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方交纳定金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9:21:10 461 人看过

首先,“认购金”与“定金”是需要澄清的两个概念。从法律角度上看,二者是不尽相同的。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签订认购书和交纳认购金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要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而在此期限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与他人,如果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

一、农村买卖的房子卖方可以反悔吗?

如果卖方签买卖合同后反悔,属于卖方单方面违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若买方上诉法院,可能判决强制过户给买方,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买方不接受协商,可以上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必须履行购房合同。当买方满足以下相应条件时,也可主张强制过户,继续履行必须建立在能够并应该实际履行的基础上。如果此时卖方已经将房屋另行出售给了第三人(善意)且已经完成过户的情况下,售房人已经无法实际交付房屋了,在此情况下,买方就只能要求售房人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了。

二、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是有效

如果卖方与买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即使没有房产证,也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可能发生履行不能进而承担违约责任。

买房的目的是为了占有使用,但如果卖方没有产权证,即意味着卖方无法将产权转移登记至买方名下,买方取得房屋产权的合同目的就无法实现,自然房屋买卖合同的就无法履行完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性质上不属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应作为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买卖双方就尚未领取房产证书的房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会因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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