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口岸动植物检疫局,省动物、植物检疫所:
依照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4〕795号文颁布《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收费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费管理办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收费标准》)第十三条的规定,就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收费补充规定如下:
一、进境带泥土的废旧物品的消毒处理按以下标准计收:
1.废旧钢铁、电缆等每吨20元,每批最低收费100元。
2.其他废旧物品每吨30元,每批最低收费60元。
二、报检单位注册费及年审费按《收费标准》第十四类第三项计收;报检员办证费每证100元(含工本费),年审费每证20元。
三、《收费标准》第十四类第五项报检单工本费,按每份0.5元计收。
四、以商品进出境的麻袋,按照《收费标准》第六类第二项棉麻类的收费标准计收。病原菌的收费标准按照食用菌种的收费标准计收。
五、船舶总吨位的概念,是指设计运载能力。
六、船舶、车辆动植物检疫申报簿工本费,每本按10元计收。
七、按规定应由货主提供外出检疫交通工具,而由动植物检疫机关自出的,交通费按当地出租车收费标准计收。
八、蜂蜜按货值的2‰计收检疫费。
九、来自疫区或发现有害生物的非应检物的植物性包装物,消毒除虫费按每件3元计收,每批最低收费10元。
十、出口动物产品需要植物检疫证书的,另按商品总值的2‰计收植物检疫费,
每批最低收费60元。
十一、观赏鱼按照《收费标准》第一类第五项鱼虾类相关收费标准计收。
十二、出口活贝类每吨30元计收。
十三、《收费标准》第六类备注所指疫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所列的84种病、虫、杂草和必须处理的其它危险性病、虫、杂草(含超过标准的一般生活害虫)。所加收商品总值1‰的处理监管费由入境口岸动
植物检疫局收取,如调离入境口岸所在地,需在内地处理的,入境口岸局将加收商品总值1‰的处理监管费按进境植物产品分流情况分划给负责处理监管工作的有关内
地口岸局、所。
十四、《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所指动物不包括伴侣动物。
十五、《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所规定,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对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作熏蒸处理的,收费标准参照当地收费标准制定,并报经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后,向报检单位或个人收取熏蒸处理费。
十六、我局过去下发的有关动植物检疫收费文件,与《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没有抵触的仍然有效。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以及本规定,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取标准;也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收费,减免收费必须事先报请我局批准。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运输工具动植物检疫疫区名单》
110人看过
-
出境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检疫
108人看过
-
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进境植物检疫特许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426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关于印发《保税区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的通知
275人看过
-
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
436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加强对进境观赏动物实施检疫管理的通知
217人看过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十章附则第六十四条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是指栽培、野生的可供繁殖的植物全株或者部分,如植株、苗木(含试管苗)、果实、种子、砧木、接穗、插条、叶片、芽体、块根、块茎、鳞茎、球茎、花粉、细胞培养材料等;(二)“装载容器”,是指可以多次使用、易受病虫害污染并用于装载进出境货物的容器,如笼、箱、桶、筐
-
出境动植物产品检疫怎么办理山东在线咨询 2024-10-03关于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相关流程详情如下所示:首先,运输、携带或者邮递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以及其他繁殖材料以及特定的植物产品都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这是至关重要的步骤之一;接着,当需要运输或携带输入或输出的应检物品时,货主及其代表需依照规定填写并提交报检单;在报检完成后,接下来需要进行检疫环节,包括现场检疫、实验室检疫以及隔离检疫等步骤;在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后,会根据实际检测情况,参照我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构成要件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11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正常活动。不正当行为严重干扰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法,法规的顺利实施,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的威信,影响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正常活动。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工作对防止动植物传染病、促进外贸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动植物检疫人员如果徇私舞弊,把不住动植物检疫的国门,将会给农,林,牧,渔等生产带来灾难性后果,甚至危害人类健康,破坏正常的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
-
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检疫机构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7-12为防止危害动植物传染病、寄生虫病、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传人、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和人体健康,我国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按照该法的规定,对进出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依法实施卫生检疫。凡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由动植物检疫机构办理,出品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由商检机构和动植物检疫机构按国务院规定的分工范围
-
国家进境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22XX可以授权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其所辖地区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申请进行审批,签发《检疫许可证》或者出具《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