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立案处理可以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16 10:52:19 472 人看过

关于诉状在立案之过程中所必须达到的撰写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诉状中应明确阐述诉讼请求;其次,表述事实与理由时需详细具体;最后,详细列明原告诉讼主体的相关信息,如原告的身份资料以及居住地址等,并注明其联系方式以方便后续沟通交流。此外,针对被诉对象,也应给出准确的名称及详细的居住地址,同时还要注明其最高管理者(即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上海商品房合同纠纷:无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有效吗?
    购房者曾先生2005年5月28日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总价28万元,由于房子还在施工中,他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商品房协议书,在协议书中约定:“开发公司保证房屋于2005年9月竣工,且在2006年3月底前办妥房产证。”签了合同后曾先生按约交了首付款。2005年9月中旬,该房屋竣工并正式交付曾先生居住,但直到2006年5月底,开发公司也没有通知曾先生办理产权证。事后曾先生经查询得知,该开发公司隐瞒了其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而预售商品房,以致现在因缺乏相关材料而根本不能办理房产证。得知真相后,曾先生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与房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其所交房款及入住费29.25万元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后经法院调查查明,当原告曾先生起诉时,被告房地产开发公司仍然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在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时,购房者能主张合同无效吗?房
    2023-06-10
    413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商品房吗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商品房吗两者之间存在显著差异。房屋买卖合同系指出卖方在房屋已经竣工后,将其面向社会公众进行销售,同时将房屋所有权移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则需向出卖方支付相应的价款。相较之下,房屋预售合同则是房地产开发商在获得预售许可证之后,将尚未完全建成但尚在建造过程中的商品房出售予购买方,并由购买方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项的合同形式。预售合同乃是正式合同的雏形,自签署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且具备法律强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定金能退吗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的,合同上是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
    2024-07-25
    351人看过
  • 许大荣华林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审判程序】:二审【案件分类】:民事【公布号】:【裁判文书字号】:(2003)粤高法民一终字第230号【裁判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裁判时间】:二00三年十月十日【受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全文】: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许*荣,男,汉族,1951年4月16日出生,住汕头市东方巷竹园后三横八号。委托代理人:江*周、胡-天,广东凡立三联律师**所汕头分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汕头市**厂房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地址:澄海市新溪镇金叶岛国际花园海天阁二楼。法定代表人:梁*权,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许*才,**丰粤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许*荣、**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汕中法房初字第3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3月5日,许*荣认可了**公司提供的
    2023-06-12
    234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纠纷情况:首先,由于开发商延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所引发的争议;其次,若开发商单方面改变房屋设备或户型结构也会导致此类纠纷的发生;再次,如果开发商在房地产项目商业广告中的描述过于夸张或者存在虚假宣传的现象,同样会引发相关纠纷;最后,如果开发商交付给购房者的房屋质量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标准,这也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类型。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主要是因为合同条款本身存在缺陷,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等外部因素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迟延或无法履行的问题。《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2024-05-18
    232人看过
  • 付江瑞与金建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密云县密云镇农机路7号。法定代表人肖-耘,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胡*芬,女,1964年1月4日出生,汉族,**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路16号院1栋2门242号。委托代理人陈*伶,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付*瑞,女,1965年2月26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西里小区7号楼682号。委托代理人常贵昌(付*瑞之夫),1965年2月29日出生,北京市**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住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西里小区7号楼682号。委托代理人王-俭,北京市**国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3)海民初字第1696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2
    2023-06-12
    161人看过
  • 审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存在的问题之我见
    一、目前受理的案件类型从我院受理该类案件的情况来,案件逐年增加,类型增多。2006受理该类案件2件,07年为7件,08年1-5月份已达到10件。案件中诉讼请求的类型由单一的要求交房而增加到多种,购房人诉讼请求的主要类型有:1、业主在签订认购协议并交付定金后,要求解除认购协议,双倍返还定金。2、因开发商一房二卖,先签订认购协议的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3、业主要求开发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产权证。4、因开发商未按广告宣传内容完善配套设施,业主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或完善设施。5、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或交房时质量不符合要求而交付合格房或支付违约金。6、因开发商改变设计而减少面积或在建设过程中缩水而减少面积,业主要求据实结算房款。7、因出卖人无合法手续而导致买受人不能办理相关权证,买受人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予以撤销并双倍返还购房款。相应的开发商起诉购房人的案件也有所增加,其主要有1
    2023-04-27
    466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利息如何计算
    一、在涉及买卖合同争议的问题中,如何计算相关利息便成为了关键所在。首先,在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中,如有明确提及逾期付款的利息问题,则应严格遵循这一既定约定执行。其次,若是并未在合约中就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及其具体计算方法作出明确规定,那么逾期付款的利息应以市场商业银行当前的利率为依据进行计算。在买卖合同中,如果并未对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或者其具体计算方式作出明确约定,此时,卖方可以基于买方的违约行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逾期付款所产生的损失,而人民法院将会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作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来审理并裁决此类案件。至于罚息利率的问题,现行逾期贷款(指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偿还债务的情况)的罚息利率按每日千分之二点一计息,自即日起调整至在借款合同中所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额外增加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五十;同样地,对于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形,
    2024-05-18
    274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怎么进行举证?
    在商品房预售中,可能出现相关的纠纷。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怎么进行举证?有哪些方面需要举证?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举证需要注意的方面有哪些?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举证需要遵循哪些法律规定?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二、证明房屋买卖法律关系成立及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普遍适用于各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1、房地产买卖合同;2、房地产销售许可证;3、购房方支付房款的收据、付清楼款证明或发票。购房方以按揭(抵押)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还应提供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分期支付按揭款的清单等;4、房屋竣工验收情况的证明;5、房屋交
    2023-06-20
    125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可以代签吗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可以代签吗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订问题,原则上可以指定他人进行签署,但这并不意味着您在此后各种需要本人签名的文件中都可以委托同一人代为办理,因为这样可能会带来诸多不便之处。若由于特殊原因您确实无法亲自出席,可以考虑出具一份经过公正的授权委托书,并在后续的相关合同条款中明确代理人员的身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可以退定金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可以退定金的情形有:(一)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定金可以退回。(二)如果不想
    2024-07-27
    277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应符合哪些条件,如何避免商品房预售纠纷?
    一、商品房预售应符合哪些条件期房,又称预售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兴建但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行为。由于购房人购买的是尚未竣工的商品房,所以具有一定的风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预售人已经交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2、预售人已经取得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预售人投入建设的资金,按照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已经达到了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预售人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如何避免商品房预售纠纷决定购房前,建议你先考察一下开发商的资质,内容包括:开发商是否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该商品房是否属于共同开发的房地产,如属合作开发则售楼合同应经共有人同意;开发商是否具备了法律规定的预售商品房
    2023-03-17
    129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以网上备案为准吗
    关于房地产买卖事宜,我们通常以纸质合同作为清晰明了且公正有效的依据。这主要是由于网络签约合同并不具备与纸质合同同等详尽的条款和违约责任描述,因此,一旦出现任何纷争,我们应当严格依照纸质合同中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理。在此基础上,我们需要明确,所谓的房屋网络签约,实际上是指购房人与销售对象达成协议签署合同之后,共同前往房产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备案,而该房产管理部门则会将相关交易信息公之于众,同时签发对应的网络签约编号。《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024-05-11
    167人看过
  • 案由规定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规定如下:因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的,受害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一、合同无效的11种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3、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5、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6、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7、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8、合同中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9、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10、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
    2023-03-08
    195人看过
  • 预售合同可以更名吗,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预售合同可以更名吗是可以更改名字的,但是在国家严格控制二手房交易,对于期房合同更名也控制很严,你只有和开发商协商交纳一定费用(更名费)让他们帮助办理,否则等到办理产权证之后再变更费用就很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如何认定1.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该条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取得作为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主要依据,并不考虑审查对其他条件的具备与否,有其合理性。如前所述,对预售商品房进行规制是十分必要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
    2023-04-30
    246人看过
  • 同案件商品房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同案件商品房合同纠纷如何处理1.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依照平等互利以及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妥善解决。2.通过调解方式得以化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意为双方当事人基于自愿选择,在公正且权威的第三方主持下,依据事实真相与是非曲直,对纠纷双方进行耐心的解释与劝导,以期达到双方相互理解、彼此宽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圆满地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3.通过仲裁途径予以解决。4.通过法律诉讼方式加以解决。《律师收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下列情形案件不能实行风险代理:(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二、商品房面积纠纷如何处理在商品房买卖特别是预售商品房买卖中,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出现误差本身是正常现象,主要是不同阶段中面积计量的依据
    2024-07-17
    21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购房者可以反悔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2
      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购房者可以反悔,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解除情形的,购房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已经支付定金的,一般不予返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 售楼处买的现房签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到房产备案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9
      买房程需要两重要证明债务债权证明房屋买卖合同合同需要房产局进行备案防止发商房卖房能备案合同债务债权关系表示发商欠房接着预告登记确定物权证明拿候证明房任何抢走管走手续发商房必须五证家才允许卖预售五证办要建立其四证基础才能办理所没预售证卖房违合同签合同要求填写发商楼盘预售证号没肯定签合同风险非确定素非要买采
    • 开发商可以变更商品房预售合同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4
      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可以修改,但是需要与购房者协商,开发商不能单方面对合同进行修改。法律没有规定合同签订以后就不可以修改了,只要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是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的。
    • 怎么预防及处理商品房合同纠纷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2
      预防及处理方式如下: 1.认真审查买卖合同条款以及相关的补充协议。尤其是涉及到交房条件、交房时间、办证时间、支付违约金的条件等重要条款。 2.在起诉请求开发商承担质量整改责任时,一定要完成接房手续,并依据买卖合同条款提出整改意见。 3.尽量保留与开发商在交接房、验房、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进行交涉时的书面证据材料。
    • 常见的商品房预售纠纷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3
      (1)逾期不能正常交付型。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不能正常交付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比较常见的类型,通常有两类情况,一是因开发商资金不足或预售不成功,预售人违法将预售款转向投入其它项目或其它行业造成的逾期交房,二是施工或配套设施进度等原因引起的逾期交房。 (2)故意隐瞒相关资质型。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已经作出了比较完善的规定,而在现实生活中,除了因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不严,出现房地产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