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与公司是劳动关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15:31:21 451 人看过

对于向公司提供日常劳动并从公司领取工资报酬的董事、监事,依法应认定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与公司间的关系应为“劳动关系”;双方无约定,无需为公司提供日常劳动,仅于特定时间、场合履行法定职责的董事、监事,公司向其支付“津贴”性质的对价,对于此部分董事、监事,则其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

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如下:

1、开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赔偿计划;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二、公司挂名监事有责任吗?

公司出事,挂名监事对此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五十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三、公司监事行使哪些职权

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5、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参加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没有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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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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