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7:34:41 387 人看过

依《民法典》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返还财产

即因缔约过失致使合同被法院依法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缔约过失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全部返还给受损失一方。如果双方均已给付财产的,应由双方相互返还,剩余部分由缔约过失方再作返还。

折价补偿

在合同被确认元效或被撤销后,缔约过失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已毁损、灭失而不能返还或因情势变迁已没有返还必要的,应对该财产按当时国家规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予以折价补偿,以弥补以方所遭受的损失。

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缔约过失责任方式中适用最广的责任形式。当事人一方因缔约过失,不论是致使合同不成立或无效,还是被变更或被撤销,只要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即应依法予以赔偿,以填补相对方的损失。所谓信赖利益的损失,是指元过错的当事人信赖合同有效成立,但因对方缔约过失,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而千百万的损失。赔偿损失这一责任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合并适用。

各负其贵

即缔约双方如果都有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过错行为,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并均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应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设置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或者财产权益,因此其责任承担方式就是损害赔偿,包括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和人身权益的损害赔偿。无论承担的方式如何,赔偿损失是其常用的方式。

合同在订立的时候,如果存在一定的过错,那么就应当追究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当中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包括有返还财产以及折价补偿和赔偿损失等不同的方式。

一、征地青苗补偿认定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上述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一般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

指依合同已交付财产的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有权请求对方返还财产,同时接受当事人返还财产。其目的旨在使财产关系恢复到订立合同之前的状况。

2.折价补偿。

指在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情况下,应折价补偿对方当事人。

3.过错损害赔偿。

在合同无效除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外,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还须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明知其所从事的行为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的,显然对于合同的无效都存有过错,尽管都给对方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是按照立法的目的,应排除双方赔偿损失的请求,在此场合,有过错的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4.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由于恶意串通是双方相互勾结在一起,共同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因此,这种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在处理上不是一方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或者互相赔偿损失,而是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收缴双方所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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