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能否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3:40:06 77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受害人享有选择权,既可以选择主张工伤赔偿也可以选择主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5: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职工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获双倍赔偿
    职工豆某下班途中遇车祸受伤致残,单位以肇事方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已赔偿豆某一切费用为由拒绝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近日,法院依法判决,为豆某讨回了公道。豆某于2008年10月30日到济南某物业公司从事保洁员工作,试用期满后工资为610元。2009年1月4日,豆某在下班途中与赵某驾驶的车辆相撞,导致受伤。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由赵某负全部责任。2009年8月5日,经济南市高新经济开发区法院调解,赵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豆某医疗费1758元、误工费5010元、护理费11954元、交通费58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88元、后续治疗费5000元,伤残赔偿金57060元,鉴定费3000元,共计84950元,并已履行完毕。2009年10月8日,经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豆某受伤系工伤。2009年11月3日,经济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豆某属8级伤残。2009年12月11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豆
    2023-04-22
    435人看过
  • 上班时间遇车祸,是主张工伤赔偿还是车祸赔偿
    上班时间交通事故是工伤赔偿还是侵权赔偿在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且不承担事故责任,属于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案件,理论上说应当可能获得双份赔偿,一是侵权责任赔偿,另一个是交纳工伤保险费了,理应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但是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所以上班时间交通事故是工伤还是侵权赔偿主要看当事人自己选择。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1、事故责任划分(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叫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建议在此时打电话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然后根据整个事故情况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2、保留肇事者相关身份资料,以备起诉时用。责任划分完毕后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此时伤者及伤者家属需
    2023-03-05
    51人看过
  • 上班途中被本单位车辆撞伤能否主张民事损害赔偿
    案情]潘某系南京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职工。2007年9月25日上午7时45分,潘某到单位上班,在快进公司大门口时被本单位的一辆货车撞伤,造成右腿胫腓骨骨折,住院治疗18天,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后被认定为工伤。其所在单位为潘某办理了工伤保险理赔。同年11月7日,潘某将其所在单位南京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和南京某财产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计73894元。[分歧]对本案存在两种不同处理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潘某只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要求民事损害赔偿,应驳回潘某的诉讼请求。第二种意见认为,潘某对其所在单位不能要求民事损害赔偿,但是潘某仍属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的保险对象,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评析]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1.潘某不能要求其所在单位承担民事损害赔偿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在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
    2023-05-05
    372人看过
  •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能否同时主张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能同时主张,但医疗费不可兼得。一、工伤认定失败如何索赔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无法主张工伤赔偿,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保证金与违约金能否兼得保证金与违约金不可兼得,只能选择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作为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三、交通事故与工伤能同时赔偿
    2023-03-23
    356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致害属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的合理路线应当综合考虑出发地与目的地之间的相对位置和当时路况等客观情况。职工在上下班时可能由于个人喜好、身体状况或者身体原因、外部压力下自身意识行为、道路堵塞、突发事件、封路限行、天气恶劣及其他客观原因等,选择绕行。判断绕行是否合理,一是应该考虑职工所提出的绕行事由是否客观存在;二是职工提出的绕行事由是否符合一般逻辑、是否合理。如果认定是上下班的合理路线,则属于工伤。一、员工在上下班期间顺路接送孩子受伤是工伤吗员工在上下班期间顺路接送孩子受伤的算工伤。根据相关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
    2023-04-01
    97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的工伤案件的赔偿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于《条例》对于上下班途中未作明确界定,曾一度造成工伤认定上的无所适从,于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在2004年发布了《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以下简称《意见》)对上下班途中进行了解释,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同时对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也进行了明确,指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司法实践中,对上下班途中作更大的解释,有判例认为,只要是下班回家的途中,即使是绕道或适当逗留后造成的机动车事故伤害,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当然,绕道或逗留需要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如送同事,购买必要的生活用品等。随着司法实践的逐步完善,对于工伤与否的认定已经基本无争
    2023-06-05
    16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上班途中遭遇车祸事故能否赔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0
      可以。 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 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获交通事故赔偿后能否再获工伤赔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3
      可以。 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 2022年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获交通事故赔偿后能否再获工伤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07
      可以。 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同时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1
      1、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2、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 3、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根据情况,是在上下班途中发
    •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同时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8
      1、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2、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 3、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根据情况,是在上下班途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