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的规定主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8:30:47 79 人看过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有是债权的从权利,代位权是为了保全债权,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一、行使代位权一般需要具备什么法律要件

行使代位权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应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必须是非专属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无法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其对债务人的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民法典中行使代位权的有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行使代位权的条件为: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2.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清偿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造成损害或债权有不能实现之危险4.债务人怠于行使的权利须具有可代为性,必须是不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三、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什么?

行使代位权的条件:1、有合法的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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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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