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的具体含义和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17:40:43 202 人看过

犯罪预备的含义:犯罪预备一般是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如下: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犯罪预备的处罚: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

一、犯罪预备状态的中止应怎么判

犯罪预备状态的中止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犯罪预备阶段也存在犯罪中止的停止形态。行为人在为犯罪进行准备活动,未着手实行犯罪时是犯罪预备。主观放弃并阻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中止可以成立于犯罪的各个阶段。

二、偷东西前被抓算犯罪未遂吗

偷东西前如果已经着手了盗窃行为而被发现的,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没有着手实施的,是犯罪预备,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盗窃未遂它是犯罪未遂的一种情况。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未遂的定义是这样的: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综合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期50%以下的处罚。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根据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犯罪预备的该不该受到刑事处罚

犯罪预备该受到刑事处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8: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预备相关文章
  • 犯罪预备和犯意表示的异同有哪些特征
    一、犯罪预备和犯意表示的异同有哪些特征其特征是:一是表示人具有真实的犯罪意图;二是表示人用口头、书面、手势或者其他可以使人知晓的方法向他人表露犯罪意图;三是犯意表示是犯意的单纯流露,不能为犯罪制造条件。如果行为人流露出某种犯罪的意思,比如说我恨某某人,我真想把他给杀了,或者说现在这个社会是人不发横财不富,马不食夜草不肥,说出了自己将来也想当江洋大盗之类的话,但是没有任何行动,仅仅是一种犯罪意思的表露,这本身不是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预备。因为刑法只有惩罚行为的情况,如果连准备行为都没有是不能惩罚的。但是,一方面要注意,虽然犯罪意思是通过言语、文字的形式流露出来,但是这种流露如果是为了实施某一个犯罪的,这种语言的表示或是文字的表示,实际上就成了为实施某种犯罪而采取的手段,就是一个预备行为,而仅仅是犯意流露的问题。比如,某人对他人发出威胁,你给我钱,你不给我钱,我就把你的家给炸了,把你的孩子给绑
    2023-04-28
    182人看过
  • 犯罪预备具体规定
    一、犯罪预备具体规定必须符合以下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都是着手实施犯罪之前,准
    2023-04-14
    399人看过
  • 犯罪未遂含义具体内容有什么呢?犯罪特征有什么呢?
    犯罪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
    2023-02-24
    182人看过
  • 贪污罪的特征具体包含哪些
    贪污罪的特征包含:(一)主体要件: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侵占罪具体如何惩处区分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一)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二)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三)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
    2023-08-10
    61人看过
  • 单位犯罪主体应该具备哪些特征?
    单位须具备以下特征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第一,合法性,即必须是依法成立或经有权机关批准合法存在的组织。第二,组织性,即具有一定的组织结构形式。第三,独立性,即具有独立支配的资产或资金,能独立从事民事、经济活动,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单位犯罪主体的种类网友提问:单位犯罪主体的种类有哪些?大连律师解答: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第30条规定的单位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下面分述之。(1)公司公司是指依法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而组织其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具备的要素:第一,依法成立;第二,以营利为目的;第三,以股东投资为设立的基础;第四,独立的企业法人。根据公司的概念和具备的要素可以把公司与其它单位或组织区别开来。例如,事业单位法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不是公司。合伙虽然是共
    2023-07-03
    192人看过
  • 有犯罪预备的特征是否构成犯罪?
    构成。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案例】被告人林某因被害人孙某,曾经向有关部门举报其非法行医一事,产生不满心理。2007年9月4日晚,被告人林某酒后携带火柴和汽油来到被害人孙某居住地,欲对被害人孙某居住的房屋实施放火行为。当被告人林某站在该房屋东侧的简易仓房上,准备向房屋的顶部攀爬时,因踩破仓房的瓦片从简易仓房的顶部跌落下来,被告人遂离开现场。上述事实,被告人在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物证汽油、火柴、被害人孙某的陈述、证人孙某某、梁某某的证言和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证实。【判决】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因对被害人的举报行为,产生不满心理,遂携带作案工具火柴、汽油,欲对被害人的住宅放火焚烧,危害公共安全
    2023-08-13
    298人看过
  • 合同履行中的担保方式及其具体特征和含义
    一、定金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主要用来惩罚违约行为,预付款从一开始就属货款的一部分,以上二者可以因约定而相互转化。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违约金属于损害赔偿性质,其数额认定完全依赖于受损害当事人的损失情况,而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其数额一旦确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改变。二、保证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一旦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该担保方承担付款责任。实际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担保方应该是自愿的。保证人应与销售方签定书面保证合同,并写明保证的内容、方式、由双方签字、盖章。2应在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其中需要注意“代为履行”和“连带责任”的区别。代为履行指只有在原债务人确无能力履行债务和赔偿损失时,才可以向保证
    2023-04-15
    480人看过
  • 犯罪预备的概念,特征及类型
    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我国刑法学界认为这只是对犯罪预备行为的描述,并非犯罪预备的概念。根据这一规定及有关刑法理论,犯罪预备形态,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一、犯罪预备的特征犯罪预备形态具有以下特征: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
    2023-04-22
    375人看过
  • 遗弃罪自诉人的具体定义和含义
    遗弃罪的自诉人是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遗弃罪是指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构成遗弃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遗弃罪状态犯的意思是什么遗弃罪状态犯指发生侵害一定法益的事实同时,犯罪行为虽然结束,但在其后侵害法益的状态可能依然存在。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3-07-06
    434人看过
  • 犯罪行为的主体特征和举止特征
    1、主体性行为的主体性涉及行为主体的问题,它揭示了行为是人的行为,将一定的行为归属于人,这里理解行为概念的基本前提。行为的主体性将行为主体界定为人,从而排除了人以外之物成为犯罪主体的可能性。因此,行为的主体性表明只有人才具有实施行为的某种资格,但行为的主体性只是对行为的主体作出界定,因而不同于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并且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因此,犯罪主体只有在某一行为构成犯罪并应负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能成立;行为主体则只是表明一定行为的实施者,对于行为主体并无实质内容上的限定。所以,不应将行为主体(行为人)与犯罪主体(犯罪人)混为一谈。2、举止性行为的举止,指身体动静,这是行为的体素。因果行为论曾经强调行为的有体性,即行为人在意欲的支配下,必须导致身体的运动,并惹起外界的变动,具有知觉的可能性。这种有体性是单纯地从物理的意义上根据人的行为,追求行为的自然存在性。
    2023-04-03
    279人看过
  • 犯罪预备的预备犯具备哪些共性?
    犯罪预备的预备犯具有以下特征:1、行为人已经开始准备犯罪;2、行为人尚未开始犯罪;3、行为人的意图和目的是顺利实施和完成犯罪;4、犯罪在实施行为之前就停止了,这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犯罪预备又称预备犯。为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故意犯罪介于犯罪决心和犯罪开始之间的一个阶段。犯罪预备是犯罪吗1、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2、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实施犯罪,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但对社会是存在着显而易见的潜在危害的,如不加以制止和惩罚,无疑最终会导致犯罪的实施,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害。3、所以,我国刑法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对预备犯也应予以刑事处罚,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
    2023-07-05
    475人看过
  • 具体什么是犯罪预备呢?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是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一、诈骗预备怎么样负刑事责任1、属于犯罪预备的也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的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对于
    2023-03-23
    200人看过
  • 犯罪预备具体表现形式
    有下列表现形式: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包括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2.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犯罪预备被制止了算犯罪吗?犯罪预备被制止也是构成犯罪的。对于预备犯可以给予刑事处罚,但是比照既遂犯进行免除或者是减轻处罚。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已经制造了条件、准备了工具,但是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同时犯罪预备是着手实施前的阶段,犯罪未遂是指已经开始着手进行实施了,
    2023-07-23
    270人看过
  • 行政确认的含义和特征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
    1、含义: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的确定,产品质量的确认。2、特征:(1)行政确认是要式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确认行为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并按照一定的技术规范要求作出。(2)行政确认是羁束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进行行政确认时,只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并尊重客观性质中性非处分性.一、行政确认的作用行政确认有稳定法律关系,减少各种纠纷,保障社会安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因而适用于广泛的范围,行政确认主要形式有: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行政鉴定。二、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行政确认主要形式有: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行政鉴定。1、按行为的动因不同可分为依申请的行政确认和依职权
    2023-04-05
    29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但这一规定内容并不是犯罪预备形态的完整定义。应当认为,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 更多>

    #犯罪预备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具有什么特征呢具有什么特征和具备哪些特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所谓犯罪预备,是指犯罪分子为了实行犯罪,事先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已经进行犯罪的预备,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犯罪的,是预备犯。犯罪预备具有以下特征: 1、从客观方面来看,必须具有犯罪预备行为,即具有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的行为。所谓准备犯罪工具,就是指搜取供实行犯罪使用的各种物品。所谓制造犯罪条件,是指除准备犯罪工具以外的为进一步实施犯罪提供便利的行为,其中包括: (1)策划
    • 什么是犯罪的预备特征反义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6-19
      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的目的; 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 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构成犯罪的预备犯具有的特征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2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不过需要
    • 犯罪预备与预备中止中止的含义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1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 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
    • 什么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必须符合哪些特征,犯罪预备的定义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必须符合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