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债权转让纠纷案件的诉讼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9:23:28 127 人看过

债权转让协议的结果只是由债权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对债务人行使债权,但不能改变案件管辖。

基于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而产生的管辖亦不会因债权转让而改变。新的债权人即债权受让人主张债权时,只能依据原债务关系产生的管辖解决争议。

因此,债权转让协议只能改变债权人,但不能改变原债务关系的管辖,原债权人只能做出对自己有约束力的管辖约定,而不能作出适用于原债务人的管辖,债权转让协议不能改变原合同的管辖。

一、第三人代理履行和债务转让的区别

1、性质不同

债务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包含两重债务关系,一个是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生性债务关系二是第三人(替代履行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次生性债务关系。

而债务的转移中间依然只有一种债务关系,那就是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关系。

2、生效的要件不同

第三人的代为履行为债权人实现利益增加了一定的保障,有利于债权人的实现,故不须债权人同意。而债务转让使得原债务人免责,因而受让人履行能力对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至关重要,故其生效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3、法律后果不同

债务转让在债务人转移义务后,第三人(受让人)成为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如果债务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第三人履行义务,而不能要求原债务人履行。在第三人替代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履行有瑕疵的,债权人只能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要求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6: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试析民事诉讼法的管辖制度
    1、对人的效力:我国的民事诉讼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国领域进行民事诉讼的人。2、对事的效力:(一)《民法典》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二)由《民法典》调整的婚姻关系、继承关系、收养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三)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四)由《民法典》调整的合同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五)由《劳动法》调整的部分劳动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六)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的其他案件。主要指特别程序和非讼案件。3、只要在我国的领域,并涉及触犯法律的案件,并且是在1991年4月9日之后,都可以适用于民事诉讼法。一、出版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出版合同纠纷首先应当由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比如申请调解,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该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
    2023-03-12
    142人看过
  • 约定管辖的债权转让管辖权怎样
    约定管辖的债权转让,一般是按照双方约定的管辖法院来起诉审理的。我国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约定的管辖的法律约定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合意方式约定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本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可见,协议管辖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包括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包括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
    2023-02-24
    65人看过
  • 关于新三板股权转让纠纷管辖
    一、关于新三板股权转让纠纷管辖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告所在地,人们一般不会有歧义。而对于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因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特殊性在于转让行为需要向公司注册地的登记机关履行相应手续方可完成(如果是外资企业,在工商变更之前还需要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复,否则股权转让合同不生效),因此,以公司注册地作为此类案件的管辖地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二、股权纠纷分类股权纠纷主要分为四类:股东出资纠纷、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权利纠纷等。股东出资纠纷股东出资纠纷是股东在公司设立过程或增资过程中,因履行向公司投入资金或物等资本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股东出资纠纷主要有:股东虚报出资额,有关验资单位出具虚假的验资证
    2023-06-05
    370人看过
  • 赡养案件纠纷的管辖
    1、在赡养纠纷诉讼中,老人拥有追索赡养费的权利,处于原告的地位。在赡养纠纷诉讼中,管辖法院可以是老人住所地法院,这是原告就被告的例外,主要是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3、《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赡养案件纠纷形成原因有哪些1、赡养人文化素质低,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差,把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视为可有可无,有的甚至把老年人当作包袱。2、子女因家庭财产分配不均,把平时积累的怨气发泄在赡养纠纷中。3、子女本身也年老体弱,无能力尽赡养义务。4、受封建思想影响,父母再婚时往往遭到子女的反对,子女后以此为由拒绝赡养父母。
    2023-08-12
    287人看过
  • 诉讼中债权转让律师合同纠纷能否转让
    一、诉讼中债权转让律师合同纠纷能否转让债权在一般情况下是允许转让的,现代各国对债权转让的态度是以自由转让为原则,诉讼程序中的债权在法律上是可转让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二、合同纠纷律师怎么收费对于合同纠纷类案件律师费一般按合同标的额收取,律师会依据该案件的难易程度、工作量等因素确定具体的比例,具体可以和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就以西安为例,《西安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一)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费起,但最高不能超过30000元;(二)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为7
    2023-06-06
    402人看过
  • 合同纠纷解决的新思路:债权转让与管辖权探讨
    合同纠纷未约定管辖债权转让的解决办法:1、债权转让区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新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成为诉讼当事人,消除原法律关系,产生新的法律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对新债权人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区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区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物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权,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管辖的特殊原则;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也称为协议管辖,反映了双方在签订合同前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含义。由此可见,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遵循双方的协议。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等方式。当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可以先行和解或调解,不能达成和解过调解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进行仲裁,如无法达成仲裁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
    2023-07-13
    74人看过
  • 劳务合同诉讼管件管辖地纠纷
    劳务合同诉讼管件管辖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劳务合同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务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
    2023-03-29
    451人看过
  •  债权转让纠纷无明确管辖地时如何处理?
    该段内容讲述了债权转让的地域管辖问题以及解决该问题的原则。从法律关系角度来看,新的债权人将取代原债权人成为诉讼当事人,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债权转让也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债权转让协议中,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问题。因此,解决债权转让的地域管辖问题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原则。依据以下原则,我们能够解决债权转让的地域管辖问题:1.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成为诉讼当事人。这意味着原债权关系已经消灭,并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
    2023-09-04
    496人看过
  • 赡养纠纷案件管辖权归谁
    在赡养纠纷诉讼中,老人拥有追索赡养费的权利,处于原告的地位。在赡养纠纷诉讼中,管辖法院可以是老人住所地法院,这是原告就被告的例外,主要是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管辖,我国基本实行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如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但对部分特殊情况也规定了被告就原告和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的规定。选择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这些法律规定给原告选择管辖法院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审理赡养纠纷案件时应注意把握什么原则(一)赡养纠纷的特殊性1.主体的特定性。与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侵权之债相比,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具有特定性,侵权之债的权利主
    2023-08-18
    7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管辖
    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2、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3、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4、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一、股权转让应注意事项有哪些股权转让注意事项: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2、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3、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
    2023-03-05
    51人看过
  • 债权转让案件中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哪些?
    (1)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3)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反映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双方协议约定。也就是说转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签订的管辖协议,同样也适用转让人与受让人
    2023-07-07
    236人看过
  • 河北分家析产纠纷诉讼管辖地在哪
    河北分家析产纠纷诉讼管辖地在哪这一问题,解答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
    2023-02-16
    446人看过
  • 具有管辖权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当事人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以及请求调解专利纠纷)的,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管辖。两个以上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都有管辖权的专利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提出请求;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提出请求的,由最先受理的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管辖。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指定管辖;无共同上级人民政府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分指定管辖。专利侵权纠纷解决途径1、当事人协商解决专利侵权纠纷是民事纠纷,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有利于平息纷争,化解矛盾。修改后的《专利法》第57条首先提倡这种解决方式。但是协商解决不是请求处理或者起诉的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模式一般有协商解决、行政处理、司法解决和诉前临时措施前提条件。当事人不愿意协商的,可以直接通过行政或司法程序处理侵权纠纷。2、行政处理
    2023-07-08
    422人看过
  • 如何选择债权债务案件诉讼管辖地
    司法解释中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该条文可知,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可以从两个方面确定管辖法院,一是被告住所地,二是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当然适用该条款。按照通说理解,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正确、适当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双方因承担的义务行为,合同的履行地点即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的地方。在借贷合同中,存在两个不同的履行行为,一是贷款人按约定向借款人支付贷款的履行行为,二是借款人按约定向贷款人偿还借款的履行行为。而这两个不同的履行行为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受货币一方”,支付贷款时,接受货币一方为借款人,而偿还借款时,接受货币一方为贷款人。从《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
    2023-02-14
    13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债权转让关系的纠纷管辖是什么,债权转让管辖权与债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7
      债权转让后,如果新的债权人需要起诉债务人,应遵循以下管辖原则: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成为诉讼当事人,消除原法律关系,产生新的法律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新债权人提起的诉讼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原告对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区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区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
    • 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权上诉状如何办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9
      上诉人:王**,男,汉族,1978年4月5日出生,住汝州市**乡***村*组,身份证号:41048219780405**** 上诉人:王*玲,女,汉族,1980年11月24日出生,系王**之妻,住汝州市**乡***村*组,身份证号:41048219801124**** 被上诉人:张*杰(原审原告),男,汉族,1972年2月22日出生,住汝州市**办事处**街南拐*号。身份证号:4104821972
    • 管辖股权转让纠纷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3
      股权转让纠纷一般属于合同纠纷,其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
    • 债权转让诉讼时效的分析是?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8
      债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债权进行转让,但是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的债权转让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债权转让案件有哪些管辖范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31
      近年来,随着当事人法律意识的增强,一些债权转让纠纷案件相继诉讼到法院,并呈逐年增多的趋势,如何审理好此类案件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对审理债权转让纠纷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谈点粗浅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