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对房屋的约定不明确要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08:55:29 254 人看过

离婚协议对房产约定不清楚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但可以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使用,但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的约定

离婚后若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书的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约定。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00: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协议相关文章
  • 离婚协议是否明确约定了不支付抚养费?
    在离婚协议中有关不要对方支付抚养费的约定,如果是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则是有效的。离婚协议属于双方自愿达成的有关离婚相关事项的规定,我国的法律充分尊重了离婚双方的意思自治,对离婚协议的内容没有加以明确的限制。女方什么都不要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只要女方意思表示真是就有效。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
    2023-07-15
    80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过户的规定不明确
    1、如果对方不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2、判决书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仍然不协助办理,法院会作出裁定,同时会向房产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房产局就会根据法院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3、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离婚协议房产归一方还需要过户的吗对于离婚房产过户的,需要办理析产登记。析产基本步骤: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
    2023-07-04
    106人看过
  • 解决离婚协议中共同财产约定不明确的疑问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约定本文介绍协议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的约定,包括各类财产,房屋的约定、银行存款的约定、股票的约定和处理、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等内容。1、贷款房屋的约定和处理。一般而言,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三十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款额较高,比如四千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二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保险措施。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变更主贷人或减
    2023-07-04
    72人看过
  • 夫妻对婚内财产的分配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约定不明确,有些财产可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有些财产则属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夫妻欲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本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分别所有,但约定不明确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该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共有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夫妻对共同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共同共有财产使用、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分割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一人一半。但是,根据各自对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个人的经济收人、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或者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一半分出归另一方所
    2023-02-17
    455人看过
  • 协议不明确怎么定工资
    用人单位在用工的同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同工同酬。在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约定不明确时,如何确定劳动报酬,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的具体事项,包括劳动报酬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只是口头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一旦发生纠纷,往往没有证据可查,无法确定。针对这种情况,本文作出了相关规定本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劳动报酬”的条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记载了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重要事项,是用人单位和劳
    2023-05-07
    98人看过
  • 离婚协议房屋没有约定清楚
    离婚协议未写清楚房子的归属问题,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后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分割。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一、离婚后如果重新分割财产的话还可以分割吗?离婚后对于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还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重新分割的。法院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离婚后财产可以分割吗?有哪些要求?离婚后还能分割财产。法律明确规定,如果离婚后存在尚未处理的财产,当事人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如果是一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三、《民法典》婚后买
    2023-03-05
    77人看过
  • 离婚协议对不动产约定的效力
    离婚协议中财产协议的效力是对夫妻财产处理的最优先效力。法律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财产分割协议书有效么是有效的。夫妻之间在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夫妻财产协议,约定的夫妻财产协议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可以加强法律效力,夫妻财产约定不公证还是有效的。夫妻双方当事人在结婚的时候,是可以对双方当事人的财产作出相应的约定的,这样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是一项民事行为,经过公证后的文书,具有最强的法律效力。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夫妻共同财产要平分吗?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协商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
    2023-03-15
    271人看过
  • 协议离婚的房产价值怎么确定
    一、协议离婚的房产价值怎么确定离婚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习惯以购买时的价格计算及分割,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不能成立的。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可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的标准。一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从3个月到6个月不等。评估费用由当事人双方分担。离婚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竞价、作价、评估、拍卖等形式确定和处理财产,处理财产时应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二、离婚时的房产应该怎么分割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
    2023-06-04
    98人看过
  •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一方,另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不履行离婚协议,法院可直接确权。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可以持双方约定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婚后财产进行确权,由此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法院判决后,一方仍然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另一方可通过执行程序办理过户。确认该案生效后再去相关法院执行部门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执行部门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之后即可去房管部门进行房屋产权过户。律师补充: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
    2023-05-06
    427人看过
  • 协议离婚后,未明确房屋归属的房产如何处理?
    协议离婚没有约定的房产以后可以分割。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若无证明有欺诈或胁迫,法院会驳回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诉讼请求。去离婚协议不协议离婚可以重新分割吗离婚协议上没写财产分割的情况下,在离婚后满足法定条件才可以重新分割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当事人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分割,经查实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而重新分割财产,必须是在订立了财产协议后,发现存在欺诈、胁迫情形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3-07-12
    483人看过
  • 协议离婚对女方的赔偿是否需要在协议书中明确
    一、协议离婚对女方的赔偿是否需要在协议书中明确1、协议离婚对女方的赔偿是否需要在协议书中明确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不予强制。且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离婚协议书明确的户口问题有效吗有效的。此类纠纷在离婚案件中的比例虽然不大,但时常也有此类情况的发生,因为缺乏有效的相关规定,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那么,如何预防
    2023-06-12
    294人看过
  • 离婚协议约定婚前房产给对方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协商一致达成的,包含离婚意愿、财产与债务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的书面协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法律也规定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经审查没有欺诈或者胁迫情形,主张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一方会败诉。一、离婚协议了后悔应该怎么办?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重新分割,分以下四种情况:1、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2、未离婚,对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后悔。当
    2023-03-11
    498人看过
  • 房产未约定,离婚协议怎么办?——解决离婚协议中房产问题
    1、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要以当事人提供为前提,法院不主动调查确定。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如果是“小家庭”与“大家庭”一起共同生活,还未分家的,那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间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大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区分出来。2、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即应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果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离婚协议,房产在几年内失效离婚协议并没有失效期限这一说法,也没有关于房产过户期限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需要签订的一个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夫妻双方的婚姻基本情况、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处理、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离
    2023-07-05
    318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中介不履行协议约定怎么办
    房屋租赁中介如果不履行协议约定怎么办《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相关的司法解释同时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1、您可以先与房屋中介协商,要求其根据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方拒绝,首先可以拒交中介费,如果由于中介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可以收集落实证据,到法院起诉索要赔偿。2、具体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3、房产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
    2023-03-14
    234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协议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准备。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且民政局会提供简单的离婚协议书,男女之间的情况不复杂的,... 更多>

    #离婚协议
    相关咨询
    • 离婚协议未明确房屋归属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1-20
      当离婚协议中未明确规定房产归属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另行向法庭提出诉讼,主张对尚未进行分配的财产进行再次分割。在婚姻关系解除后,若有一方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划分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未曾处置过的共同财产,经过审查和核实,若发现该类财产确实属于离婚时未涉及到的夫妻共有资产,则人民法院应依据法律规定给予公正合理的裁决和划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离婚协议约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离婚协议明确是否约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1
      离婚协议一般不影响子女要求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金额。
    •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一方,但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屋产权归一方,后悔房主不买怎么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7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
    • 协议离婚财产约定不明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17
      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为避免可能发生的纠纷,建议将需要分割的财产进行明确,至少应当表明双方对某类型财产分割的意思表示。一方面,财产分割协议的约定若无法指向任何财产,则不能认定双方对于协议未涉及的财产存在分割意思表示;另一方面,当事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不知情的,亦不可能存在对该财产进行分割的意思表示。为确保公平,对于财产分割协议中约定“两清”的情形,除非根据协议足以认定双方对于相应财产存
    • 预约协议有些内容不明确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19
      认购合同,简单来说,买卖认购就是双方约定未来一定期限内签订买卖合同的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包括本合同的条款,必须综合审查合同的全部内容和当事人的履行情况。预约是合同磋商的一种特殊的缔约形态,主要目的在于固定交易机会,约束当事人达成最终交易,故具有暂时性,阶段性的特征,并以缔结本约为自身使命。这决定了认购向本约转化是其终极目标,在本约签订后,认购合同中未约定的内容应以本约为准。如果没有签订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