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哪些企业承担的部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14:41:21 310 人看过

一、工伤保险待遇哪些企业承担的部分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单位难以安排工作情况下,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的);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的)。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五至十级伤残职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6、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费用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企业应该承担的部分是: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保留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五、六级伤残的职工还应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如果您用人单位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则五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应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费用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6日 23: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工伤保险待遇判谁承担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判谁承担1、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就应该由工伤全员承包基金支付,不能判决由用人单位来承担。2、如果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原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工伤待遇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判决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全部工伤待遇责任,包括原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
    2023-02-25
    109人看过
  • 企业注销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
    公司注销,主动工伤保险待遇只能通过起诉公司股东或者清算组成员方式解决争议。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未对社会保险待遇作出妥善的处理,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注销的,作为诉讼主体的资格已经消灭,起诉公司将会遇到被告主体不适格问题,最后会因此被驳回仲裁或者起诉。一、公司已经注销追偿规定是什么公司没有进行清算程序就被注销的可以向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张债权;公司进行清算后注销,但清算程序存在瑕疵的,可以要求清算组成员直接承担赔偿的责任;没有进行清算,但是股东或第三人在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时做出公司债务承担的承诺的,可以向承诺的公司股东或第三人承担主张债权。二、公司清算注销期间可否作为被告公司在清算注销期间仍然具备法人资格,是可以作为被告的,但是,如果是已经注销完毕的公司,表示公司法定主体资格已消失,丧失了诉讼主体资格,不能再做原告或被告了。《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23-03-12
    310人看过
  • 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具体包括哪些部分
    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有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等。一、农民工工伤工资要怎么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二、工伤的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工伤案件中的误工费为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是由用人单
    2023-03-07
    68人看过
  • 破产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乐山一职工近日来电话问老蒋,他想弄明白破产企业职工享有哪些工伤保险待遇?老蒋咨询了相关部门,现回复如下:根据《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劳社办〔2006〕31号)的规定:(一)一至四级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其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由破产企业清算组一次性清算拨付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条例》和《实施意见》的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人员按规定移交社区管理。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至六级伤残的工伤人员,其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原则上由破产企业清算组一次性清算拨付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条例》和《实施意见》的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人员按规定移交社区管理。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
    2023-04-23
    103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分两部分支付么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死亡职工亲属经确定为供养亲属的,无论是否存在其他供养人,均按法定标准支付其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基金一般都能全额支付,未付全部分(自费),由用人单位补足。一、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哪些赔偿费用?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2、辅助器具配置费;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伤残津贴;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
    2023-02-18
    466人看过
  • 工伤保险的待遇有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以下几种:1、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这一待遇的内容是:(1)就医待遇就医待遇包括以下内容:第一,治疗。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第二,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第三,治疗补助。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
    2023-04-28
    440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待遇哪些企业承担的部分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12
      1、住院伙食补助费。 2、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 3、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 4、伤残津贴。五级至六级的伤残职工,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60%。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30个月至26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级
    • 工伤保险待遇哪些企业承担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6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6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5.工伤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6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5.工伤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6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 5.工伤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