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之债有什么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08:03:00 260 人看过

连带之债的特点有:连带债权的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的债权人都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连带债务的债务人为两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

一、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是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不予保护。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

连带责任作为一个复合词组,其中心词在“责任”二字。“连带”作为限制词置于其前,即强调了这种责任的本质属性,意在使法官抓住“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本质特征”来正确适用。连带责任是因民商事活动中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后确保债权实现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揭示的是两方(债权人、债务人)、三角度的关系,既包括了债权方和债务方,还及于由内在法律关系而被牵连进来的一方或多方。

二、诈骗罪共同借款人如何脱责

诈骗罪共同借款人脱责办法是:

1、当债权人主动同意承担债务时,共同借款人可以承担责任;

2、债务人超过两人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3、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超过两人的,按照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4、每个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有连带义务的人偿还应当承担的份额。

三、借贷担保人应如何承担责任

借贷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具体如下: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5: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连带之债相关文章
  • 连带之债与按份之债是否都属于连带债务呢?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不一样。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一、连带清偿责任指什么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也就说数人负同一债务,明示对於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之责任。连带清偿责任中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还钱。连带债务之债权人,得对於债务人中之一人或数人或其全体,同时或先後请求全部或一部之给付。连带债务未全部履行前,全体债务人仍负连带责任。二、无限连带责任应如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如何承担: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在向权利人承担责任后,各责任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再分担责任。已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责任人,可就超出应承担责任范围的部分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无限责任个人对外承担无限清偿责
    2023-03-08
    197人看过
  • 连带之债 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数人共负一个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无各债务人的应有部分,为共同共有债务,又叫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合伙债务。连带债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连带之债只有法律规定的时候才承担连带责任。一、连带共同保证的特征是什么从我国学界的观点与我国立法和司法的实践上看,是采行广义上的的共同保证概念,且将共同保证与数人保证视为同一意义,再分为按份共同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两种类型。(一)在广义上界定共同保证的概念,则其基本特点与成立要件有二:1、保证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至于两个以上的保证人是自然人、法人抑或其他组织,在所不问;数个保证人是与债权人共同订立保证合同还
    2023-03-10
    116人看过
  • 履行连带之债流程是什么?
    1.实质性条件(1)须有连带之债的存在。(2)债务人须履行不能。(3)裁判有给付内容(4)连带债务人不得为抗辩或异议。2.程序限制(1)申请引起连带之债执行程序开始的先决条件是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没有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得主动执行。申请应以书面形式为宜,其主要包括连带债务的发生事实,债权种类和数额,并对一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提供证据。(2)审查。审查是对中请执行人提出的申请,就其真实性和程序上的合法性进行审理的行为。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申请的事实和证据充分的,依法予以受理并开始执行程序;认为申请不合法的,依法裁定驳回。(3)通知。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应立即通知连带债务人,通知要重点写明连带债务发生事实,连带债务人的连带给付义务及履行期限,同时告知连带债务人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期限,通知书要送达各连带债务人。一、执行异议受理条件是什么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
    2023-03-29
    431人看过
  • 连带协议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连带债券的主要特征:1、有大多数债权人或大多数债务人;2、债务是同一标的。只要一方多数人的权利义务份额在债务履行前不确定,也不确定,就会建立连带债务;3、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目的相同;4、多数当事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大多数债权人或者大多数债务人中一人发生的事项对其他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也有同样的效力。连带之债的内部效力连带之债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权人之间或者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连带之债的效力,又可分为连带债权的内部效力和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在连带债务中,当一个债务人履行债务超过他应承担的债务份额时,其对其他债务人享有求偿权。连带债权中,连带债权人的内部关系基本上同于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内部关系。享有连带债权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利要求债务人履行一部或者全部义务,当然债权人也可以不行使自己的权利。某一债权人受领全部给付或者受领部分给付超过自己应享有份额的部分,应按债权人之
    2023-07-03
    226人看过
  • 如何认定连带之债?连带债执行条件
    连带之债执行应有以下条件:1、连带之债必须合法存在。2、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3、有给付内容进行裁判。4、连带债务人未抗辩或提出异议。一、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第四,连带责任保
    2023-04-04
    109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金条款必须有连带之债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一、连带担保人一般担保期限是多久?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担保方式中,还有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二、借条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借条担保人需要承担债务。借贷双方订立借条第三人签字时应当注意,不能随意签字。如果只是见证人应当写明是
    2023-03-25
    168人看过
  • 有连带之债可以追偿吗
    连带债务人可以追偿。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都具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对于连带债务人之间关系而言,每个连带债务人都有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承担的实际责任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后有权向其他债务人追偿。连带债务人之间无法全都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一、债务连带责任的追偿是怎样规定的?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连带责任的设立是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并且我国《民法典》规定在连带人履行义务后,对其他连带责任人享有追偿权。但是连带责任人被连带后如何行使追偿权,目前我国法律未作详尽规定,各地法院对此理解不一,追偿份额差距悬殊,给审判实务带来诸多不便。
    2023-02-17
    437人看过
  • 通常物之债和连带物之债的概念是什么?
    特定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而消灭的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区别有哪些1、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按份之债;而按份之债只能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发生。2、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连带之债,每一个债务人对债务均附有全部清偿的义务,债权人有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履行全部义务的权利。3、按份之债的标的为可分,连带之债的标的为一个整体,不可分。4、就某一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差产生影响;而连带债务因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各付而消灭,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不再承担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
    2023-07-15
    90人看过
  • 连带之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不真正连带之债与连带之债的相似之处(1)、债务人都为数人;(2)、给付内容相同;(3)、其中二个债务人的履行均使其他债务人免除。一、没有还清的债权能否部分转让吗没有还清的债权能部分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
    2023-03-08
    147人看过
  • 连带之债和按份之债的关系
    一、连带之债和按份之债的关系按份之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各自就自己的债权份额享有请求权、受领权的,为按份债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各自就自己的债务份额承担清偿义务的,为按份债务。连带之债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所以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的规定,那么这个债务都是属于按份之债,而且按份之债的主体,他仅仅是在自己的债务份额之内,才有权利或者承担的义务,但是如果
    2023-05-06
    386人看过
  • 什么是连带之债及其有怎样的效力
    一、连带之债的概念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二、连带之债的效力1、连带之债的外部效力在连带债权的情况下,各债权人均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全部给付,债务人也有权向任何一个债权人主动履行义务,一个债权人受领了债务人的全部给付,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在连带债务的情况下,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向债权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要求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债务,被请求的债务人不得以存在其他债务人为由拒绝给付,也不得以债权人所为的请求超过其应分担份额而为抗辩。连带债务因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给付而消灭,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不再承担给付义务。在连带债务全部清偿之前,全部
    2023-03-03
    70人看过
  • 连带之债名词解释
    一、连带之债名词解释连带之债是多数之债的一种。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请求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或承担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的这种债权称为连带债权,债务人的这种债务称为连带债务。在连带之债的关系中,任何一个债权人都可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只要任何一个债务人或债权人清偿了全部债务或主张了全部债权,随之整个连带之债即已消灭。二、连带之债发生的原因连带之债的发生,有两方面的原因,即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发生在中国,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之债有以下几种:1)个人合伙债务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每一个合伙人对于合伙组织对外所负债务均负连带责任,都有义务全部清偿债务;同理,每一个合伙人对于合伙组织的对外债权都享有连带债权,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全部清偿。2)合伙型联营联营各方仍然保持各方独立的法人资格,各方共同出资另组联营组织
    2023-04-12
    456人看过
  • 如何处理连带之债
    连带之债的处理方法:连带清偿。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各债权人均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全部给付,债务人也有权向任何一个债权人主动履行义务。一、连带责任100万可以判几年100万连带责任要判多少年根据实际而定,属于民事经济纠纷的不存在判刑的,如果是经济犯罪的,可以根据实际的犯罪罪名而定。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怎样执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执行方式:1、责任人为多人时,债权人可申请任意的一个人承担,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2、在连带之债的执行中,连带债务人不得以连带
    2023-04-04
    372人看过
  • 连带之债坏账怎么处理?
    连带之债应当连带清偿。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各债权人均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全部给付,债务人也有权向任何一个债权人主动履行义务。一、无限连带责任应如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如何承担: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在向权利人承担责任后,各责任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再分担责任。已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责任人,可就超出应承担责任范围的部分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无限责任个人对外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具体地说:1、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即与债权人相对应的债务人在数量上为两个以上。2、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这种法律义务首先是民法典合同编上的义务,即给付义务,表现为作为。民法典合同编上的义务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如约定的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如法定的合伙
    2023-03-25
    367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民事执行中,生效裁判是人民法院取得执行权的前提条件,在就共同侵权所作的判决中,法院就共同侵权人的责任一并认定,人民法院根据该判决予以执行。但在保证连带之债的场... 更多>

    #连带之债
    相关咨询
    • 2022年连带之债的特点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12
      连带之债的特点如下: (1)连带债务人的每一方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2)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或者多个债务人请求履行任何比例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对债务分担比例有约定而拒绝履行; (3)连带债务人一人或多人履行了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即行解除; (4)履行债务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债务人,有权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 与第三人连带保证并存的债务有什么特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8
      关于什么是连带保证并存的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成立方式,与免责的债务承担基本相同,但在采取债务人与承担人达成协议的方式时,无须以债权人同意为生效要件。因债务人并未脱离债的关系,且又新增债务人,对债权人即多了一层保障,有利无弊。但债务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应对债权人负有通知义务,否则可能对债权人造成不利:承担人向债权人履行时,债权人不明缘由,可能拒绝受领,将构成债权人迟延。
    • 债权连带之债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7
      1、连带之债的外部效力,在连带债权的情况下,各债权人均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全部给付,债务人也有权向任何一个债权人主动履行义务,一个债权人受领了债务人的全部给付,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 2、连带之债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权人之间或者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连带债务中,当一个债务人履行债务超过他应承担的债务份额时,其对其他债务人享有求偿权。
    • 特定之债的特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4
      有下列特点: 1.在特定之债,标的物被商定或指定后,债权人或债务人原则上不得变更;债权人有请求债务人交付特定物的权利,债务人也负有交付此特定物的义务。 2.在特定之债,当标的物灭失时,发生履行不能。 3.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特定之债,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所有权即移转于债权人,这时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也自债成立时起转移于债权人。 【法律依据】
    • 连带之债的设立目的是什么,连带之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连带之债的设立目的法律上规定连带之债原意在于确保债权人利益,使其能尽先向最具偿付能力的债务人请求给付。而且在连带债务中,系以数个连带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作为给付之担保,以使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扩增。所以通常情况下,债权人的利益可以得到保障。但在连带债权中,一债权人可以独立请求债务人全部给付,债务人可向任一连带债权人为全部给付。倘若接受全部给付的债权人不诚实或者缺少资力,则其他债权人的求偿权难免有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