格式合同有什么特殊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0:15:05
205 人看过
(一)格式合同的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
(二)格式合同具有稳定性和重复性。
(三)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续性、细节性。
(四)格式合同内容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
(五)格式合同地位上存在着不公平性。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格式条款解释的特殊性以及格式条款的含义
373人看过
-
诺诚合同中的特殊性合同
64人看过
-
公司购房有什么特殊性
309人看过
-
遗产债务有什么特殊性
42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的特殊性
262人看过
-
验证稽查有什么特殊性
15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格式合同
词条
格式合同又称定式合同、定型化契约、量贩契约,它是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能预见当事人双方未来关系的主要内容,并且已对各种具体化、特定化的事项,加以预拟的格式文书为表现形式。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 更多>
#格式合同
最新文章
#格式合同
相关咨询
-
特殊用格式合同的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21、《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
-
-
格式合同有哪些特殊情形不予生效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2格式合同具有《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则格式条款合同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什么是格式条款,什么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特点是?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8一、什么是格式条款,什么又是格式合同《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被称为格式合同,也有学者将其称为标准合同、附和合同、定式合同、定型化合同等。需要注意的是,全部条款均为格式条款的合同为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为格式条款的合同仍然属于格式合同。二、格式合同特点是什么格式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
-
租赁合同的特殊性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0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