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形式有哪些,要约什么时候失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09:51:48 132 人看过

说到要约的话,很多人可能都是很了解,具体什么是要约,其实要约在日常生活中的很多方面都是有一定的运用的,特别是在合同的问题当中,当然对于要约有很多需要大家注意的地方,特别是关于要约的形式问题,以及要约的失效的问题,那么要约的形式有哪些,要约什么时候失效?

一、要约的形式:

要约可以有三种方式:书面口头数据电文

二、要约在什么时候失效?

要约发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

a、要约的撤回。

b、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明确通知要约人不接受该要约。

c、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d、要约中规定有承诺期限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对口头要约,在极短的时间内不立即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表明要约的失效。

e、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三、要约的条件有哪些

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具有特定的有效条件,不具备这些条件,要约在法律上不能成立,也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如下:

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第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7: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什么时候可以生效要约?
    要约生效的时间是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进行的以数据电文形式表示,对方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时生效,如果没有指定特定系统,对方知道或应该知道数据电文进入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以数据电文形式表示的有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口头要约开始生效时间怎么计算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即口头要约),相对方知道其内容时生效,即相对方听到且理解其内容的要约生效。听到了但听不懂的未生效。这也不符合关于要约生效的国际通例,国际通例采用到达主义,对相对人是否知晓要约内容在所不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
    2023-07-03
    288人看过
  • 民法典中要约撤销合同成立吗,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要约撤销合同成立吗要约撤销的,要约就失效,要约失效后,合同不会成立。发出要约,受要约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合同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
    2023-06-17
    54人看过
  • 甲以书信方式对乙发出要约此项要约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谓特定的合同人,是为外界所能客观确定的人,也就是说通过要约的内容,人们能够知道是谁发出的要约。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必须能够特定化。(二)要约必须具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但这种意思表示需有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其外在表现形式为要约人主动要求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三)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这是指要约的内容明确、全面,受要约人通过要约不但能明白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愿,而且还要知道未来订立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一些主要条款。(四)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要约一经到达受要约人,在法律或者要约规定的期限内,要约人不得擅自撤回或者变更起要约。一旦要约人对要约承诺,要约人与受要约人之间的合同订立过程即告结束,合同也就成立了,发出要约的人自然要受已成立的合同的约
    2023-06-15
    307人看过
  • 要约中包含哪些要素?何时失效?
    要约的形式有:书面、口头、数据、电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为要约失效时间: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的;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的;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在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要约人发出要约后要约失效的情形有要约人发出要约后要约失效的情形有:1、对要约的拒绝。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则拒绝了要约;在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如果受要约人的回复没有作出承诺,但提出了一些条件,经过要约人的回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作答复,可以视为拒绝要约。2、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失效;3、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对要约进行实质性变更;4、法律规定的其他要约失效情形。要约收购的流程具体如下:1、选择要约收购对象;2、制作要约收购报告书,向监管部报送相关材料;3、公告收购要
    2023-07-03
    427人看过
  • 要约邀请包括哪些形式?
    要约邀请包括:1、符合要约条件的商业广告和宣传;2、拍卖、招标公告;3、商品价目表;4、招股说明书、基金招募说明书;5、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其他表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一、口头要约具有法律效力吗?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的时间依要约的形式不同而有所不同:1、口头要约一般自受要约人了解时发生法律效力;2、非口头要约一般自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
    2023-04-03
    339人看过
  • 要约邀请有哪些分类和形式
    要约邀请有哪些分类:(一)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二)未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有哪些形式:1、寄送的价目表。2、拍卖公告。3、招标公告。4、招股说明书。5、商业广告。一、招标公告要约邀请吗?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例如,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二、商品房销售广告性质有哪些商品房销售广告性质如下:1、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的内容往往不够具体、清晰,一般不含要约的含义,其性质是要约邀请,对双方没有合同约束力;2、当事人在合同中承认广告内容的约束力的,广告和宣传材料构成合同条款;3、商品房销售广告和
    2023-06-21
    337人看过
  • 关于要约失效的陈述有哪些
    法律只规定了要约失效的情形,不在这法定情形之内的,要约就不会失效。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民法典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
    2023-03-22
    263人看过
  • 什么是失效要约
    一、什么是失效要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二、要约失效的法律后果及其原因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
    2023-04-30
    187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合同要约失效的情形有什么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一、明示不可撤的要约能反悔吗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二、合同要约与承诺的意思是什么一、要约是签订合同的意思。简言之,要约人拟定合同,希望签订合同并发出合同:1、具体确定内容;2、表明受要约人承诺受意义的约束;3、可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在要约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要约人;4、可以
    2023-03-07
    387人看过
  • 符合要约失效的情形是哪几种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因此要约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要约失效的4种情形:1、要约被拒绝;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2、要约被依法撤销;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3-03-03
    449人看过
  • 什么是履约担保,有哪些形式
    履约担保的形式:1、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2、履约担保书履约担保书是由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申请人履行某项合同项下的义务的书面保证文件。3、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一、履约保证金特点。1、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2、履约保证金具有实践性。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人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人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发包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人
    2023-03-09
    187人看过
  • 何时要约会失效
    要约是会在一定的条件下失效1、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2、要约人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4、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一、要约消灭的原因有哪些?要约消灭的原因如下:1、如果要约的有效期在要约中明确规定,则必须在该期内作出承诺。如果超过该期限,要约将自动失效,不能再接受该承诺;2、被要约人拒绝要约。拒绝要约是指被要约人不接受要约规定的条件。拒绝的方式有很多,既可以明确拒绝要约的条件,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也可以表现为限制、变更或扩大要约的实质性内容,形成反要约。在被要约人作出的承诺通知中,没有变更要约的实质性内容,只是变更了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而要约人没有及时反对,因此该承诺不应视为拒绝要约。但是,如果要约人事先声明要约的任何内容不能
    2023-03-05
    68人看过
  • 此类要约一般什么时候生效?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要约,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要约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一、要约生效的条件是什么要约成立生效的法律特征是: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2、要约内容具体确定;3、要约生效的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4、其他特征。二、要约应在什么时候生效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的时候生效。送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手中,只有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的地方才生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
    2023-03-24
    463人看过
  • 要约撤销生效的时间分为哪些情形
    民法典规定,要约一般是受要约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意思表示为生效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第四百七十七条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一、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在于:1、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2、对于要约不
    2023-03-16
    44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的形式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什么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指行为人邀请他人向其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法律有规定的,直接依据法律规定来认定。《合同法》第15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商业广告如果具备要约条件的,可以作为要约。 (2)法律没有规定的,审查该意思表示是否完全符合要约的要件,凡是不符合要约的要件,但又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即
    • 任何形式的要约都失效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2
      出现以下情形时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要约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合同要约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要约原则上可以撤销,但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不可撤销: 1、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或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如要约人在要约中表示“本公司决不撤销”。 2、要约中虽然没有规定承诺
    • 要约在什么时候生效,哪些情况下要约不生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要约在什么时候生效在要约的生效时间上,我国采用到达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应注意的是:(一)到达是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控制的地方,如信件投入私人信箱,到达单位的传达室等,并要求受要约人拆开信件并了解内容。(二)采用数据电文方式发出的要约,收件人指定特定接受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要
    •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法定失效的情形有哪些,合同要约什么时候失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
      要约的失效,也可以称为要约的消灭或者要约的终止,指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要约人不再承担接受承诺的义务,受要约人亦不再享有通过承诺使合同得以成立的权利。本条规定了要约失效的几种情形。分述如下:1.对要约的拒绝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则拒绝了要约。在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受要约人的通知中,可能明确地说明拒绝要约,这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