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产权交换式补偿政策详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2:41:50 73 人看过

(一)江苏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江苏省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怎么计算?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江苏省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怎么计算?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拆迁安置房房屋产权交换式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迁安置房房屋产权交换式补偿标准是:

1、由政府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与提供的调换房屋的差价;

3、如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应提供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房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2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安置房相关文章
  • 湖北省产假政策详解
    湖北省产假规定为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产假30天,共计128天。在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奖金照常发放。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基金发放的生育津贴相当于工资;如果没有保险,则需要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配偶也享受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医疗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报销。湖北省医保报销湖北省医保报销规定如下: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少年儿童、学生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以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对城镇特殊困难的群体的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由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助。需要注意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与保障范围和医疗服务管理原则上是一致的。一般情况下,它是不建立个人账户的,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基金主要是用于支付部分门诊的大病费用和住院医疗费
    2023-07-01
    277人看过
  • 江苏省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
    一、江苏省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补贴发放标准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部分地区是16或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PS: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具体的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计委或者通过网络查询。二、补贴申领条件双方申领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一对
    2023-03-24
    137人看过
  • 江苏省再婚生育政策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七)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第二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
    2023-05-05
    329人看过
  • 江苏省异地高考政策
    2014江苏异地高考政策江苏2014年高考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起,至11月4日24时止;确认时间为11月1日起,至11月7日17时止,逾期不得补报。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在高三应届毕业生的统一报名类别中,对随迁子女提出关照。高三年级主任袁*梅:对来宿务工子女,也可以来参加报名,但是有条件,第一个他在我们江苏省有完整的学习经历,第二个就是说,父母在我们省有一个稳定的工作,还要有一个稳定的住所。他享受的这个报名政策,和我们本省的户籍的学生是一样的。据记者了解,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14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经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办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要完成2014高考报名,考生要经历6个步骤。分别为资格审查、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网上填报、信息修改、网上支付和信息确认。体
    2023-05-30
    397人看过
  • 江苏省职工社保补缴最新政策
    我们大家肯定都知道社保,社保是我们国家颁布的一个为了保障我们人民切身利益的一个福利政策,我们几乎每一个人都会有社保。社保我们大家都知道是需要交钱的,而且是需要连续的不间断的交。江苏社保更新之后最大的改变是可以一次性进行交齐了。那么江苏社保补缴新政策是什么?江苏社保补缴新政策解读是什么曾在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含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的“五七工”、“家属工”),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一)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三)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下同);(四)1996年1月1日前,与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关键词:补缴及待遇计发】一次性补齐可按
    2023-03-08
    397人看过
  • 江苏工伤赔偿政策解析
    江苏工伤赔偿标准:1、一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21个月;5、五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18个月;6、六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16个月;7、七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13个月。一、工伤社保报销的范围如下: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二、申请工伤鉴定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鉴定申请并填写工伤申请认定表,提交当事人在所在企业盖章
    2023-07-01
    93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拆迁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户口的被拆迁人定... 更多>

    #拆迁安置房
    相关咨询
    • 江苏省直公积金补交政策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8-20
      江苏省直公积金政策如下: 1、个人最高可贷50万/人。4月1日开始执行。省公积金通常是国家机关单位买的,一般的企业都是买市公积金,有些项目也是不支持省公积金贷款的。省直公积金是指省直各单位、中央单位、部属、省属大专院校及其所属单位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 2、一般来说,在缴纳公积金城市以外的异地购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是异地购房能不能公积金贷款,则因为城市不同和要求不同,需要到缴纳公积金的城市
    • 江苏省房屋拆迁补偿政策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0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
    • 江苏省独生子女补助政策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03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证之年起至子女14岁,每年领取20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者在领证时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奖励金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
    • 江苏省高温补贴政策文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9
      根据2011年《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是指,不符合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不含33℃)这一适用条件的职工。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可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合理确定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享受的夏季高温津贴标准,并明确本单位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适用条件和具体岗位工种等。
    • 拆迁产权交换式补偿怎么理解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5
      产权交换式补偿: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