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6:02:11 454 人看过

1、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

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实施了许多年,但是消费者真正愿意用两法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仍是被逼迫走上维权之路。因此加大对两法的宣传,让广大消费者主动成为打假的参与者,更多地涌现出象王海一样的打假英雄,使良好的产品质量成为社会主流,那么产品质量纷纷案件就会有一个相对化解矛盾和纷纷的环境。

2、加大产品质量部门行政处罚力度。

产品质量法赋予了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监督、处罚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权利,在商品销售环节,工商行政部门通过315打假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两个部门应互相配合进一步保持声势,保持力度,快速便捷处理消费者投诉案件,并且用行政手段严肃打击假、冒、伪、劣生产、销售企业和单位,增强全民打假的信心,另外加强大案要案的新闻报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为打假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3、增强产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各类报告及合格证的权威性。

目前,社会司法鉴定机构管理体制不清,职能定位模糊,管理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严重,司法鉴定机构重复设置。对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规范。因此造成鉴定结论随意性较大,科学严谨性不足。建议产品质量技术部门设立产品质量检测、鉴定机构,逐渐取代社会鉴定机构,既规范多头鉴定现象,又增强产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各类报告及合格证书的权威性,减少因鉴定引起的不必要的争论,并尽量使合格证制度标准化,让合格证成为产品质量合格的真正代名词。

4、明确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特殊人身损害与其他人身损害竞合时的法律适用。

目前,在民法理论侵权行为中,把侵权行为分为三种基本形态,即一般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这种意见反映的虽然是侵权行为法的现实,但是在对侵权行为的划分上,却相互交叉,并不是按照同一个标准进行划分,因此逻辑关系不清楚、不严格,存在难以克服的困难。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一般侵权行为既要与特殊侵权行为相对应,又要与共同侵权行为相对应;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又存在一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在共同侵权行为中也存在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如果从相对于特殊侵权行为而言,一般侵权行为中存在共同侵权行为;如果相对于共同侵权行为而言,则一般侵权行为中也存在特殊侵权行为。因为三种侵权行为在在诉讼中承担的举证责任不同,法律赔偿责任也明显不同.在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三种侵权行为往往混合在一起,如何适用法律不但让当事人难以捉摸,法官审理案件也存在很多困惑,基于此,笔者认为应按当事人选择法官根据案件实际认定原则处理.

5、提倡产品质量责任强制性保险,出现产品责任事故由保险机构先行赔偿。

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某些特殊的群体或行业,不管当事人愿意与否,都必须参加规定的保险。通过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质量,企业的承诺是,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责任事故,给消费者造成伤害、疾病、死亡等情况,消费者均可从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目前,投保产品责任险的以家电、药品及食品等产品较多。企业投保产品责任险后,可以把相关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而且,这种来自保险公司第三方的监督力量,可以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一种保障。因此,建议立法机关考虑对易出现产品质量责任对消费者人身和财产损害危险性大的产品中实行强制性保险,对一般产品提倡自愿保险,为消费者真正解决维权难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9: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质量纠纷相关文章
  • 涉及产品质量责任的医疗纠纷案
    原告陈-静5岁时被诊断为先天性脊柱侧弯,于1993年入被告医院进行治疗,同年10月接受第一次矫正手术,效果不佳。1994年11月被告为原告行“哈氏杠”植入矫正术。几个月后,因“哈氏杠”脱钩,被告再次为原告手术重新植入。1998年3月5日,原告因背部剧痛到被告医院接受检查,经诊断为“术后断杠”,于1998年3月至5月.先后做了三次大手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最后一次手术为“前路松动手术”。在第一次接受“哈氏杠”植入矫正术时,医院与病人家属签署了手术同意书,手术同意书中提到可能发生“脱钩”和“断杠”等并发症。医院收取病人各种费用共计3800元,医生私自向病人家属收取材料费300元,但未开具收据。在断杠取出手术时,取出的断杠被医生拿走,病人家属索要时,医生说已经丢掉了。原告于1998年7月21日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提起诉讼,以被告为原告植入体内的“哈氏杠”因产品质量责任给原告造成伤害,要求被告赔偿原
    2023-04-28
    365人看过
  • 产品质量民事纠纷调解书怎么写?
    一、产品质量民事纠纷调解书怎么写?申诉人:陈某,住址,被申诉人:李某,地址,申诉的事实和请求:申诉人陈某于2008年3月30日在被申诉人李某经营的某板材店购买了25张饰面板(61元/张,合计1525元)进行家庭装修,后安装后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经二次底漆后所有饰面板表面开裂、起皮),必须重新返工,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特申诉至北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热线,要求协调处理。调查核实的情况:2008年5月27日上午,北仑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行政执法人员某某、某某根据申诉人反映的情况,对上述李某经营的某板材店进行了检查,并对申诉人的家中进行了实地查看,经核实,申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同时李某也承认所销售的上述饰面板确实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外,被申诉人亦对申诉人主张的装修返工(见返工成本计算单,复印件已留存于质监部门)成本基本予以认可。双方并同意由质监部门对上述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
    2023-06-16
    160人看过
  • 如何解决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4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2023-05-01
    398人看过
  • 发生产品质量侵权纠纷要怎么办
    产品质量侵权纠纷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解决:1、协商。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与用户、消费者首先通过协商,达成和解。2、调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工商局等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仲裁。仲裁解决的需要提前与商家达成仲裁协议。5、起诉。宁波金某坚电器有限公司与杨某某产品质量侵权纠纷上诉人(原审被告)宁波金某坚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某,该公司执行董事。委托代理人张某某,浙江省慈溪市慈东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杨某某,女,1972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郭某清,河南奥博律师事务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代收法律文书。委托代理人杨A,男,1969年2月19日出生,汉族。代理权限:一般代理。上诉人宁波金某坚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某坚公司
    2023-07-29
    384人看过
  • 产品质量退一罚三纠纷怎么处罚?
    1、协商: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与用户、消费者首先通过协商,达成和解。2、调解:包括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调解。行政调解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主持的调解。法院调解是以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时,先进行的一种调解。3、申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仲裁: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而且达成书面协议将纠纷交给第三方———各地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纠纷双方有义务执行该裁决,从而解决纠纷的法律制度。仲裁裁决一裁终局而且具有强制性,表现在当事人一旦选择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者所作的裁决就具有法律效力,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也是仲裁和调解的区别所在。5、诉讼:当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各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解决产品质量民事争议的最后途径。一、产品质量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按实际情况,对于产品质量纠纷,如果属于侵权行为的,由侵权行
    2023-06-19
    240人看过
  • 非农产品食品质量纠纷的起诉状怎么写?
    1、标题。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和提起诉讼的理由。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起诉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2024-04-18
    136人看过
  • 能否以产品质量对抗买卖合同纠纷
    能否以产品质量对抗买卖合同纠纷,问题的关键可以归纳为是否可以证明卖方的产品质量违反合同约定,以违约之诉抗辩原告的主张,否则,应该以侵权之诉另案提起诉讼。对于产品质量问题的救济:1、合同签署时制定严格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购买产品,有权要求卖方出具合格证,非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出现质量问题及时保留证据,以便索赔3、诉讼中可以申请质量鉴定,证明产品是否合格如果前期没有保留证据,诉讼中一个可以补救的措施是申请第三方权威部门进行质量检测,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由该检测机构做出鉴定报告。鉴定报告也是法定的证据之一,但是由于鉴定费需要申请方垫付,有些当事人基于经济原因就放弃检测,最终导致举证不能,因此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4、另案起诉5、《产品质量责任法》的保障作为产品用户,即使买卖合同纠纷败诉,不等于丧失其他合法权益。对此《产品质量责任法有具体规定。一、产品质量问题谁承担责任(一)一般产品质
    2023-02-26
    108人看过
  • 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属于违法行为吗
    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是属于侵权纠纷的,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权等合法民事权益。《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简述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如何规定侵权行为是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一般认为,侵权行为首先是一种民事过错行为,也就是说,侵权行为破坏了法律规定的某种责任——这种责任是在法律上严格规定不许被破坏;侵权行为同时又是对他人造成了伤害的行为,而加害人必须对被伤害人做出赔偿。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根据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一)过错责任;(二)无过错责任;(三)公平责任。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自己的过错、实施非法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对受害人承担的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如下:1、损害事实的发生;2、致害行为的违法性;3、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因
    2023-03-30
    194人看过
  • 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代理词怎么写
    一、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代理词怎么写?1、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2)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3)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2、正文。(1)案件性质和具体案情。(2)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3)诉讼程序。(4)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5)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或对本案争议标的态度。3、尾部。(1)代理律师署名;(2)代理词发表日期。二、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的诉讼状应该怎么写?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
    2023-04-27
    298人看过
  • 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解决产品质量民事纠纷的途径包括:1.提倡当事人各方相互协商,自行和解。2.调解。3.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产品质量法》第47条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4-04-15
    159人看过
  • 产品质量销售者责任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解决。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通常用的方式,而且大部分质量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2、申请仲裁解决。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或者本身就没有协商调解的意愿,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诉讼解决。当事人各方经仲裁机构仲裁没有达成一致或者仲裁协议无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达到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目的。当事人提起诉讼,不以调解或仲裁为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当事人一开始就可以不调解、不仲裁,直接诉讼。在调解、仲裁、起诉过程中,都可能对产品质量进行必要的检验,但委托的检验机构必须是经依法考核的符合产品质量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否则,检验结果不予认定。一、《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
    2023-02-26
    451人看过
  • 不合格产品的质量纠纷的法律规定
    不合格产品的质量纠纷的法律规定为: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等情形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三包有效期内两次修理都无法正常使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二、消费者发票丢失还能保修吗要看是否在“三包”(包换、保修、包退)有效期内,消费者丢失发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有效证明该商品是在“三包”有效期内,销售者、修理者、生产
    2023-03-31
    424人看过
  • 产品质量与买卖合同纠纷能起诉吗
    一、产品质量与买卖合同纠纷能起诉吗关于产品合同纠纷类案件的诉讼程序如下所述:首先是撰写民事起诉书并搜集相关的证据资料,然后将所有文件递交给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其次,在案件得到受理之后,应当按照指定银行的要求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第三个环节即为等候法院通知开庭的具体日期时间;接下来是出庭参加诉讼环节;最后便是在开庭结束之后进入漫长的等待判决结果的阶段。《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
    2024-07-10
    424人看过
  • 产品标准、产品质量与产品质量责任
    (一)产品与产品标准和质量1.产品的概念。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因此,天然的物品、非用于销售的物品,不属于该法所说的产品。另外,由于建设工程、军工产品在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特殊性,它们被排除在该法所称的产品范围之外,另由专门的法律予以调整;但建设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适用该法的规定。因核设施、核产品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产品标准。产品标准是对产品所做的技术规定,它是判断产品合格与否的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法第12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所谓合格,是指产品的质量状况符合标准中规定的具体指标。我国现行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该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允许适用其他标准,但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
    2023-06-06
    322人看过
换一批
#产品质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质量纠纷,是指因产品质量而引起的有关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包括经济合同中的质量纠纷,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侵权纠纷,因行政机关处理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争议等。 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主要途径有:消费者协会的调解、行政单位处理、仲裁机构的仲裁以及人民... 更多>

    #产品质量纠纷
    相关咨询
    • 产品质量有纠纷没解决,因产品质量引发经济纠纷如何解决?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9
      保存证据,及时报警解决。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1、刑事案件;2、治安案(事)件;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 产品有质量问题,产品质量验收纠纷应该怎么处理才好?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16
      购销合同(质量、交货、付款)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合同文本、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说明书、技术资料、验收记录、质检鉴定报告、国家专业企业或当事人双方约定对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产品封样验收的应有产品封样的日期、方式、证明文书及与质量有关的实物。提供证据,必须注明提供人、单位名称、时间提交的复制品完整、复印件清楚,模糊缺角的不得提供对复印件,必须注明“已与原件核对无异”提交的外文书证,必须附送中文译
    • 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是侵权纠纷吗?如果是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03
      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而产生的纠纷,是属于特殊的侵权纠纷。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 纠纷与产品质量问题有关系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6
      当然有关系,买卖合同纠纷中,双方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争议十分突出,焦点往往集中在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由此引起拒付货款或要求索赔,当原告方请求对方给付货款起诉的,被告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抗辩,调解难度高,审理难度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
    • 购买产品时发生纠纷,设备产品质量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14
      机器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一方面会给公司的日常生产带来消极影响,造成公司损失,另一方面是维权同样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何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符合实际的维权方案,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的效益,是公司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