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当采用哪些方式设立居住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3 16:29:36 137 人看过

居住权的设立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依合同设立的居住权,以登记为设立要件,居住权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登记。

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遗赠。以遗嘱继承获得居住权的,应以遗嘱有效为前提。

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如果受遗赠人未及时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或未完成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义务的,可能会丧失权利。

因此,通过遗嘱继承设立的居住权并不以登记为设立要件,而是自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取得居住权。但为避免争议,仍建议及时办理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扩展资料当事人订立合同可采用那些方式
    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均可。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纸质合同彩印章是否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因此根据以上内容,我们是可以得知的:纸质合同彩印章是有效的。二、电子合同合法吗?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
    2023-06-24
    119人看过
  • 居住权怎么设立,设立居住权适用哪些情形?
    一、居住权怎么设立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简单说,房屋所有权人在为你设立居住权后,你有权居住、使用该房屋,其设立期限可以是10年、20年,也可以是终生。那么居住权该怎么设立呢(一)订立居住权合同根据《民法典》第367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住宅的位置;(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4)居住权期限;(5)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的设立一般是无偿的,但是你们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要记住,设立居住权要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遗嘱设立《民法典》第371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这个法条是什么意思呢类似案例中许女士的做法,遗嘱人生前可以在遗嘱中明确为特定对象设立一个居住权。遗嘱人死
    2024-01-02
    87人看过
  • 管理人应当采用何种方式管理他人事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三、不当得利有哪几种类型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有哪些不当得利依据不同标准可以作不同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是依据不当得利是否基于给付行为而发生,将其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1、给付不当得利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这种欠缺给付目的既可以是自始欠缺给付目的,也可以是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或者是给付目的不达。这里的给付目的,即给付
    2023-08-11
    500人看过
  • 居住权限制条件,居住权的设立方式
    一、居住权限制条件居住权限制条件如下:1.不可只凭一纸合同或默认习惯设立。居住权的设立采用登记生效主义,通过合同或其他合法意定方式产生居住权依据后,当事人需遵循公示公信原则,履行登记手续,否则居住权并未设立,不可享有更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哪怕在涉案房屋中居住多年,仍然不会只凭时效取得居住权。2.居住权不可转让、不可继承。居住权从源头上讲其实是役权的一种,属于一种人役权,具有人身性。它保障的是特定人在特定住宅居住的权利,是房屋所有权人基于一种特定关系而自愿设立的,若可以转让或继承,难免改变或不符设权人的初衷。3.居住权不可用于出资、出租等获取利益的活动。分析居住权的权能内容(占有、使用)可知,取得居住权仅能基于“生活需要”与“居住目的”,原则上不能将其出资、出租等来获取收益。二、居住权的设立方式居住权的设立有如下方式: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
    2023-07-17
    327人看过
  • 居住权设立的方式包括
    居住权设立的方式包括: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依合同设立的居住权,以登记为设立要件,居住权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登记;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以遗嘱继承获得居住权的,应以遗嘱有效为前提。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如果受遗赠人未及时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或未完成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义务的,可能会丧失权利。因此,通过遗嘱继承设立的居住权并不以登记为设立要件,而是自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取得居住权。但为避免争议,仍建议及时办理登记。居住权设立的条件如下:1、设立居住权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2、设立居住权应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3、设立居住权应以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023-08-09
    241人看过
  • 合同履行发生问题当事人应该采取哪些方式
    一、合同履行发生问题当事人应该采取哪些方式1.与对方协商,要求继续履行;2.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有以下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自己的义务,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以其他标的代替履行或者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来免除合同规定的义务。2.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性质、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
    2023-07-31
    294人看过
  •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什么时候设立
    以遗嘱这种非基于法律行为设立的居住权,自继承开始时设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不动产在登记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动产在交付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基于生效法律文书、继承等非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自法律文书生效时或房屋建成的时候,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2024-04-25
    152人看过
  • 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委托应当采取哪些方式
    委托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方式有:直接委托或者竞选委托的方式,而竞选委托包括公开竞选和邀请竞选;或者委托人也可以采取就一项或数项事务进行特别委托的方式,或采取概括委托的方式。一、如何解除委托合同解除委托合同的方式: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出现委托合同约定解除的情形时,合同终止;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二、房产买卖委托书有期限吗房产买卖委托书没有期限,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号、委托代理的事项、委托代理权限和委托代理期间,双方签名或者盖章。签订授权委托书后委托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由代理人代为进行房产买卖过户。三、授权书如何写授权书主要需要有以下信息: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基本信息,一般包括名称、身份证号码或者是统一信用代码;二、记叙全面的委
    2023-06-29
    145人看过
  • 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几种
    居住权的设立方式,通常是以订立合同方式设立;另外,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订立居住权。一、什么叫居住权房屋不可以出租意思就是拥有居住权的房屋不可以出租。每一套大产权房子都拥有三种不同的物权属性,分别是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居住权。居住权是独立于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外新增的第三种属性。可以理解为单纯给居住人设置的一个物权类型。带有居住权的房子原则上无偿设立、不能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也就是说,在租赁他人房屋的时候,不仅要关注房东对该房屋是否有产权,还要审查一下房东有没有在该房屋上设立居住权,一旦该房屋上被设立了居住权,则该房屋不能被出租。二、民法典中房子的居住权多少年房子的居住权期限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2023-02-06
    400人看过
  • 设立居住权的方式是什么
    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主要有: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在涉及离婚或分家析产、以房养老、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又需保障居住权益等情形下,均可自愿签订合同设立居住权。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3.以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律师补充:居民权的法律特征有:(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
    2023-05-06
    381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哪些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依据该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应当采用书面合同的方式与他人达成协议,设定居住权,并且居住权合同一般应包括前述条款。《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依据该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应当采用书面合同的方式与他人达成协议,设定居住权,并且居住权合同一般应包括前述条款。
    2024-05-10
    491人看过
  • 捐助法人应当设立哪些机构?
    一、捐助法人应当设立哪些机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的捐助法人的章程及组织机构需要具备法人条件,设立捐助法人应当设理事会、民主管理组织等决策机构,并设执行机构。理事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捐助法人应当设监事会等监督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法条的规定:第九十二条: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宗教活动场所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九十三条:设立捐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捐助法人应当设理事会、民主管理组织等决策机构,并设执行机构。理事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捐助法人应当设监事会等监督机构。二、设立捐助法人有什么要求(一)设立捐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二)捐助法人应当设理事会、
    2022-02-19
    87人看过
  • 当事人采用哪种仲裁协议形式更方便呢
    首先,当事人应尽可能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仲裁协议。因为争议发生后,由于当事人的利害关系明显,争议双方往往不容易达成仲裁协议。其次,当事人应尽量选择仲裁条款这种形式。因为仲裁条款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是当事人事先设定的,可以避免以后双方就仲裁的问题发生争议。而且这种形式省时、简便,当事人只要在合同中做约定就可以了,避免了事后再专门约定仲裁条款的麻烦。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确实象刚才这位同学所说的这样,当事人应尽可能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仲裁协议,因为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之间多少会有些冲突和摩擦,此时往往不容易达成一致意见。也在实践中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仲裁协议较为少见。而且最好采用仲裁条款这种方式订立仲裁协议。
    2023-05-01
    92人看过
  • 为保姆设立居住权可以采用口头的形式吗
    一、为保姆设立居住权可以采用口头的形式吗1、为保姆设立居住权一般不适用口头的形式,而采取书面形式。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怎么设立居住权1、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2、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住宅的位置;(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4)居住权期限;(5)解决争议的方法。3、居住权
    2023-12-13
    18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第九十六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什么方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21
      建立居住权主要有两种方式: 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 根据合同设立的居住权,以登记为设立要求。居住权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申请登记。 二是以遗嘱形式设立居住权。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以遗嘱继承获得居住权的,应以遗嘱有效为前提。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受遗赠人未及时表示接受遗赠,或者未完成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可能丧失权利。 因此,遗嘱继承设立的居住权不是以登记为设立要件
    • 设立地役权应当采用哪种方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20
      律师解答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利用目的和方法;地役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 当事人应当采用什么形式订立合同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22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抵押合同应当采取哪些方式订立,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什么方式订立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抵押合同是指在进行抵押物件时所需要签订的一个合同,在很多时候我们会签订很多合同,合同不是我们独自可以去拟定或者签订的,需要了解相关知识,最好有相关人员进行拟定,那么抵押合同应当采取哪些方式订立,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什么方式订立?
    •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采取哪些组织形式?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我国的《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采取的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这样规定的主要理由是:1、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应当符合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公司法》调整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有限责任公司一章中对国有独资公司作了专节规定。2、规定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符合国际通行的作法。股份有限公司是当今世界保险业主要的组织形式。保险公司采取这一形式,可以广泛地募集到巨额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