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作为涉黑犯罪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21:33:24 89 人看过

一、警察不作为涉黑犯罪怎么处理

人民警察不作为的,警察不作为任何公民或组织都有权向其上级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等进行检举投诉。

《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我国《人民警察法》对警察不作为乱作为的处理规定如下:

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身自由相关文章
  • 行为人犯什么罪警察查住处?
    一、行为人犯什么罪警察查住处?这不是什么罪,这是指证,也就是让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或者带嫌疑人拿赃物等。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如果认为有需要对住所进行搜查时,应当持搜查证进行。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侦查可能会使证据灭失,在出示工作证件后可以搜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九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二、民警搜查民房是否需要搜查令在中国,进行搜查必须持有搜查证并向被搜查人出示。但执行逮捕拘留时,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搜查证应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签发。主要内容包括:搜查原因、被搜查人的基本情况、搜查场所、执行人员和日期。从被搜查人的角度上出发,如果搜查人员不出示搜查证,则被搜查人可以拒绝搜查,法理上的,出示
    2024-01-13
    461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作为共同犯罪处理,不作为共同犯罪处理
    以下情形不作为共同犯罪处理,不构成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一人有刑事责任能力,另一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同共实施的犯罪活动的,不能认定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一是必须二人以上是;二是必须有共同故意;三是必须有共同行为。一、必须二人以上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能成为单独共同行为的主体,同样也不能成为共同犯罪的主体。因此,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同一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共同犯罪”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其刑事责任由具备主体资格的人承担。一个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唆使一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共同行为的,也不认为是共同犯罪,其刑事责任由具备主体资格的人承担。二、共同犯罪故意共同犯罪的故意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各个共同犯罪人对该罪都有故意。第二层意思是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意思联络,意识到了在协同共同行为。在共
    2023-02-04
    273人看过
  • 怎么算自首?处理涉黑犯罪的方法。
    涉黑犯罪自首后如果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算立功。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去自首的路上被捉了还算自首吗去自首的路上被捉了算自首。犯罪以后,被办案机关追诉之前,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能够使案件从轻处罚,这种制度叫自首。自首要求符合两个要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果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投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的,是自首。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自动投案的意愿。确定是在去自首的路上被抓获,在捉获后主动如实交代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罪行,视为自动投案。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会被认定为自首。最终认定属于自首需要司法机关的确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认定为自首,将会对犯
    2023-07-19
    335人看过
  • 警察不作为、敷衍了事后该如何处理?
    警察不作为,直接拨打市公安局督查队电话,进行投诉。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如果有徇私舞弊、不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当事人可向上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委等部门举报投诉。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我国法律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警察不作为、敷衍了事后该如何处理?按照步骤走,点击#法律咨询#→同
    2023-11-17
    482人看过
  • 涉嫌阻碍警察执法怎么处理
    一、涉嫌阻碍警察执法怎么处理?阻碍警察执法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对警察的执法行为有异议申请复议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两份原件);(二)行政机关所作决定(复印件,核对原件);(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四)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1、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3、律
    2024-02-07
    88人看过
  • 怎么判断涉黑涉恶犯罪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怎么判断涉黑涉恶犯罪在对涉及到的犯罪进行认定时,需要依据以下几个要素:首先,必须明确该犯罪所侵害的直接对象是社会的正常运转秩序;其次,行为人实施了组织、领导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以及为其提供庇护等违法行为;再次,这些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应为普通大众、外国公民或担任公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最后,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持有故意的态度。《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怎么判断某一财产是否为
    2024-07-08
    189人看过
  • 未成年人涉黑犯罪现状,未成年人涉黑犯罪如何处理
    一、未成年人涉黑犯罪现状(一)未成年人涉黑犯罪数量较少,但危害较大;(二)未成年人直接组织领导黑恶组织的较少,而参加黑恶势力和共同实施犯罪的较多;(三)“边缘少年”和“问题少年”涉黑涉恶风险较大,黑恶势力有向校园渗透的趋势;(四)城乡结合部和新兴城镇未成年人涉黑涉恶犯罪易发,人口成分复杂的地区问题突出。二、未成年人涉黑犯罪如何处理1、家庭、学校、社会应改善管理和教育方式,多途径挽救“边缘少年”和“问题少年”,尤其是要加强对外来人口未成年人和外来人口子女的教育及这一群体中“边缘少年”和“问题少年”的管理和教育,尽量减少黑恶组织的后备力量。2、采取教育、宣传、管理等措施尽量减少或阻断大众传媒、影视和网络中黑社会亚文化对未成年人的侵蚀和影响,加强未成年人对不良文化的认识和辨别能力。3、对于城乡结合部、新兴城镇等社会治安形势复杂的区域,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借鉴芝加哥学派发展出的“芝加哥区域
    2023-04-18
    186人看过
  •  涉嫌违法为警察?
    本文探讨了是否以警察自居是否违法的问题。私自和朋友开玩笑的情况下,这并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是,我们建议不要这样做。因为冒称国家工作人员、军人、警察,即使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会被视为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会涉嫌招摇撞骗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是否以警察自居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仅仅是私自和朋友开玩笑,那么这是不犯法的。不过,我们建议不要这样做。要知道冒称国家工作人员、军人、警察,即便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一样是违法犯罪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会涉嫌招摇撞骗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私 自 冒 称 警 察 违 法 吗 ? 法 律 为 你 解 答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冒充警察的行为构成犯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冒充警察的行为
    2023-10-01
    75人看过
  • 警察判刑后工作怎么处理
    警察被判刑后会被开除公职。因为公安人员是公务员,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刑的公务员会被开除,被开除的公务员是不能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024-05-01
    227人看过
  • 警察不作为民事纠纷一般来说要怎样处理
    1、办案警察确实有点儿“不作为”的劲儿:如果是治安案件,警察不作为您可以向公安的同级政府或是其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直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他们行政不作为,请求法院判令公安“作为”、并赔偿因公安不作为给您造成的损失。2、可是:您已经构成了轻伤,这是刑事案件、不是治安案件了,警察在刑事案件中“不作为”(其实在刑事诉讼相关法律中没有“不作为”这个概念,那是行政法中的概念,只有“拖延办案”的概念),您就不能再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了。3、“请问我现在要怎么办呢?”(一)找检察院,让检察院监督公安的立案、侦查活动。等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您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二)您也可以自己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三)如果是提起自诉:(1)要注意自己收集证据:有人证、有录像、有派出所的笔录就可以了。(2)诉讼不是您说的1年:那是民事诉讼中只要求民事
    2023-03-17
    450人看过
  • 如何判处涉黑犯罪
    涉黑犯罪的判罚为:如果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如何区别涉黑犯罪和涉恶犯罪涉黑犯罪和涉恶犯罪的区别: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属于行为犯。有组织、领导或者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应当设立本罪。同时有其他犯罪的,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罚;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应当按照其组织和领导的全部罪行进行处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参与者应当按照其参与的犯罪处罚。恶势力一般是比较轻微的团伙犯罪。《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
    2023-08-11
    157人看过
  • 如何举报警察不作为?
    一、可以去公安局的督察、监察室、纪委或者当地政府信访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另外一定要实名投诉举报,匿名的一般不予受理。二、可以打电话投诉,投诉电话:12389。12389举报平台是公安部为了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积极性开通的举报民警违纪违法平台。如何举报警察骚扰电话1、拨打12389举报平台电话举报。12389是公安部举报中心,专门针对公安机关以及民警的违法违纪的举报投诉平台;2、联系公安局督察大队进行举报;3、向当地的公安纪委部门举报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成犯
    2023-07-19
    340人看过
  • 如何处理不作为犯罪和新犯罪
    如何分别处理泄密罪和新罪?泄密罪: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被判刑人有判决宣告前尚未判决的其他犯罪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犯罪进行判决,按照一般程序确定执行刑罚数罪并罚原则。已经执行的刑期,在新判决确定的刑期内计算。新罪: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前,被判刑人再次犯罪的,应当对新罪作出判决,按照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决定执行刑罚。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被判刑人有判决宣告前尚未确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对新发现的犯罪应当作出判决,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在新判决确定的刑期内计算。第七十一条被判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执行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关于前罪不执行刑罚和后罪刑罚的规定执行。
    2023-05-02
    384人看过
  • 警察职务犯罪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一、公安民警职务犯罪的类型有那些公安民警职务犯罪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利用自己的特定身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侵犯公民或单位的合法权利,破坏和妨害国家对警察职务活动的管理,依照我国刑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的总称。公安民警职务犯罪是警察权力在行使运作过程中发生了异化,常见的公安民警职务犯罪类型主要表现为以下五类:1、刑讯逼供犯罪刑讯逼供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犯罪嫌疑人肉体和精神上受到折磨摧残,身体受创甚至致残致死,精神感到痛苦,从而被迫做出某种供述,这严重侵害了他们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刑讯逼供的影响是非常恶劣的,它践踏法律的
    2023-03-22
    175人看过
换一批
#公民基本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的具体内容: 1、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 更多>

    #人身自由
    相关咨询
    • 涉黑犯罪为何警察不作为?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3
      “对犯罪构成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分类:(一)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一般认为,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分则性条文就单独的既遂犯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是指总则性条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加以修正而就共犯、未遂犯等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这种分类原本是日本等国刑法理论对构成要件所作的分类,现在也被引进了我国的刑法教科书。(二)完结的犯罪构成与待补充的犯罪构成。完结的犯罪构成,也称关闭的犯罪构
    • 警察不作为高利贷涉黑犯罪这种情况如何起诉?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5
      警察不作为高利贷涉黑犯罪这种情况怎么起诉?警察不作为,警察放高利贷,警察涉黑,这些可能都是平民百姓根据一些现象而下的定论,如果是这样,什么刑也不会判。因为这三种情况都是要有确凿证据并且还是被司法部门认可的。如果认定真实,警察“不作为和放高利贷”一般给个警告处分,涉黑需要根据情节而定。
    • 警察不受理涉嫌不作为, 我该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法律意见】警察不受理涉嫌不作为,你可以向监察委进行举报该警察。【法律依据】《监察法》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
    • 警察不出警属于不作为犯罪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0
      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本案中:“警察下班后”即是在“非工作时间”;那是否是“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 警察不作为是否构成犯罪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7
      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