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功制度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10:02:50 93 人看过

一、什么是立功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后,在主动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的同时,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使案件得以侦破的行为,可视为立功。

(一)一般立功

一般立功是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

(二)重大立功

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

所称“重大犯罪”、“重点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情形。

二、立功的认定

(一)三种情形不能认定为立功:

1、非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

2、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揭发”行为。

3、犯罪分子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其他案件的侦破或者其他犯罪分子的抓捕不具有实际作用的。

(二)四种来源线索、材料不得认定为立功:

1、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

2、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

3、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

4、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的。

三、立功的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是立功。因此,构成立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时间

立功的时间是指立功表现发生的时间。立功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人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是在其归案以后判决宣告以前。立功的时间是量刑阶段的立功与行刑阶段的立功的主要区别。行刑阶段的立功,是指刑罚执行过程中的立功表现,具有立功表现的,可以获得减刑。而作为量刑制度的立功,是一种发生在量刑阶段的立功,是判决宣告前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情形,因此它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表现

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

(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仅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因此是一种立功表现。

(2)提供重要线索,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例如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有关证人等。

除上述刑法列举的两种立功表现以外,下述情形也应视为立功:

(1)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在逃的罪犯,可以节省司法成本。因此,这种行为应视为立功表现。应当指出,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的其他罪犯,既可以是与其无关的,也可以是其同案犯。只要确实协助司法机关捕获罪犯,就应视为立功表现。

(2)犯罪人在羁押期间,遇有其他在押犯自杀、脱逃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监视行为,及时向看守人员报告。

(3)遇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奋不顾身加以排除,等等。

四、立功的处罚

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2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立功相关文章
  • 死刑犯立功减刑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一、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3-06-28
    389人看过
  • 我国刑法中的立功制度
    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仅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因此是一种立功表现。2、提供重要线索,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例如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有关证人等。刑法的立功怎么规定的根据刑法具体规定,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情形,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情形。行为人有有法定立功情形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仅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因此是一种立功表现。2、提供重要线索,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例如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有关证人等。
    2023-07-15
    150人看过
  • 自首立功累犯哪些是量刑制度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是属于累犯的,应该从重处罚,如果累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在加重处罚的基础上,依据自首立功情节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八条【
    2023-02-19
    458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功能减多少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关于刑事案件立功能减多少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二)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三)构成立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立功的时间立功的时间是指立功表现发生的时间。立功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人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是在其归案以后判决宣告以前。立功的时间是量刑阶段的立功与行刑阶段的立功的主要区别。行刑阶段的立功,是指刑罚执行过程中的立功表现,具有立功表现的,可以获得减刑。而作为量刑制度的立功,是一种发生在量刑阶段的立功,是判决宣告前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情形,因此它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2、立功的表现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在归案以后,
    2024-01-23
    335人看过
  • 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度是什么
    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做出决定是否立案登记。一、法院立案补充材料通知书怎么写受理通知书就是已经立案了。案,是指法院对于原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决定进行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且不属于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二、行政诉讼不立案怎么办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
    2023-04-03
    394人看过
  •  立案标准与限制: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两种:1、若案件中没有犯罪事实,例如没有危害社会的行为,或者这些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或者没有确凿充分的证据;2、若案件中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例如危害不大,或者案件已经过诉讼时效,或者犯罪嫌疑人已经宣告死亡,或者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两种:1、若案件中没有犯罪事实,例如没有危害社会的行为,或者这些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或者没有确凿充分的证据;2、若案件中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例如危害不大,或者案件已经过诉讼时效,或者犯罪嫌疑人已经宣告死亡,或者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等。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条件:不涉及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包括: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管辖
    2023-08-20
    339人看过
  • 举报刑事案件立功怎样减刑
    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3、依照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刑罚的期间,如果严格的遵守监狱的规定,有明显的悔改并且接受改造的时候变现十分良好或者是存在有立功表现的话,可以申请减刑。4、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
    2024-05-15
    482人看过
  • 我国立功减刑制度是如何实施的?
    重大立功减刑程序:首先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其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特别重大立功减刑标准是怎样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二)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刑法》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2023-08-18
    433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立功由谁审查
    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是立功。刑事案件的立功一般由司法机关审查。一、哪些情况不能认定为立功(1)非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2)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揭发行为。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时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揭发的犯罪事实与查实的犯罪事实不具有关联性的,不能认定为立功表现。(3)犯罪分子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其他案件的侦破或者其他犯罪分子的抓捕不具有实际作用的。以下四种来源线索、材料不得认定为立功:(1)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2)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3)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4
    2023-03-02
    386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实行立功制度吗?
    寻衅滋事罪是一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通常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若被告有立功表现,则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若立功表现重大,则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寻衅滋事罪通常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被告有立功表现,则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若立功表现重大,则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寻衅滋事罪如何从轻或减轻处罚?寻衅滋事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对于这种犯罪行为,我国刑法采取了较为严厉的打击措施。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会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和对受害人的赔偿情况,从而在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首先,在犯罪情节较轻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对
    2023-08-30
    48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受案多久必须立案成功
    一、刑事案件受案多久必须立案成功刑事案件受案后在7日内必须立案成功。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二、刑事案件要交诉讼费吗刑事案件不需要交诉讼费。刑事案件司法过程实质是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处罚,所以刑事案件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2023-06-04
    226人看过
  • 从黄碟案看刑事立案制度改革
    黄碟案件转了一圈又回到了起点,但这一圈中,圈内人和圈外人都受到了创伤,当事人受了不白之冤,我们理应反思:我们该如何防范公民受到不当追诉呢?笔者认为,完善刑事立案制度是关键。刑事立案是一个很严肃的事,是公权对私权领域最强烈的一种干涉方式,直接影响公民的人身、财产,进而也影响公民内心的安全感。刑事追诉乃国之重器,用之当慎,一旦火力打歪,受损的不仅是公民的权利,而且还有国家对于公民权利保护的承诺,悖于国家的宗旨。因此,笔者认为,法治社会必然要求对刑事立案建立一套完整的制约体制:其一,诉讼中,有纠错的体制,公安机关理应将有关立案情况向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报告,如果检察机关发现不该立而立的情况可以及时撤销立案。其二,事后有救济的渠道,任何受到不当追诉的公民都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不能仅限于无重大嫌疑而拘留、错误逮捕等极端的案件中。其实《世界人权宣言》第八条规定:任何人当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他的基本
    2023-06-11
    94人看过
  • 关于什么是立案登记制度?
    一、立案登记制立案登记制是指案件受理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要求,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立案信息的网上公开力度。推动完善诉讼收费制度。[1]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做出决定是否立案登记。立案登记制设立过程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第四部分,“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第(二)项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
    2023-04-29
    87人看过
  • 当事人举报刑事案件算立功吗
    一,当事人举报刑事案件算立功吗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63条和第71条规定,立功表现是犯罪分子自首后得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一个法定条件,亦是服刑罪犯获得减刑的法定条件之一;根据《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第133条规定,立功表现亦是劳改机关对罪犯予以行政性奖励的依据之一。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和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有关法律规定,确有立功表现是指服刑罪犯:(1)揭发、检举监内外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2)制止他犯逃跑、行凶、破坏等犯罪活动的;(3)在生产、科研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抢险救灾中有突出表现的;(6)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突出事迹的。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服刑罪犯,可以得到减刑。此外,对
    2023-04-28
    22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功
    词条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 更多>

    #立功
    相关咨询
    • 立功制度是什么?如何才算是立功?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7
      立功制度是指犯罪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情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具有立功表现的犯罪人,可以分别以下三种情形处理: (一)犯罪人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里的一般立功表现,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
    •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登记制度中的立案机构是哪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09
      刑事自诉案件是由人民法院立案的,并由该机构审理判决,自诉案件属于告诉才受理的案件,需要当事人自己向法院起诉,法院接到起诉书之后,经过审查,同意立案的会在15日内告知当事人。
    • 撤销权制度有什么功能,制度的功能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8
      债权人撤销权制度有什么功能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功能是: 1、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债务人通过实施各种诈害行为逃避债务进而危害债权人的债权。实践中,债务人逃避债务通常采用隐匿财产、与第三人通谋转移财产给第三人或者使第三人用极其低的价格取得债务人应享有的财产等方法。设立撤销权制度可以预防和减少上述各种逃避债务的行为。这一点是违约责任和合同的担保制度所不具备的。 2、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突破了债的相对
    • 对立功的量刑幅度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3
      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比例。(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3)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减轻处罚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
    • 刑事案件为什么有回避制度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8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发现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五)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