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分为几种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09:22:29 379 人看过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分为住处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两种。住处监视居住,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的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在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所执行的监视居住。

原则上,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只有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

(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具体适用

(1)对于上述第一种情形中的“无固定住处”作了明确。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16条第2款,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的市、县内工作、生活的合法居所。

(2)对于上述第二种情形中的“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具体情况作了明确,包括下列情形:

①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②可能自杀、自残或者逃跑的:

③可能导致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④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人身危险的;

⑤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人员与犯罪有牵连的;

⑥可能对举报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等实施打击报复的。

(3)对于可以指定的居所的具体条件予以明确。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在看守所、拘留所、监狱等羁押、监管场所以及留置室、讯问室等专门的办案场所、办公区域执行。指定的居所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②便于监视、管理;③能够保证办案安全。

(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要求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监视居住情况证据是错误吗
    实施监视居住,只是存在证据不足的因素之一。如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哪些情况适用法律错误(一)案件所认定的主要事实或重要情节不清楚,缺乏足够的证据为根据,或者认定的案件主要事实和证据与结论之间存在矛盾;(二)发现了新事实、新证据,证明原来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三)发现当事人伪造证据,或证人作伪证、鉴定人提供假鉴定、翻译人提供假翻译等情况,故意陷害他人,致使
    2023-08-06
    325人看过
  • 指定监视居住条件包括哪几种
    在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则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一、监视居住能否折抵刑期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二、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
    2023-03-29
    304人看过
  • 是否存在居住区监视的情况?
    为了严格监督被监视居住的人遵守上述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视;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被监视居住有人守着吗有时有人守着,有时没有,可以随时抽查。监视居住由辖区公安机构执行。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构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构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构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有人看管。监视居住是相对比较轻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为了严格监督被监视居住的人遵守上述规定,《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执行机构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23-07-04
    366人看过
  •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分为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按担任监护人的顺位,可分为:1.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2.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成年兄、姐。非法定监护人:3.未成年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4.协议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5.指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6.有关组织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几种形式(一)法定监护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二)指定监护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
    2023-07-21
    300人看过
  • 醉驾分为哪几种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作出了更详细的规定,分为几种情况:第一,酒后驾车的,暂扣驾证,并处以罚款;再次酒后驾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吊销驾证;第二,醉酒驾车的,由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三,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之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第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交管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证。
    2023-06-03
    495人看过
  • 不能视为共同居住人的情况
    1、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本解答第二条所列的住房困难的情况除外)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款后已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3、已在本市他处公有房屋拆迁中取得货币补偿款。一、同住人能同享拆迁补偿款吗根据本市房屋拆迁政策的有关规定,公房拆迁补偿款由公房承租人和同住人共同共有。同住人一般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二)、拆迁许可证签发之日在该房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三)、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二、拆迁补偿同住人的特殊情况所以同住人的一般情况下必须满足两大条件:户口在拆迁房屋中并实际居住,他处无房。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虽然未能完全满足这两个条件,但仍然可以认定为同住人。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
    2023-03-15
    270人看过
  • 青岛居住证分为哪几种?
    携带证明材料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当面提出申请,受理办证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您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派出所取证。证明材料:1、一年期居住证证明材料: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单位或居(村)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或者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2、三年期居住证证明材料: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营业执照;已购买房屋证明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023-05-29
    476人看过
  • 监视居住适用对象是什么情况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适用的对象是什么?监视居住一般适用用于下列对象:(一)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二)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三)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四)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五)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
    2023-07-22
    162人看过
  • 夫妻有哪几种分居情况
    如何证明分居,有以下几种分居情况:(一)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二)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2023-04-26
    137人看过
  • 监视居住到期后通知情况不明
    监视居住到期后还没通知,就会解除监视居住,,变更为强制措施。具体变更成什么,要看侦查的情况。监视居住到期后,只是说明犯罪嫌疑人可以自由行动,但是不等于案件已经结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可以继续侦查案件。监视居住到期检查院会怎样监视居住到期检查院会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
    2023-07-22
    293人看过
  • 监视居住是否应该被视为一种刑罚方式?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并不表明就不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仍会被法院判刑。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在公诉案件中,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有侦查权,但是,不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用哪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都有严格的适用条件跟法律流程,如果证据不够充分,公安机关没有权利随便处理犯罪嫌疑人,提请批捕,一定要收集足够充分的犯罪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
    2023-07-04
    387人看过
  • 迁移户口分为几种情况
    (一)、如果是因为结婚迁移户口的情况。1、因为结婚要将户口迁到另一方所需材料有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等的原件以及复印件。2、迁出户口的一方要在所在的社区或者村委开具相关的计生等情况的证明。3、因为结婚要将户口迁到另一方要去迁入地的所在公安局填写一份户口迁入的申请书,填写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公安户籍负责的工作人员。4、所有材料准备好后去迁入地派出所录入户口信息就可以了,要准备好两三张的免冠寸照,另外身份证也是要重新办理。(二)、如果是农村户口迁到城市的情况。1、迁移户口的当事人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去所在地的村集体和迁入地的居委开具户口迁出和迁入的证明。2、带好开具好的证明和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资料,去迁入地的派出所填写申请书提交相关材料,要在所在地的派出所领取迁移证并注销当地的户口。(三)、如果是跨省迁户口的情况。1、当事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2023-08-12
    450人看过
  • 遗嘱有分为哪几种情况
    一、遗嘱有分为哪几种情况遗嘱有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4.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二、遗嘱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吗房产继承遗嘱没有强制需要公证的,可以不公证。房产遗嘱只要符合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公证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权利和义务所涉及的各个方面之间可能发生的民事纠纷,从而能够有效地保护当事者的正当权力和利益不受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
    2023-04-25
    445人看过
  • 婚内协议分为几种情况
    婚内协议的情形有:1、分居协议。2、财产协议。3、忠实协议。一、民法典婚内协议书需要公证吗依据民法典,夫妻婚内协议不需要公证,公证并不是婚内财产协议生效的必经程序,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财产权属协商一致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无须办理公证,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双方可自由协商决定是否公证。因此,夫妻婚内协议不需要公证,但是经过公证处在公证过程中会尽量排除掉协议无效的一些情形,因此经过公证的协议将更具公信力。二、女方出轨,男方起诉离婚的话怎么判一方婚内出轨的,属于经法定调解无效,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准许离婚的情形。对于一方婚内出轨的,有婚内协议约定财产的,按照协议的约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起诉前可以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例如:出轨的录音、聊天截图,如果能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还可
    2023-04-07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刑拘后监视居住的程序是什么什么情况变更为监视居住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
    • 刑事诉讼监视居住情况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9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
    • 嫌疑人监视居住在哪些情况下视为无罪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29
      嫌疑人监视居住不是属于无罪。监视居住适用于审讯期间,如果侦查机关认定其构成了犯罪(还只能说是有嫌疑),同时认为其罪行较轻,一般是改为取保候审,即放人回家等待审判;如果认为其罪行较重,一般是改为刑事拘留,直到逮捕。即把人关到看守所。
    • 指定监视居住能否转为监视居住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24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2,根据刑事诉讼发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 一般监视居住用于啥情况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07
      监视居住的情况如下: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