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体赔偿范围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04:20:11 227 人看过

1、受害人只能就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2、受害人物质损失的原因只能是两种情况: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或者财物遭受毁损。

因为只能对物质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这里所讲的人身权利仅指身体权、健康权等物质性的人身权,而不包括姓名权、肖像权等精神性的人身权。

除了人身损害以外,财物被毁坏的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诸如交通肇事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放火罪等案件,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强奸罪成立需要哪些证据,强奸罪怎么赔偿

证明强奸罪成立需要搜集以下证据:

1、犯罪嫌疑人的体液;

2、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下的线索,包括毛发、皮屑等证据。

强奸罪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获得赔偿:

1、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对于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应当提起民事诉讼。

二、强奸罪有精神损失费吗?

强奸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但就其因强奸遭受的人身损害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可以有精神损失费。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强奸罪的被害人一般只能就其物质损失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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