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分公司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1:40:29 91 人看过

一、民法典分公司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1、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流动资金贷款是为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这种贷款的特点是贷款期限短(一年以内)、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是客户使用最为频繁的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进行的担保称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2、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技术更新改造、购地建房、房地产开发、基本建设投资需要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所提供的担保。

3、银行票据贴现担保:是企业(持票人)在商业汇票未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为其提供的担保。主要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担保等。

4、个人消费贷款担保:是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自然人用于购买消费品或用于教育、旅游等个人消费需求时向银行提出贷款为其提供的担保。主要有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担保、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担保、个人消费额度贷款担保。

5、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是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因生产、经营周转的需要向银行贷款时为其提供的担保。

6、下岗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专为解决由于申请额度小、从银行获得贷款有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的资金需求。

二、担保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民法典留置是债权担保方式吗
    一、民法典留置是债权担保方式吗民法典规定,留置是属于债权担保的方式之一,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将债务人的动产留置,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四十八条【留置财产与债权的关系】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第四百四十九条【留置权适用范围限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二、留置权有哪些特征1、从属性。留置权以担保债权的目的而存在,因此留置权为从属于所担保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依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依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2、法定性。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留置权只能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
    2023-06-19
    427人看过
  • 民法典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1)必须在保证期限内转让。贷款人将债权转让给他人,必须在保证期限内完成,这是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条件。如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在转让债权,因保证人已经不在承担保证责任,就不可能代为清偿借款债务。(2)必须在原保证范围内转让。因保证人只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贷款人转让债权不能超出原保证债权。贷款人可以超出原保证债权范围转让债权,但保证人对超出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超出原保证债权范围转让债权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借贷债权数额超出原保证债权数额。二是从债权超出原保证范围,如原民间借贷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利息和实现债权费用,但在借贷债权转让时一并转让。对超出原保证范围的转让债权,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的保证方式有哪些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则按照一般保证来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2023-08-02
    359人看过
  • 民法典的财产损失计算方式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财产损失计算方式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权包括对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等的侵害,本条是指对侵害他人财产权益所造成损害的计算。财产权益是民事权益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物权、知识产权、股权以及虚拟经济中的财产权利等具有财产性质的权益。(一)侵害他人物权的财产损失计算侵害他人物权,是侵害他人财产的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表现形态,包括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动产等财产进行毁损,致使该财产的外在形式、内在质量遭受破坏,甚至完全丧失,直接影响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如汽车被撞坏、古董花瓶被摔碎、家用电器被烧毁、建筑物被毁坏等。因侵权行为导致财产损失的,要按照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也就是以财产损失发生的那个时间,这个财产在市场上的价格为计算标准,完全毁损、灭失的,要按照该物在市场上所对应的标准全价计算,如果该物已经使用
    2023-04-12
    423人看过
  • 法定担保范围包括哪些,法定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一、法定担保范围包括哪些法定担保范围包括:1.主债权,指债权人和主债务人间因一定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在担保物权设定之初经特定化而成为担保物权所担保实现的债权。2.利息,指原本债权的孳息。3.违约金,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4.损害赔偿金,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充分履行合同时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赔偿损失的费用。5.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质权人和留置权人有妥善担保财产的义务,同时有权向担保人请求保管费用。6.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担保权人因行使担保物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二、法定担保的方式有哪些法定担保的方式有: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
    2023-04-25
    160人看过
  • 分公司注销债务用哪些方式承担承担
    分公司注销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注销也应当由总公司作出决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一、分公司注销怎么起诉分公司注销可以起诉总公司,没有总公司或总公司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止诉讼。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没有企业法人资格,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字、章程和财产,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二、分公司的合同纠纷起诉谁一般情况下,在起诉分公司的纠纷中,总公司基本上也会被列为共同被告,或被追加为共同被告。分公司是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但又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独立的民事主体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分公司可以在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2023-04-07
    447人看过
  • 担保公司反担保方式
    1、第三方连带保证。这种方式被普遍使用。第三方有相应实力的公司、关联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等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2、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流动资产包括存货、应收账款、机器设备。固定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在建工程等。对固定资产可以进行抵押登记;对存货可以由担保公司监管,也可以由第三方监管;对机器设备可以质押登记。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技术、著作权(软件、作品、影视文化)等。一、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项目一类是银行介绍,另一类是客户直接上门。银行介绍过来的项目基本上已经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有的甚至已经获得银行的综合授信,只是在担保方式方面,银行需要进一步强化,这时就需要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以分散银行的贷款风险。对于直接上门申请担保的企业,担保公司通常会首先了解客户是否已经获得银行的准入,或者是否已经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对于已经被银行受理的项目,担保公司将联系受理银行,初步了解银行
    2023-02-16
    202人看过
  • 公司股份分配有哪些方式
    公司股份的分配一般是按照股东的各自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的,也可以约定分配。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没有具体的比例标准,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股东的出资比例、劳务支出比例、对公司的贡献等进行分配,并签署相关协议。分配标准股东之间协商好即可。总的来说,股权分配把股权首先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2人合伙开公司股份分配2人合伙开公司股份分配方式如下:1、按照实际的出资比例分配股权。2、根据投入比进行股份分配。根据固定百分比确定两人持股股份。若为技术类型等属于无形资产的入股情况,可请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股份比例。或两人进行私下协商确定股份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
    2023-07-31
    270人看过
  • 中公司责任承担的划分方法有哪些?
    设立中公司责任的划分应当依据后续公司是否设立成功和发起人在设立过程中行为的属性来做不同分析。公司设立成功的情况下: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作出的设立必要行为,可以直接由设立成功后的公司承担。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行使的设立非必要行为,公司进行追认的,可以由公司来承担责任;公司不对发起人的行为进行追认的,应由发起人来承担责任。公司设立失败的情况下,发起人应当对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应当返还认股人缴纳股款的本金和利息。公司设立不能法律责任的承担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公司设立不能,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对公司设立期间所产生债务的履行问题。公司设立不能,由谁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呢?笔者认为,这主要应由发起人来承担。发起人是设立中公司最重要的当事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所处的地位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确定:先从发起人作为个人来说,其法律地位表现在发起人之间的关系中。数个发起人以设立公司为目
    2023-07-18
    69人看过
  • 民法典对侵害隐私权的方式有哪些
    一、民法典对侵害隐私权的方式有哪些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隐私权
    2023-06-19
    131人看过
  • 反担保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反担保的方式
    一、反担保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反担保的法律规定有《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二、反担保的方式1、房产抵押反担保房产抵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即抵押人以其依法取得房地产证、有完全处分权的房产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房产抵押应依法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2、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反担保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反担保指被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应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土地使用权抵押应依法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3、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设备抵押反担保是指被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其合法所有的设备依法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抵押设备必须权属
    2023-06-22
    367人看过
  • 公司分立的基本方式有哪些,公司分立税收问题有哪些
    一、公司分立的基本方式有哪些?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存续分立方式,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公司分立涉及的税收问题有哪些?企业分立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企业分立包括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营业分离转让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简称分立企业),为
    2023-03-03
    328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侵犯知识产权承担民事责任有哪些方式
    一、民法典规定侵犯知识产权承担民事责任有哪些方式民法典规定侵犯知识产权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如下:1.停止侵害。只要构成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即同时构成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在这里,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相同。2.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目前的立法上,只有著作权法规定了这两种责任形式,而且对其构成要件没有明确规定,似乎可以认为只要构成侵犯著作权就要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要件是完整的“四要件”,即:损害事实、主观过错、行为的违法性以及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4.返还不当得利。二、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与其他的普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一样的,并且都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三、侵犯知识产权需要的证据侵犯知识产权需要的证据有:1.有关侵权者情况
    2023-04-14
    269人看过
  • 最新民间担保五种方式有哪些
    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留置。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一、担保人的特殊规定是什么?担保人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担保公司一定要有书面合同吗担保并不是要有书面才可以,担保合同可以是书面、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债权的形式有哪些担保债权的担保形式有:1、保证,分为人保和物保;2、抵押,不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3、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4、留置,主要适用以下几种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5、定金,一般需要适用定金罚则。
    2023-02-25
    181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的保证方式有什么?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担保类型为一般担保或者未约定担保类型的,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律师补充: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
    2023-05-07
    44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贷款担保方式分类是怎样的, 贷款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担保方式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8
      贷款担保方式分类具体如下: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
    • 民法典规定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方式有哪些,贷款担保人有哪些限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5
      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方式有两种: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贷款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
    • 民法典规定农村集体所有权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6
      首先是用益物权,这很近似所有权,因集体分配时权利有所保留而是不完全的所有权,也因其非常强的稳定性而成为一种近似所有权的用益物权,据此可以在庭院养花育木,发展庭院经济而获得收益权,也可以出租房屋而取得出租收益权。 其次是担保物权,这种担保物权虽然受到一定的限制,在限制外的情况下可以以宅基地的使用权作担保而使农民多一种融资手段。
    • 民法典(民法总则)房屋的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1
      1、按份共有的房屋可因部分共有人的要求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有四种,共有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一、直接分割房屋 1、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能够区分成彼此独立使用的房屋,按份共有人可对房屋按份额直接进行分割。如一栋三层楼的房屋,为三个所有人等份共有,就可以各分得一层房屋的所有权。但由于整个房屋是连在一起的,有些属于无法分割的部分,仍为各所有人共同所有,因而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 二、房屋作价补偿 1
    • 担保公司都有哪些包括哪些方式?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28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