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提出耕地损害赔偿?请律师解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2 02:00:21 67 人看过

村民因矿方地下挖矿导致土地塌方,向相关部门请求协调。如无法达成公平协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讼要点包括停止侵害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对受影响的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补偿。

首先,向村委会、乡镇安监所、国土所、乡镇政府汇报情况,请求他们协调。如果各方的赔偿要求无法达成公平协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之前的调查报告也可作为有力证据。

提起诉讼的要点:

1、停止侵害行为。要求矿方立即停止在地下的挖矿行为,以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2、恢复原状。要求矿方对已造成塌方采取措施恢复原状,确保土地耕种的功能和地上建筑、生产者的安全。

3、赔偿造成的损失。要求矿方对塌方已造成的房屋、农作物损失估价赔偿。诉状中可以适当高估损失,法院会参照相关标准裁定。

4、若土地已经无法恢复原状,不适宜再使用。要求对受影响的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补偿,还可以要求失地后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耕地损害赔偿的流程是什么?

耕地损害赔偿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因使用或者经营土地造成耕地损害,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耕地损毁,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轻土地的损害。因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的过错给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不依法或者不按照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土地承包合同的规定使用或者经营土地,致使土地遭受损害的,由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因使用或者经营土地造成严重损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估价确定的,由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土地经营权人或者土地承租人、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或者土地经营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或者土地承租人因土地使用权流转造成土地损害的,由土地使用人或者土地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土地经营权人或者土地承租人、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或者土地经营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或者土地承租人因土地损害赔偿协议不成的,可以自收到土地损害赔偿金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依法对土地损害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土地损害赔偿金。

综上所述,耕地损害赔偿的流程包括: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轻土地的损害;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因土地使用或者经营土地造成土地损害的,由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不依法或者不按照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土地承包合同的规定使用或者经营土地,致使土地遭受损害的,由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因使用或者经营土地造成严重损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估价确定的,由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土地经营权人或者土地承租人、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或者土地经营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或者土地承租人因土地损害赔偿协议不成的,可以自收到土地损害赔偿金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针对土地损害赔偿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或减轻损害,并依法进行处理。如无法达成公平协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并采取措施恢复原状。如果土地已无法恢复原状,应对受影响的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补偿,还可以要求失地后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对于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因使用或经营土地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可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或减轻土地损害。如因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的过错给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造成损失,由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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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3日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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