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部、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产权属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市镇粮店改造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8:07:22 82 人看过

目前,全国市镇粮店约有三分之一的房屋产权属于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这部分房屋大多年久失修,不利于粮食部门的发展,也不利于房地产的充分利用,亟需对这部分房屋进行改造。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支持粮食部门的转换机制,发展多种经营,同时搞活房地产业,做好房屋产权属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市镇粮店改造工作,经研究,作如下通知:

一、各地房地产、粮食部门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协调一致的前提下,可以将房屋产权属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粮店有偿转让给粮食管理部门。

对于转让后的房产,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行政管理;粮食管理部门要遵守国家有关房地产的管理法则,并接受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与指导。

二、对于不作有偿转让,且比较破旧,不适宜开展多种经营的粮店,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粮食部门可以密切合作采取措施,按以下形式进行改造:

1、房地产管理部门有力量改造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粮食部门的意见进行改造,使改造后的粮店符合发展多种经营的需要,并按改造后的房屋调整租金。

2、经协商同意后,可由粮食部门根据需要进行改造,改造后产权仍属于房地产管理部门,新增资产按投资额以产抵租,抵完后由粮食部门按规定向房产部门缴租金。

3、房地产、粮食部门可以合资合作改造粮店。

三、城市建设中拆除的粮食网点,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地方制订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安置还建。复建的规划设计要充分考虑到粮食部门网点整体布局和开展多种经营的需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6: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城市房屋拆迁相关文章
  •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1993]571号自1987年开展全国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以来,大多数地区基本上按照我部的规定开展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并向房屋所有权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单位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在保护房产产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房地产业发展以及城市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最近,一些地方反映,有的非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违背国家有关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的规定,越权印制和发放房屋产权证,这种作法不符合国务院颁发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和我部颁发的《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与《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房屋产权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给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工作造成混乱。为维护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加强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法规精神重申如下:一、《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
    2023-06-10
    286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通知
    建房[1992]269号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通知建房[1992]269号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建委、房地产管理局:《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发布以来,湖南、江苏等一些省、市在执行中,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问题提出一些看法,要求进一步予以明确。为了理顺关系,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领导,现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各地的实际情况,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明确如下: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的现行机构、职能分工,全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由建设部主管;省、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由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主管。城市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和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明确城市房地产部门或建设系统的一个部门或机构,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为了保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行政管理和
    2023-06-10
    128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善始善终做好城镇私房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
    【实施日期】1989/09/19【颁布单位】建设部【失效日期】近两年来,各地贯彻执行中办发〔1987〕7号文以及我部(87)城房字第575号文的精神,落实城镇私房政策,处理遗留问题,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为了善始善终地做好城镇私房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现作如下通知:一、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办发〔1984〕44号、中办发〔1987〕7号文件和我部(87)城房字第575号文《关于进一步处理好城镇私房遗留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已有政策规定要解决的问题要力争多解决一些。二、对中办发〔1987〕7号文下达前,房屋产权人(华侨和去台军政人员)已提出申请,并交验了部分证件,但由于证件或其他手续(包括继承、弃权、公证、认定身份等)不齐、房地产管理部门通知补办,而房屋产权人现已补办完手续的,应按原政策规定,妥善处理。7号文件下达前,对华侨和去台军政人员,法院改判撤销代管,予以发还的房产,原则上
    2023-06-05
    374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城市规划部门审批房屋翻改扩建工程时须收验《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城市规划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依法加强了城市规划和房地产权属管理,初步建立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房地产产权保障法律体系。最近,有地方反映,有的房屋使用人未经产权人的准许,擅自向规划部门申请房屋的翻改扩建工程,侵犯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产权纠纷,影响社会的安定。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房屋翻改扩建工程的报批手续,现作如下通知,请各地遵照执行。一、各地规划部门在审批房屋翻改扩建工程项目时,产权人提出申请的,除提交规定的法律要件外,还须交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作为审批时必备的法律要件;使用人提出申请的,除提交规定的法律要件外,还须交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租赁合同》及由产权人签署的《同意使用人翻改扩翻建房屋的协议书》,作为审批时必备的法律要件。二、凡未经产权人同意,不能按上述规定交验《房屋所有权证》的,不予办理房屋翻
    2023-06-10
    450人看过
  •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房屋权属证书印制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建设部办公厅发布日期:1998-3-13执行日期:1998-3-13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1997年7月17日我部颁发了《关于颁发和制作全国统一房屋权属证书的通知》,8月11日在京召开了《布置印制、换发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工作会议》。截止1998年3月10日,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屋产权登记发证机关已经注册完毕;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部分与印钞厂签订了合同,并交了预付款或全部付清了货款。但是,个别省、市只注册了一部分登记机关,有的还未与印钞厂签订合同,有两个省还没有注册。为了保证今年七月一日全国按期换发新产权证工作准时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换发新证是1998年房地产行政管理的一项中心工作,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要认真抓紧抓好,委、厅、局领导要亲自过问,落到实处。二、我部将于今年6月上旬公布已准予注册
    2023-06-10
    91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测量及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最近,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了商品房面积管理的部门职能分工,即“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商品房面积管理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查处商品房面积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对商品房面积测量机构的资质提出初审意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商品房面积测量器具的监督工作,查处违法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测量器具的行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也发出了质技监局量发〔2000〕17号通知,决定停止执行原发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计量技术规范和《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测量与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地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做好房地产测量与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维护房地产测量与房屋面积计算工作的严肃性、稳定性,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二、各地建设(房地产)
    2023-06-10
    207人看过
  • 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的通知
    商建发[2005]378号2004年商务部、建设部下发《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后,全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仍有部分地级以上的城市没有按照要求,完成商业网点规划的制定工作。吴仪副总理在2005年全国流通工作会议上指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不是可做可不做的工作,而是一项必须做而且一定要抓紧做好的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把县级市的商业网点规划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认识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有利于加强城市商业网点的合理布局,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促进城市商业网点全面、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同时,在我国商业领域按照加入WTO承诺全面对外开放后,城市商业网
    2023-06-05
    131人看过
  • 关于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管理的通知
    关于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管理的通知关于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管理的通知建设部关于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管理的通知关于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管理的通知建市函[2006]76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建管局:为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核程序,根据《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3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4号),商务部于2006年1月印发了《商务部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通知》(商资函[2005]90号)、《商务部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管理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通知》(商资函[2005]92号),对外商投资建
    2023-06-10
    97人看过
  • 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关于印发房地产产权管理创先达标《标准》的通知[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委、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创全国先进水平达标活动自1989年开展以来,已历时三年。对推动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开展,实现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得到各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的热烈响应与支持,鉴于原则制定的标准在内容和考评的可操作性方面都需改进,原已达标的单位需要升级。我们在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房地产产权管理创全国先进单位考核标准(试行)》作了修订,并制订了《房地产产权管理创全国先进标兵单位考核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考核办法另发。附件一:房地产产权管理创全国先进单位考核标准(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开展创先进达标活动,以促进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增强争先创优的竞争意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凡申报房地产产权管理创全国先进达标
    2023-06-10
    119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建设部所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部直属各单位,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为了加强对建设部所属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明确其资质管理工作程序,促进企业在建筑市场中更好地开展工程承包经营活动,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对部所属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一、建设部所属企业指部直接管理的企业和由部主管的企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部直属企业和部主管企业、事业、社团组织等单位投资并控股成立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二、建设部授权部公司社团管理办公室负责部所属企业的资质管理,包括企业资质的申报、审查、日常管理和年度检查等工作。三、部所属企业申报资质,均应经过部公司社团管理办公室按照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和资质标准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报建设部建筑业司审批。四、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负责本系统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的初审工作,并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资质审批。五、部所属的企业、事业、社团组织等单位与其他非部属单位合资成立,但不
    2023-04-22
    223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巩固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的通知
    全国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自1987年开展以来,已历时3年。目前,大多数地区这一工作已基本完成或接近完成。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的产权产籍管理,建立准确、完整的产权产籍资料档案和工作秩序,及时开展经常性的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是摆在各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紧迫任务。从各地的情况来看,除部分地区尚需加快登记发证工作的速度,在今年底前按规定要求基本完成总登记工作外,已经完成登记发证计划的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一)各地都有一批已经登记未确权发证的案件,这些案件许多都是政策性强,难度大、多年积累的老问题。未发证事实上是未确权,这部门问题解决不好,影响社会安定团结;(二)各地已发证的,还存在质量不高、登记项目不全等问题,较普遍的问题是房地产地籍图不规范,有的权证附图只是示意图。这给今后的工作埋下了隐患;(三)经常性的管理工作跟不上,没有及时开展产权变更登记和进行产籍资料的变更,前清后乱的情况在一些地方
    2023-06-10
    294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请加快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请加快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关于请加快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建设部关于请加快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关于请加快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通知(2005年9月16日发布)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实施,多数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已基本到位,住房公积金业务取得较大发展。但据调查,目前有部分地区的省直、行业和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不符合《条例》和《通知》的规定,仍以独立法人开展业务;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能承担起对分支机构的管理与监督责任。机构调整未能到位,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的管
    2023-06-10
    188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做好1999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江苏、山东省建工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中央直接管理的总公司(集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48号令)、《贯彻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意见》(建设部建建〔1996〕493号文件)、《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建设部和监察部联合颁发的第68号部令)和《1999年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的意见》(建设部建建〔1999〕53号文件),现就1999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的范围今年资质年检的范围包括各类、各级建筑业企业,包括等级企业和非等级企业,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和非独立法人的附属施工单位。二、年检的要求1、今年的资质年检工作,各级资质管理部门要组织工程质量、安全、市场、财务、统计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并与我部部署的整顿规范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大
    2023-06-10
    194人看过
  • 铁道部关于做好部机关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中青年干部培养锻炼的要求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部党组研究,决定从1996年分批选派部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派部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是培养锻炼中青年干部的有效措施。中青年干部到铁路基层单位挂职锻炼,有利于干部解放思想,开阔视野,转变作风,密切上下关系;有利于干部积累实际工作经验,增长才干,提高全面素质,适应铁路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二、选派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要形成制度。部机关每年都要抽调一定数量德才素质较好、需充实基层工作经验的中青年干部到基层挂职。年龄一般掌握在处级干部40岁左右,科级以下干部35岁以下。干部挂职安排,要针对干部不同情况和本着业务大体对口的原则,主要到铁路“四大干线”上的站段,一般安排站段副职。不占挂职单位编制。挂职锻炼时间一至两年。挂职结束后仍回原单位工作。三、接收单位要按照挂职锻炼的要求,分配挂职干部实质性工作
    2023-06-08
    234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拆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企业和个人,因政府实施城市规划需要而进行的拆迁活动。 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城市房屋拆迁
    相关咨询
    • 商品房内部改造属于违建的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7
      1、在房屋内部重建,只要不破坏承重结构,一般是可以操作的,是不属于违章建筑。如果小区业主在装修的时候,乱砸承重结构,比如承重墙。 2、严重破坏了原结构设计要求,对本楼的结构安全性产生了安全隐患。相关业主可要求开发公司及物业公司请相关部门及专家对破坏了结构的进行鉴定,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确保结构功能的安全。如有安全问题可要求买受人修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
    • 2022年房改办属于什么部门管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4
      房改办是市房产局的房改办政策法规科负责。 房改房的具体流程: 1.首先,去房改办政策法规科(在市房产局)领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 2.产权所有人填写好上述申请表后,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 3.拿单位盖好章的申请表到市房产局公房科盖章(需要10个工作日左右时间); 4.完成后,带齐上述三张表及房改房相关资料回到房改办,需要
    • 二手房中介是属于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管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1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地产中介服务进行归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中介服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也就是说,房地产中介机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即房管局)。可以直接向当地房管局投诉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
    • 工商企业章程属于那个部门管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19
      法律分析 工商局直接领导是本级人民政府,业务领导是上级工商局,国家工商总局权利最大,归国务院管理。国家现在的机构设置这些部门,实行的是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形式。这与一般的地方政府部门有所区别。
    • 劳动部关于做好女职工孕期休假的工作通知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1
      女职工孕期休假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部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