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直属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工作,促进防空地下室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西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太原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条和文件精神,现就太原市经济适用房和旧城危房改造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济适用房和旧城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修建防空地下室。
二、防空地下室建设要坚持“以建为主、以收促建”的工作方针和协调发展、同步进行的原则。
三、确因地质、地形、结构和其他条件限制不能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或单体工程总面积在7000平方米(含7000平方米)以下、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和规定的易地建设费标准交纳建设费用。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予以减半征收。不增加面积的旧城危房改造建设项目予以免征;增加面积的旧城危房改造建设项目须全额缴纳。
四、本通知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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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关于用地和房屋建设项目税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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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租赁使用人民公园改造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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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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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统一征地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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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建设交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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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售等环节。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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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太原危房建设的问题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20《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中对危房的认定是“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危房拆迁与我们常说的房屋拆迁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危房需要认定,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其次鉴定为危房并需要拆除重建的,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而普通房屋的拆迁是主管部门提供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直接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大家要清楚我国并没有关于危房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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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旧城改造涉及的土地房屋赔偿问题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271、政府这样的征收我的土地是否合法?如果有土地使用证或者所有权证的话,可以要求按照你的要求补偿。 2、我可否和政府或该片区的开发商联合开发我临街的土地,我提供土地,开发商开发后还我全部商铺?你可以开发商协商。 3、如果问题二不能达到要求,我可否要求我临街部分的土地,按就近商铺价格减去房屋修建成本,这样作为计算我该部分土地的实际价格,其余土地要求按该片区拍卖价格赔偿,楼房按现在实际修建成本折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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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征地经济适用房二次被征收是否合法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5不合法。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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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经济适用房建设的问题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06房屋拆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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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空地建设的拆迁赔偿问题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20临街房屋拆迁院落空地有没有补偿分两种情况: 一是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这类空地院落是有补偿的; 二是没有产权证明或者非法占地的情况,这类空地院落是没有补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答复》中,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