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兑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20:11:44 58 人看过

1、企业在货币交易中,如果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取得收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一、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税金:指销售税金及附加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2)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2.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提示: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二、期间费用中的财务费用

1、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2、应注意的是,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资本化的部分,应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

3、企业应设置“财务费用”科目,反映财务费用的发生和结转。发生财务费用时,借记该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发生应冲减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借记“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贷记该科目;期末,应将该科目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4、“财务费用”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8: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明细表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编码□□□□□□□□□□□□□填表日期年月日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分支机构信息专项申报损失清单申报损失金额损失金额合计损失税前扣除年度属于广州市外的各分支机构名称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专项申报损失类型损失金额资产损失金额合计------填报说明:1、本表填写当年实际发生资产损失的属于广州市外的各分支机构有关信息,由总机构汇总所属市外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损失后填报,并据此填报清单申报表。2、专项申报损失类型按以下损失类型细分项目填报:①货币资产损失---现金损失、银行存款损失、应收及预付款项损失;②非货币性资产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在建工程损失、工程物资损失、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无形资产损失;③投资损失---债权性投资损失、股权性投资损失、其他损失;④其他资产损失。3、如果同一分支机构清单申报或专项申报中,损失税前扣除年度
    2023-06-05
    474人看过
  • 汽车处置差价损失能在税前扣除吗
    我公司将一辆小汽车处置给职工个人,处置价格低于账面价格,请问这部分差价损失能否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下列资产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物性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对于企业自行计算扣除以外的资产损失,属于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凡无法准确辨别是否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审批申请。第十条规定,企业发生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应按照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要求,做好资产损失的确认工作,并保留好有关资产会计核算和原始凭证及内部审批证明等证据,以备税务机关日常检查。根据上述规定,企业
    2023-05-05
    456人看过
  • 车辆报废损失能不能税前扣除
    车辆报废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是要满足一些条件。车辆报废年限就是指汽车在使用期间根据车座的数量和使用时期规定的一项安检制度。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报废新标准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和公安部《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001]2号)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调整为: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
    2023-05-08
    358人看过
  •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程序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程序如下:各主管税务机关在接到外商投资企业上述申报资料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认真审核外商投资企业上述申报资料,检查各种资料证明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合格。(二)检查、核实企业财产损失的实际情况,确定财产损失金额。(三)对企业财产损失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对企业财产损失额超过1000万元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审批意见后,上报市局审批。
    2023-06-05
    267人看过
  • 劳务费可以税前扣除
    1、劳务费可以税前扣除,需要个人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公司支付个人劳务费需要提供劳务发票和合同、收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收款人或支付方可到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给公司,可至个人居住地(一般以身份证为准)或支付企业注册地税务局开具发票,办理开票事宜应提供劳务合同复印件、支付方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收款方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税款可刷卡支付,支付方公司应将个人缴纳的税单附凭证后,作为收款人个税和营业税(增值税)已缴纳的依据。公司取得了合法的凭证--发票,涉及支付的劳务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
    2023-04-05
    141人看过
  • 汇算清缴时未取得发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A房地产公司正忙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在结算完工计税成本时,对一笔金额为8000万元的建造施工合同处理与税务机关产生了异议。该合同有部分工程款(约1000万元)未取得发票。A公司财务人员认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可以预提扣除。税务人员认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前未按规定取得正式建安发票而预提的开发成本,全部调整增加所属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那么,A房地产企业究竟该如何处理?1.房地产公司年度结账时,结转完工成本时,应该预提全部未取得的发票成本,该合同应预提1000万元建筑安装成本。会计处理为:借:开发成本建筑安装成本1000万元;贷:应付账款预提成本1000万元,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纳税调整则另行
    2023-05-04
    190人看过
  • 承兑汇票丢失可以公示催告吗
    公示催告是一种民事诉讼的程序,是票据丧失后失票人保全和恢复其票据权利的重要补救措施。票据的持有人学习和掌握公示催告制度的法律规定,有利于在发生票据丧失时能够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承兑汇票票据权利救济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挂失止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丧失票据后,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2、公示催告:失票人应当在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申请公示催告的受理法院为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地即承兑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3、法院公告:法院在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需立即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停止支付,并在3日内发布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4、除权判决:申报权利期间届满如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法院驳回,申请人应在1个月内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5、申请重新签发票据或者请求付款:失票人获得除权判决后,
    2023-03-30
    57人看过
  • 债务重组损失税前扣除资格认定
    债务重组损失税前扣除的条件如下:1、债权人受让的现金资产低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未来应收金额,债权人应将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未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作为当期损失;3、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用以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大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债务重组损失扣除问题近日,安徽省宿州市国税局在对某保险公司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保险公司在2008年度与12家欠缴保费的企业进行了债务重组。在确保这12家欠缴保费的企业2008年度仍在该保险公司投保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对12家企业欠缴以前年度的保费,有的是通过签订合同,免去部分欠缴保费,将剩余的保费收上来;有的是通过签订合同,免去部分欠缴保费后,将剩余的欠缴保
    2023-07-08
    50人看过
  •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如何处理
    问:我公司是外资企业,有几笔应收账款产生了坏账,收不回来了,已在2013年度列入坏账,请问要在年度结束后多长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要提供哪些材料?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规定:“第九条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第十条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清单申报企业发生属于25号公告第九条规定范围内
    2023-05-03
    189人看过
  • 汇兑损益是否作纳税调整
    就纳税人所提合伙公司中的自然人股票分红后如何缴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今天给予了明确答复称,股票分红应按个人所得税缴纳。纳税人举例说,ABCD4个自然人共同设立甲合伙企业,甲合伙企业在2011年度拿出10万元投资购买上交所上市的A公司股票1万股,截至2011年12月31日获得分红100万元人民币,然后甲合伙企业在取得前述100万元人民币分红后,将所有的股票在交易所卖掉,获得300万元人民币的转让所得。纳税人提出针对100万元人民币的分红,ABCD四个自然人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多少税率缴纳?对ABCD四个自然人就前述100万元分红的纳税义务,甲合伙企业是否有代扣代缴义务,还是A上市公司有代扣代缴义务?对于前述300万元的股票转让所得,ABCD4个自然人是否有纳税义务,谁是扣缴义务人?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就此解答说,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
    2023-05-03
    408人看过
  • 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现在能否扣除
    问:我企业刚发现了一笔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没有在当年税前扣除的,请问现在可以在税前扣除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的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
    2023-05-04
    324人看过
  • 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分为什么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五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五)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六)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上述以外的资产损失,属于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凡无法准确辨别是否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
    2023-05-05
    119人看过
  • 税务部门如何审批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
    各主管税务机关在接到外商投资企业上述申报资料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认真审核外商投资企业上述申报资料,检查各种资料证明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合格。(二)检查、核实企业财产损失的实际情况,确定财产损失金额。(三)对企业财产损失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对企业财产损失额超过1000万元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审批意见后,上报市局审批。规范程序明确标准加强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管理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签发了第13号总局令,公布《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该《办法》不仅简化和规范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体现了保护纳税人的权益,而且更加注重界定损失标准,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减少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规范和制约税收执法权力的行使,对规范企业
    2023-07-07
    360人看过
  • 企业补缴以前年度税费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吗
    问:我单位在税收自查中补缴了一部分以前年度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这些税款能否在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可以扣除,需要向税务机关履行什么手续?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
    2023-05-03
    247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企业发生的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汇兑损失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4
      关于您提出的工伤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员工发生工伤、意外伤害等事故,由企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和银行划款凭证、收款人收款凭证,可在税前扣除。对于汇兑损失,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债权转让损失税前扣除是可以的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9
      国税发200988号,88号文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规定,企业经批准采取打包出售、公开拍卖、招标等市场方式出售、转让股权、债权的,其出售转让价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提交资产处置方案、出售转让合同(或协议)、成交及入账证明、资产账面价值清单。既然符合条文的规定,就可以在税前扣除。 第四十二条下列股权和债权不得确认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损失: (一)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不论何种原因,未按期偿
    • 坏账损失的税前扣除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2
      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
    • 企业经营损失税前扣除标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2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国税发[
    • 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可以,符合二个条件,1取得专用发票2你是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