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7:52:42 191 人看过

一、临夏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八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二、临夏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受理条件

(一)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人员、设施、检验仪器、卫生条件和管理制度;

(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同意意见。

三、临夏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办理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主要配制设备、检测仪器目录

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保证的承诺书

拟配制剂型、配制能力、品种、规格

制剂配制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配制剂型的工艺流程图、质量标准(或草案)

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表》

省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同意意见

拟办制剂室的基本情况,包括制剂室的投资规模、占地面积、周围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并提供医疗机构总平面布局图、制剂室总平面布局图(标明空气洁净度等级);制剂室负责人、药检室负责人、制剂质量管理负责人简历(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学历、所学专业、职务、职称、原从事药学工作年限等)及专业技术人员占制剂室工作人员的比例;制剂室负责人、药检室负责人、制剂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专业人员,且制剂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0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临夏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临夏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主席令第39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二、临夏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受理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5、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符合上述一、二、三项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的,经考核合格,可以担任公证员:(一)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
    2023-05-18
    91人看过
  • 医疗机构的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一、医疗机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医疗机构实施行为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二十四条至三十九条规定的执业行为,即是违法行为。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这一概念的含义: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第二,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第三,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构成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二、医疗机构的赔偿的原则所谓赔偿原则是在处理医疗损害赔偿问题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有以下三
    2023-03-30
    326人看过
  • 临夏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临夏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2007年6月3日发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向为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开展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所列活动以及非医用加速器运行、辐照加工、射线探伤和油田测井等活动的放射工作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其他放射工作单位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规定,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二、临夏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受理条件在放射工作单位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
    2023-05-18
    248人看过
  • 强制医疗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强制医疗的决定机关为人民法院,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具体而言,人民法院负责强制医疗决定书的作出,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执行。一、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由人民法院决定过去关押精神病人由派出所决定,这就难免会发生错误关押。新《刑事诉讼法》从程序上保证了公民不被错关。1.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不能直接做主送精神病院,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2.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3.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4.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5.
    2023-04-10
    392人看过
  • 临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临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二、临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城镇规划投资400万以内项目,乡村规划不分资金大小三、临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地点康乐县附城镇新集街302号行政审批中心大厅四、临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特别设计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城镇
    2023-05-18
    157人看过
  • 临夏市药品广告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临夏市药品广告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九条药品广告应当经广告主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发布药品广告,应当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核发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
    2023-05-14
    228人看过
  • 阳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时间限制是什么
    一、办理时限15(工作日)二、办理材料文字清晰填写。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选址的依据;(二)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四)占地和建筑面积。根据医疗机构投资的规模,提供相应的证明提供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如实填写提供医疗机构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三、办理地点阳春市春城东湖广场市政府服务中心7楼卫计局窗口四、办理机构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办理时限15(工作日)六、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
    2023-05-28
    276人看过
  • 临夏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临夏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2)《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第七条规定“经劳动部批准,有关行业可建立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外非社会通用的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组织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3)《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规定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砌筑工等11个职业资格,实施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二、临夏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什么时间办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临夏州政务
    2023-05-18
    128人看过
  • 临夏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临夏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七条:工伤职工认为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其他确认工伤的文件;(二)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代为申请。第十六条:辅助器具达到
    2023-05-18
    458人看过
  • 强制医疗费用谁承担法律依据
    一、强制医疗费用谁承担法律依据强制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所规定的。1.当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后,虽然他们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进行严加看管和医疗。2.在必要的情况下,还会采取强制医疗措施。这种强制医疗的费用由国家来承担,体现了对精神病人的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3.具体来说,强制医疗费用包括精神病人在接受强制医疗期间的治疗费、住院费、检查费等相关费用。4.需要注意的是,强制医疗措施并不是随意可以采取的。它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包括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精神病人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并由法院依法作出决定。二、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司法鉴定中心在受理案件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在鉴定前,鉴定人需要预先阅卷,了解
    2024-08-02
    412人看过
  • 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政策依据是什么
    一、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政策依据是什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二、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需要的资料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4、医疗机构建筑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
    2023-05-13
    477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时间限制
    一、办理时限30(工作日)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市鼎湖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进行审查,审查阶段包括对材料进行审查和实地核查后在30个工作日内再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2023-02-04
    147人看过
  • 临沂市新农保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
    根据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均考核验收、公布了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并统一确认了定点医院的报销级别。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在本辖区范围内有效,实行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各县区应相互认定一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同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规定。对其他县区认定的新农合定点营利性医疗机构,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原则上可根据本地农民就近方便、就医习惯和务工就医或急诊等特殊情况,在现场考核、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医疗服务质量较好、社会信誉度较高、群众广泛认可的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本县区新农合定点机构。凡病历等医疗文书书写、存放、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和没有纳入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村级医疗机构不得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对不按规定接受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取消其定点资格。各县区要结合
    2023-05-29
    358人看过
  • 许昌生育医疗费支付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许昌生育医疗费支付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二、许昌生育医疗费支付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三、许昌生育医疗费支付的材料有哪些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医疗费用发票生育医疗费用明细汇总单住院病历结婚证(计划生育住院)计划生育医疗费用住院发票(计划生育住院)诊断证明(计划生育住院)结婚证(计划生育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门诊发票(计划生育门诊)诊断证明(计划生育门诊)四、许昌生育医疗费支付流程怎么走
    2023-05-25
    367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须符合什么要求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6
      国家鼓励医疗机构根据本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要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支持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支持以中药制剂为基础研制中药新药。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委托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其他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向委托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医疗机构对
    •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为几年,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11
      律师解答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配制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按照原申请配制程序提出再注册申请,报送有关资料。
    • 中药法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应当取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6
      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应当依法取得制剂批准文号。但是,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不需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备案的中药制剂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备案的中药制剂品种配制、使用的监督检查。
    • 医疗机构配制麻醉药品制药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30
      医疗机构不得自行配制麻醉药品制剂。医疗机构特殊需要而市场无供应的麻醉药品制剂,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由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并有麻醉药品使用权的医疗机构配制。医疗机构配制的麻醉药品制剂的品种和数量,均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麻醉药品制剂不得自行调剂,特殊情况下确需调剂的,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跨省调剂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 想了解一下对于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为几年
      台湾在线咨询 2024-09-08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