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拆迁强制执行规定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09:12:57 301 人看过

1、申请人是否适格。根据《条例》,申请人应当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其他主体无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2、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征收补偿决定是否仍在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或者是否已经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申请人是否履行法定义务;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是否届满,被征收人是否不搬迁。强制执行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

诉讼之后强制执行规定是什么

强制执行法院进行调解后,仍不能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根据具体债务纠纷的性质和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责令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债务,并且支付违约,利息,损失等赔偿款项。

债务人不履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更强有力的请求,运用强制性的措施——强制执行。

在当代的社会,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并不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证言所说的标准主要指的就是进行的金额,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不管欠多少钱都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这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一项诉讼权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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