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格式条款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10:24:20 311 人看过

一、免责格式条款有哪些

免责格式条款常以以下四种形式出现:

1.全部免责。即当事人事先约定未来的受害人放弃将来对应承担责任方提出任何赔偿的请求。此种免责条款在雇工合同中最为普遍。

2.限制责任条款。即当事人事先约定对将来的人身伤害赔偿以特定方式计算或不超过一定数额的有限赔偿。当前医疗合同中常有此类条款。

3.限制请求期限的条款。即事先约定将来的受害人须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人身损害的赔偿请求,逾期不再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此种免责条款不以直接免除责任为表象,而以限制请求期限约束当事人的请求权,借此逃避法律的规制。

4.设立固定赔偿金额或模式。即事先约定在发生人身伤害责任时,应承担责任方以一笔金额固定的款项作赔偿,不足部分则予以免除或以一种固定的模式进行赔偿,而不按相关法律规定据实赔偿。

二、免责条款无效有哪几种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签订免责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免责协议的注意事项是:

1.合同订立阶段

免责条款的提出方必须确保该免责条款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确保合同合法有效是免责条款发生效力的前提,一个无效的合同,免责条款是不可能发生效力的。

免资条款必须载于合同文本之上,或能够举证证明被免责条款的口头合同的部分。

2.使用清楚、明确,不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述免责条款的内容

是当事人提出免责条款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免除或减少未来风险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

3.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提出免责条款

是免责条款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基本前提。

4.注意证据的保留

对保险人来说,即使履行了保险法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在诉讼阶段如果不能举出相关证据证明其已经履行了义务,会被视为没有明确说明,依然会面临败诉的结局。

5.对未在民法典分则中规定的合同

应特别注意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保险法、拍卖法、海商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n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n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n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20: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格式条款的要求,格式条款的义务有哪些
    一、格式条款的要求格式条款的要求为合同当事人订立格式条款应当遵循一定的规则。1.提示规则。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2.无效规则。格式条款具有《民法典》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3.解释规则。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是,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二、格式条款的义务有哪些格式条款的义务如下:1.拟约义务。公平拟约义务是指格式条款制作人在拟定格式条款的内容时,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和意欲订立的格式合同类型,合理地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2.提醒义务。提醒义务是指在利用格式条款订立格式合同时,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应当提醒对方当事人注意避免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3.说
    2023-05-06
    264人看过
  • 什么是免责条款免责条款的种类有哪些
    一、什么是免责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在格式合同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因此说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其特点如下:第一,免责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任何企图援引免责条款免责的当事人必须首先证明该条款已经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否则他无权援引该免责条款。第二,免责条款是事先约定的。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是为了减轻或免除其未来发生的责任,因此只有在责任发生以前由当事人约定且生效的免责条款,才能导致当事人的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若在责任产生以后,当事人之间通过和解协议而减轻责任,则与达成免责条款是有本质区别的。第三,免责条款旨在免除
    2023-02-23
    344人看过
  • 免责条款订入格式合同方式有什么不同的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根据免责条款订入格式合同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1).经过个别协商订入合同的免责条款和(2).由一方当事人与多数人缔约而预先制订,未经双方协商而订入合同的免责条款,后一种即是所谓的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也可称为格式免责条款,也是本文的研究对象。其实正如李*军教授指出的,“在现带社会中,大部分的免责条款和不公平条款是通过定式合同的方式体现”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研究很大程度上也是对免责条款的研究,只是对于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要相对更严厉些。
    2023-04-27
    391人看过
  •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内容类型
    霸王条款并非法律术语,这一命名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饱含着弱势群体的不满却与无奈。它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经过双方协商的霸王条款,多见于商事经济行为中经营主体之间;二是未经过协商的霸王条款,多见于民事活动中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而目民愤最大最受抨击的是这种,也就是法律上的格式条款。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多样的,在我国,大体上主要有以下几类:(1)减免自己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义务。经营者通过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直接规定或者行业惯例减免自己责任,如商品售出概不退换、打折商品不三包、限制最高额赔偿等。(2)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在许多的格式合同中,这种显失公平的条款表现尤为突出,如规定有效期。(3)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有的经营者通过格式条款,事先拟定消费者放弃权利的条款,以此为自己免责,如在移动电话通信服务中的要求相对人承诺和保证不向公司索赔。(4)利用模糊条款,掌控
    2023-06-08
    210人看过
  • 醉驾免责属于格式条款无效吗
    一、醉驾免责属于格式条款无效吗1、保险公司关于交强险醉驾免赔的条款,有的法院认定无效,但有的法院认定有效并据此判决交强险全不赔;但醉驾商业险是全部不赔。由于交强险具有公益性和强制性,醉驾交强险赔抢救费但不赔财产损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二、醉酒驾驶行政处罚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3、酒后驾驶营运车
    2023-06-19
    480人看过
  • 什么是格式条款?法律对格式条款的规制有哪些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阴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违反提请注意义务的,该格式条款不生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下列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2、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是什么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1、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2、格式条款具
    2023-08-12
    131人看过
  • 免责条款未告知格式内容属无效
    [案例]原告陈某某于06年自购一部轿车,本想挂靠到上饶某实业有限公司,2006年6月24日原告就以该公司的名义作为投保人向被告某财保公司上饶分公司投保。2006年7月12日原告陈某某以自已作为被保险人又将该车向被告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几天后,上饶某实业公司不让原告挂靠,无奈被告只好以自已为所有人向公安交警部门申领了该车的行驶证。2006年11月19日,原告陈某某驾驶该车在高速上翻车,造成车辆前后保险杠、前后大灯、前后玻璃等多处受损。原告及时向被告报了案,经被告查勘定损为3万2千多元。在理培过程中,原告为了使前后材料一致,提供了涂改的行驶证。被告发现该情况后,依保险条款拒赔。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审理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保险赔偿款3万2千多元。[点评]原告向被告投保,是一种保险合同关系,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属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受法律保护。出险后,原告陈某某为
    2023-06-08
    460人看过
  • 三责险有哪些免赔条款
    当发生事故时,虽然你购买了第三责任险,有保险公司帮你理赔,但是你需要注意几点了,就是你在购买保险时,上面有三责险不计免赔条款,你必须看清楚。因为这些条款存在的目的就是不管你有无责任赔偿,保险公司都不给予赔偿。1.被保险人或者是被保车上的所有人的伤亡、财产损失都不赔偿;2.用被保险的车从事违法活动,例如酒驾、无证驾驶、运毒等,保险公司不予赔偿;3.地震、战争、恐怖活动、暴乱、政府征用等因素造成的第三者的经济损失不予赔偿;4.被保的车辆造成第三者精神损失、停电、停水、停业或者车子在被盗后造成的第三者经济损失等情况时,也不给予赔偿。
    2023-04-26
    77人看过
  • 有哪些无效的免责条款
    一、有哪些无效的免责条款对于免责条款的效力,法律视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司法实践中对那些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禁止的,否则不但会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为此,《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对确认免责条款无效作出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之所以规定这两种免责条款无效,是因为它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而且也侵害和损害了对方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所以必须坚决禁止。二、免责条款的形式在实践中此类免责条款常以以下四种形式出现:1、全部免责。即当事人事先约定未来的受害人放弃将来对应承担责任方提出任何赔偿的请求。此种免责条款在雇工合同中最为普遍。2、限制责任条款。即当事人事先约定对将来的人身伤害赔偿以特定方式计算或不超过一定数额的有限赔偿。
    2023-04-14
    235人看过
  • 合同格式条款的特征有哪些,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
    一、合同格式条款的特征有哪些合同格式条款的特征有如下几点:1.单方制定、不可协商。格式条款的相对方并不参加合同条款的制定,也没有进行协调的余地。2.规格化、定型化。格式条款一经制定出来,就会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对所有不特定人同等对待。3.对象广泛、重复使用。适用对象的广泛性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适用于与其交易的所有同类交易对象。反复使用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使用该格式条款。二、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格式条款的订立应当遵循如下规则: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2.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有提示或说明的义务。3.免责条款的无效。格式条款凡是具备合同绝对无效条件之一的,一律无效;凡是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而予以免责的,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而予以免责的条款的一律无效;凡是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
    2023-06-19
    306人看过
  • 影响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效力的因素
    一、影响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效力的因素(一)合理地提醒对方当事人注意免责条款。一方当事人只有合理地提醒对方当事人注意到免责条款的存在,才可能将免责条款纳入合同。但这种提醒必须是在订立合同之前。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同文本中包含免责条款;二是合同文本以外的其他文件或者票据中包含免责条款,如“客户须知”、“注意事项”中。无论是合同中包含免责条款还是合同文本以外的其他文件中包含免责条款,拟定人都应该采取具体的、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当事人注意,或按对方当事人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二)免责条款通过系列交易订入格式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类型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多样的,在我国,大体上主要有以下几类:(一)减免自己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义务。经营者通过格
    2023-04-12
    361人看过
  • 何种免责条款格式方可被视为公平?
    合同条款中的格式化免除责任可能导致对方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根据法律规定,这些条款将被视为无效。然而,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格式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以及加重对方一般性财产责任、排除对方一般性财产权利的条款是有效的。如果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免责或限制责任的,这些条款也将无效。最后,如果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导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这些条款也将被视为无效。1.如果条款格式化地免除可能会导致对方人身伤害,或者是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那么这些条款将会被视为无效。2.对一般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格式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以及加重对方一般性的财产责任、排除对方的一般性财产权利的格式条款,如果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免责或限制责任的,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无效。3.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免
    2023-11-15
    136人看过
  • 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一般如何认定
    格式合同明示的免责条款有效。当事人可以约定免责事由和责任范围,以及一方违约在先或主观臆断另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按约履行的免责条款。属于意思自治结果、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有效。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的无效条款包括:1、具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事项,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的事项;2、具有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同时损害了国家利益的;3、提供格式条款的合同当事人不公平的免除自己的义务,或者加重了对方的责任。格式合同的产生条件:产生及其普遍运用是基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的。一般而言,某一行业垄断的存在、交易内容的重
    2023-08-04
    476人看过
  • 合同免责条款的格式及其作用解析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因此说,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怎么处理一方当事人可能主张合同不不公正。因此需要接受公正性检验,看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胁迫等情况,如果是格式合同看是否存在第40条规定的免除自己责任、剥夺对方权利等情形。需要强调的是,任何合同条款、约定,都要经受公正性的检验,因为现代的合同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该限制即不能滥用合同自由损害对方或者第三方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23-07-05
    16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格式免责有哪些情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17
      格式免责条款产生的问题有:要约人利用不合理的免责条款侵害相对人的合同利益。民法典对无效的免责条款进行了规定,合同中约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 合同格式中“免责”条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6
      格式合同中的豁免条款包括:1。根据豁免条款的程度,可分为完全豁免条款和限制豁免条款;2。根据豁免条款的性质,可分为豁免条款和侵权豁免条款;3。根据豁免条款是否有效,可分为绝对无效的豁免条款、相对无效的豁免条款和有效的豁免条款。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的规定,下列豁免条款无效:(1)造成人身伤害;(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
    • 格式条款为何在免责条款时无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3
      原因是合同法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如果是免除自己的责任,而加重对方责任,这种格式条款没有法律效力 通常情况下,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交易对方的条款,这一点在消费者作为合同相对方时特别突出。 因此,合同法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专门对格式条款进行了规定,主要是从三方面对格式条款进行限制。 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
    • 免责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什么情形要免责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13
      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对于人身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给予特殊保护的,并且从整体社会利益的角度来考虑,如果允许免除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人身伤害的责任,那么就无异于纵容当事人利用合同形式对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进行摧残,这与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的宪法原则是相违背的。在实践当中,这种免责条款一般都是与另一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违背的。所以本条对于这类免责条款加以
    • 免责条款如何认定格式合同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5
      格式合同是指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合同的内容,并以此与不特定相对人定合同,不特定相对人在定合同时无法磋商合同的内容,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处于要约人的地位,相对人则由承诺或拒绝要约的意思表示决定是否受合同拘束。 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格式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它是由提供者一方事先拟定好的相应的免责条款且拟定合同条款的一方一般属于垄断行业,如邮电、铁路、航空、保险等行业,他们从维护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