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确认之诉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1 03:42:09 189 人看过

一、物权确认之诉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物权确认之诉的适用范围是针对物权方面的确权,可以提起诉讼。适用本案由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有争议的,应当由行政机关确认,而不是通过诉讼解决。因此适用物权确认纠纷案由的,主要是由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确认之外的物权的确认纠纷,多数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纠纷,也包括土地之外的动产所有权和建筑物所有权的确认纠纷。所以房屋所有权的确权可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解决。担保物权确认之诉是指就担保物权的成立、内容、归属及效力顺序等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民法典》第234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担保物权确认之诉是指就担保物权的成立、内容、归属及效力顺序等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二、物权确认纠纷的种类是什么?

物权确认包括所有权确认之诉、用益物权确认之诉、还有担保物权之诉。

1、所有权确认之诉是指就所有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2、用益物权权确认之诉是指就用益物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3、担保物权确认之诉是指就担保物权的成立、内容、归属及效力顺序等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有争议的,应当由行政机关确认,而不是通过诉讼解决。因此适用物权确认纠纷案由的,主要是由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确认之外的物权的确认纠纷,多数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纠纷,也包括土地之外的动产所有权和建筑物所有权的确认纠纷。

在当代的社会,物权的确权主要就是包括有所有权,还有就是担保物权以及用益物权的确认,当然了,不管是哪种物权的确认,就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确认,所以在适用范围方面的话是有明确的规定的,这一点需要弄清楚才能够向人民法院来进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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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的特点有哪些?用益物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8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于他人所有的不动产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的重心在于对于不动产使用价值的支配,强调的是对物的利用权,法律赋予这种对于物的利用权以物权的效力,使利用权人可以据此权利对抗包括所有权人在内的其他人的干涉,从而保障其对物的充分利用。用益物权即为以“利用”为中心的物权,实现物尽其用。由于土地等不动产资源具有永久性、安全性、供给有限性、资本价值性等特点,决定了不可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