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有行政处罚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0 09:41:34 391 人看过

一、检察院有行政处罚权

没有。司法机关不同于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检察院是监督机关,都没有行政执法权。但是人民法院和检察院都有权监督、撤销行政执法权产生的行为。说白了就是法院、检察院的权利大于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处罚法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遵守以下程序:

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当场处罚决定书;

5、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权相关文章
  • 检察院建议罚金法院会按检察院的罚吗
    检察院建议罚金,法院不一定会按检察院的罚。检察院建议的量刑和罚金,法院会尊重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但如果认为量刑建议不当的,也不会采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2024-05-07
    490人看过
  • 行政监察权与行政检查权有什么不同吗
    行政监察权:行政监察权是指在行政系统中设置的专司监察职能的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活动及行政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的权力。行政检查权:行政检查权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治权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相对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情况进行了解的权力。行政监察权与行政检查权有什么区别:行政监察与行政检查的区别;行政监察是指在行政系统中设置的专司监察职能的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活动及行政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行政检查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治权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相对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情况进行了解的行为。相关知识:行政监察的管辖范围和职责;监察部的监察对象是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省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省、市、县级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是所在人民
    2023-05-05
    157人看过
  •  检察院仅负责行政案件吗?
    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绝大多数为刑事案件,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移送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审判。所有公诉刑事案件都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在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绝大多数都属于刑事案件。正常的刑事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来审判,确定某人是否有罪,以及应当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所有的公诉刑事案件,包括杀人放火、盗窃抢劫等等,只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全部要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刑事案件由谁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人民检察院进行检察,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因此,答案为公安机关。在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绝大多数为刑事案件。正常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进行审判,确定被告是否有罪以及承担何种刑事责任。所有公诉刑事案件都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根
    2023-11-04
    243人看过
  • 检察院可以进行减轻刑事处罚吗?
    刑事处罚是法院依法做出判决来最终确定的,检察院在起诉到法院的时候可以提出量刑建议,但是不具有决定权。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一、量刑建议基本就是实刑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只是向法院提出的建议,最终怎么判刑还是法院根据实际案情而定的,这时候建议当事人一定要委托律师辩护,争取判缓刑。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二、量刑一年六个月以下法院会怎么判量刑一年六个月以下法院一般会按照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来判罚。在法院认定检察院量刑过重的情况下,可能给予缓刑的判决。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三、具体什么情况下适用于量刑
    2023-03-07
    118人看过
  • 检察院有权利做监外执行吗
    一、检察院有权利做监外执行吗监外执行不是由检察院进行做决定;监外执行的决定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时,直接决定。也可由执行机关批准决定(监狱)。监外执行具体由当地的社区矫正机构执行,一般是当地的司法局。二、什么是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对被判处监禁刑罚的犯罪人,基于特殊原因而采取的一种暂时变更行刑方式,实施非监禁刑罚的措施。监外执行是刑罚进步的产物,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与文明。监外执行的对象是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适用监外执行。由于监狱关押对象的特定性,本节所讲的监外执行仅是有期徒刑犯的监外执行。三、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监外执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
    2023-06-15
    431人看过
  • 醉驾检察院不起诉行政处罚可以不吊销驾照吗
    一、醉驾检察院不起诉行政处罚可以不吊销驾照吗即使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交管所对于醉驾的驾驶人驾照仍会进行吊销处理,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取得驾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醉驾不起诉是否吊销驾照醉驾不起诉,驾照仍然会被吊销。这是因为醉驾行为已经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1.即使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也只是因为该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但并不意味着该行为不违法。2.交管部门仍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醉驾驾驶人进行行政处罚,其中包括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三、醉驾不起诉驾照吊销规定醉驾不起诉时,驾照吊销的具体规定与醉驾被起诉时的规定相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2024-07-15
    157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有检查程序吗
    行政处罚决定
    有一些人对行政处罚的程序不是很了解,以至于有的时候会被一些违法的行政人员进行不正当的处罚。一般不是很了解法律知识的都不会过多的去在意。就为此整理了一些资料出来给您们参考。一般程序也称普通程序有如下特征:一是适用范围广。二是较简易程序相对严格、复杂。一般程序的内容,包括立案、调查、处理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当事人陈述和申辩、送达处罚决定书。1、立案。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在两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2、调查。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证件。3、(写)处理决定。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况,分别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处理建议。4、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及法律依据。5、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6、制作处罚决
    2023-02-25
    433人看过
  • 边检行政处罚权的权限有哪些?
    边检行政处罚权的权限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和限期出境。(一)警告边检机关行政处罚的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警告,也是最为轻微的处罚方式。警告只适用于违反出境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比较轻微的情形,或者是法定情形中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的处罚方式。在边检的执法实践中,最常见到的处以“警告”的就属“外国人首次非法居留十天以内”、“外国人拒不接受查验出境入境证件”“扰乱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秩序”等案件。(二)罚款罚款是指边检机关对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人处以强制支付一定金钱义务的处罚。罚款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使违法行为人在经济上受到一定的损失,从而达到对其的惩戒和教育作用。在边检机关的执法实践中,罚款由于其操作性以及可接受性强,被广泛应用于行政处罚中。(三)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边检机关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方式,它是指在短期内剥夺违反出入境管理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其直接针对
    2023-04-19
    66人看过
  • 检察院检察员违法乱纪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监督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国家监察机关可以对违法人员进行调查,依据调查的结果进行处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
    2023-06-13
    411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属于行政机关吗?
    人民检察院不属于行政机关,检察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公检法中只有公安部门属于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的单位性质是法律监督,国家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一、哪种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二、刑诉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与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2.人民
    2023-04-11
    234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有权直接退侦吗?
    一、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有权直接退侦吗?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常是没有直接退侦的权力的,这是一个部门拥有的权力。检察院在对案件证据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后,认为证据不充分,或有遗漏罪行,或公安在侦查过程中又违法情形,检察院依法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次数不允许超过两次。二、相关内容拓展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关于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
    2023-06-03
    460人看过
  • 批捕检察院后是否会实行处罚?
    检察院被批捕后,还需要进一步的对案件进行审理,如果犯罪事实认定就会被判刑,如果没有认定犯罪事实,则不会被判刑。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检察机关一般不会再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如果双方达成刑事和解的,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起诉或者起诉决定,也可以在庭审时提出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检察院取保由哪个机关执行1、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由公安机关执行。2、由国家安全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以及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法律依据:《刑
    2023-07-04
    112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吗
    1、人民检察院不可以行政强制执行,这是由于检察院没有采取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行政机关的申请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和第一个环节,人民法院只有在收到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后,才开始决定是否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在申请执行书中,应说明要求强制执行的法律根据和事实根据、执行对象和执行标的等,以便接受司
    2023-02-21
    322人看过
  • 有行政管理权就有行政处罚权吗
    有行政管理权不一定就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这里所说的“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已经清楚地表明,有些行政机关有行政处罚权,有些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处罚权。是否具有行政处罚权,应当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政处罚原则: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行政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
    2023-04-30
    46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行政处罚权的行使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职责,它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更多>

    #行政处罚权
    相关咨询
    • 公务员行政处罚由检察院决定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13
      不会。应当对公务员给予行政处罚的,只能是行政单位独立决定,检察院无权直接给单位发公务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检察院可以发给单位的是,检察建议书,可以建议行政单位给予该公务员行政处罚。会不会发检察建议书,由检察院决定;发了后单位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由单位决定,检察院只能建议,但一般有检察建议单位应当给出书面回复。
    • 撤销行政处罚并会被检察院批准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4
      你要具体的法律法规,要看是什么事做出的什么行政处罚,有特别法的适应特别法,没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
    • 检察院免于起诉的行政处罚有哪些条件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17
      检察院免于起诉,公安机关放人后,程序上还是有可能再被起诉的;因为公安机关不服可以复议或者复核的,被害人也可以申诉的;不过主要看不起诉的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
    • 轻伤二级检察院不批捕行政处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5
      1、犯罪嫌疑人因打架致人轻伤,被关进看守所,这至少说明警方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刑事犯罪,并依法进行刑事侦查,侦查完毕后,将相关案卷移交检察院,由检方认定是否符合审查起诉的条件。如果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却是存在,且检方最终批准逮捕并未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同时人民法院再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只能等被定罪的犯罪分子服刑完毕后,方能获得自由。问题所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可能构成的罪名分别是
    • 醉驾检察院不起诉行政处罚多少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6
      关于醉驾检查院不起诉公安行政处罚多少的问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