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流通领域百千工程的意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0:02:56 190 人看过

发布部门: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荆政办发[2005]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工商局提出的《关于实施流通领域百千工程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关于实施流通领域百千工程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4)57号),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拟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流通领域百千工程,即:城镇百家食品消费放心商场(超市、市场)和农村千家食品消费放心店工程。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从2005年10月起,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城镇大中型商场、超市、市场普遍建立以索证索票为核心内容的流通领域食品准入制度。在此基础上,经考核验收,评选百家食品消费放心商场(超市、市场,简称放心商场);在全市农村建设千家食品消费放心店(简称放心店),并统一授牌。

二、放心商场准入

(一)放心商场准入对象。

1、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

2、食品批发市场(含副食品、粮油、熟食制品、干鲜水果批发市场)中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户。

3、集贸市场中从事副食、干菜经营的有门店的经营户。

(二)凡列入实施食品准入的商场、超市、市场,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制定以下制度并认真落实。

1、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取索证索票的方式,审验食品生产者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

2、购销台帐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记录销售的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

3、质量承诺制度。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4、协议准入制度。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有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对以肉类、蔬菜等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为重点的食品,实施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

5、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对入场经营者的资格进行审查,明确和落实对入场经营者的食品质量管理责任。市场内的经营者均应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责任制度,建立食品销售台帐制度,严格落实食品质量责任制。

6、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和有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完善检测条件、对肉类、蔬菜等重点食品加强入市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7、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并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负责将不合格食品退回和销毁。

(三)由各县市区工商、质监、卫生、农业、商务等部门相关人员分别组成考评小组,对本地实施食品准入的商场、超市、市场考核验收合格后,报当地政府审定,由当地政府授予食品消费放心商场(超市、市场)牌匾。对授匾的商场、超市、市场,以后每年组织一次复检,复检不合格的收回牌匾。

三、放心店建设

(一)农村商店纳入放心店建设的条件。

1、商店应位于所在行政村中心的位置,并具有较高的诚信度、无不良记录、营业面积15平方米以上,营业场所整洁、卫生条件好、以经营食品为主的经营户。

2、商店必须建立《进货验收备查制度》、《不合格食品下柜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等三项食品准入制度。

3、商店对所售食品出具有自身特征的标记。

4、商店应建立统一格式的进货台帐,严把进货质量关。进货台帐与三项食品准入制度一并制作成统一样式,悬挂在店堂醒目处。

(二)放心店建设可采取两种形式。一是由经营户按规定的条件自建,门店装修因地制宜,门店颜色可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色调;二是可采取连锁下乡的形式,鼓励城镇大型商场、超市经营者将连锁店建到村上,纳入农村千家食品消费放心店的范畴。建成后的放心店要做到统一的五个一。即一块牌匾、一套制度、一个标识、一本台帐、一项承诺。一块牌匾是指经考核验收合格后统一悬挂××县市区农村食品消费放心店牌匾;一套制度是指商店统一执行《进货验收备查制度》、《不合格食品下柜制度》和《消费投诉处理制度》;一个标识是指商店对所售食品贴上有一定特征的标记;一本台帐是指建立统一格式的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情况;一项承诺是指商店对销售食品所作的质量承诺。

(三)对符合条件的商店经有关部门组成的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由县市区政府授予农村食品消费放心店牌匾。

四、工作步骤

(一)试点阶段(2005年11月至12月)。各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并在县市区城区和乡镇分别开展试点工作。

(二)推广阶段(2006年1月至6月)。在总结试点单位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食品准入制度及全面建设放心店。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6年8月底前)。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放心商场和放心店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的颁发牌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百千工程是各级政府提升我市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履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责,探索长效监管机制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实施百千工程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齐心协力实施百千工程。市政府建立百千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工商局为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研究和协调解决实施百千工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政府也应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二)明确部门责任。各级工商部门要制定放心商场食品准入及放心店的具体操作办法;质监、卫生、农业部门要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放心商场的食品准入工作,共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的行业自律行为,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以及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制度和市场开办者的质量责任制度。商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做好放心店的网点布局工作和市场准入工作,对营业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大中型商业网点和100平方米以上的食品专卖店核发《商业网站规划建设许可证》。要把放心店的建设纳入现代商贸流通网建设之中,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为契机,引导和支持城镇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用市场化的方式,向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网点,普及乡村两级农家店建设,提高农村放心店的档次和质量。

(三)搞好舆论宣传。在实施百千工程中,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实施百千工程的意义、目标、内容,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实施。

荆州市工商局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8: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全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14〕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各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以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为总目标、总抓手,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多样化高质量教育的需求,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奠定人才和智力基础。(二)总体目标。到2018年,我省教育事业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全面完成中
    2023-05-10
    374人看过
  • 工时制度的相关实施意见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新的工时制度为:职工每日工作不超过8个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3、企业原则上实行国家统一的休息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受交通、供电、供气等外部条件制约、难以将休息日安排在星期六、星期日的企业以及面向社会的服务性企业,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在使职工每周有两次24小时不间断休息的前提下,可以灵活安排周休息日。4、实行5天工作制后,企业应精心安排和组织生产,努力提高工时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企业内部不同部门、不同车间、不同岗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实行不同的工作、休息方式。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单位,如商业、邮电、运输、金融、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和文化娱乐场所,在调整生产和休息时间时,必须考虑广大群众的利益和需要,不能缩短服务时间,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便利
    2023-04-16
    240人看过
  • 关于转发哈尔滨市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黑政发〔2011〕8号,以下简称《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我市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在工伤保险业务管理上实行“六统一”的模式,即各县(市)与市区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标准,统一基金财务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业务流程和业务信息系统。二、工伤认定实行市级统筹后,工伤认定决定统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其受理和调查取证工作分工如下:(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市区内由省、市工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和市直机关、事
    2023-05-05
    79人看过
  •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防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晋政办发[2004]2号)精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防止拖欠工程款情况发生,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及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列入三年清欠计划的历史拖欠工程款全部偿清;在建和新开工项目不发生新的拖欠;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防欠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工作思路:坚持政府带头,社会各方协作,清理旧欠与防止新欠并重,在全面完成三年清欠工作任务的同时,实现三项转变,即工作重心由清理旧欠向预防新欠转变,工作方式由大规模集中清理向强化日常监管转变,工作手段由行政主导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二、目标分解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2023-04-22
    69人看过
  • 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若干意见
    文号:合政〔2005〕140号标题: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若干意见颁布日期:2005年12月3日实施日期:2005年12月3日终止日期:类别:颁布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内容: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若干意见合政〔2005〕1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做好我市工伤保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并贯彻实施: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的确定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的若干意见》(合政〔2004〕58号)有关规定执行。二、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即统一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的确定办法,统一
    2023-04-23
    336人看过
  • 关于对《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新劳社办字[2006]43号自治区粮食局:你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修改意见:一、《征求意见稿》第一部分第(二)项中删除“竞聘上岗的职工与企业重新签定劳动合同,职工的工龄和社会保险关系连续计算”的内容,并在该项的最后增加“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为民营或民营控股企业的,应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的内容。二、《征求意见稿》第一部分第(三)项第2条作如下修改:1、删除“对企业分流距内退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可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行‘协保’,‘协保’期间由有企业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到达内退年龄时办理内退手续”的内容;2、删除“从2006年1月起对新参保人员自缴费之日逐步做实个人账户。企业要将内退和‘协保’职工的余命年费用从资产中剥离”的内容,修改为:“企业
    2023-06-05
    24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意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8
      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问题,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XX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有条件的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 关于解除施工合同的流程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28
      对合理期限的判定同样需要综合与施工合同相关的各种因素而确定。同时,为防患于未然,施工单位应当关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款中对各种期限的规定,并注意在专用条款中尽可能作出补充约定。根据国际惯例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建设工程施工中一般履行通知、确认义务的期限为28天,故催告的合理期限一般也可定为28天,这样也与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款中的表述基本统一。但需注意的是,在
    • 最高法关于行政强制法实施细则的意见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2
      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人社部关于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意见是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29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