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毅刚过失致人死亡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0:43:42 98 人看过

[案情]

被告人张-毅刚,男,1977年8月2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贵州省修文县,文化程度初中,住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京华巷19号507房。2000年5月25日被逮捕。被告人张-毅刚因被害人邱*梅向其借款未还,便提出要被害人邱*梅为其试服“蓝精灵”药片,每服1粒可减少欠款人民币1000元,被害人邱*梅遂同意服药。2000年4月21日晚上10时多,被告人张-毅刚约被害人邱*梅去到广州铁道车辆厂宿舍区球场服药。当被害人邱*梅和啤酒服下3粒“咪达唑仑”药片后感觉头晕,被告人张-毅刚便将被害人邱*梅扶到宿舍区内42幢楼7楼楼顶,被告人张-毅刚见被害人睡着后离开。次日凌晨零时许,被告人张-毅刚返回楼顶,见被告人邱*梅沉睡,误认为其已死,为逃避罪责,将被害人邱*梅抱起推下楼,致其死亡,伪造成被害人邱*梅跳楼自杀的假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邱*梅系生前高坠致胸主动脉降段断裂及肝、脾等脏器破裂,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毅刚犯故意杀人罪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张-毅刚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张-毅刚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不准,适用法律错误。被告人张-毅刚对本应预见的事物由于自身的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从而发生惨重的后果,对此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法律责任。被告人张-毅刚认罪态度好

[审判]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毅刚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支持;但指控被告人张-毅刚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不当,应予纠正。被告人张-毅刚致被害人邱*梅死亡,其主观上并不希望或者放任杀人结果,而是出于过失,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予惩处。经查,根据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告人张-毅刚有杀人的故意,只能认定被告人张-毅刚当时应当预见到被害人邱*梅还可能存在未死亡的情况,其从7楼楼顶将被害人推下会导致死亡结果的发生,但由于其自身的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误认为被害人邱*梅已死亡,而将邱推下楼致死。因此,被告人张-毅刚的辩护人关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毅刚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罪名不准,适用法律错误,其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法律责任的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张-毅刚认罪态度好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据此,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于2000年11月7日作出如下

判决:被告人张-毅刚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宣判后,公诉机关未抗诉,被告人也未上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过失致人死亡怎么量刑,过失致人死亡构成要件
    一、过失致人死亡怎么量刑过失致人死亡的量刑,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过失致人死亡和间接故意杀人之间界限比较模糊,故而在量刑上,因为罪名轻重不同,导致结果差别很大,但仔细去琢磨,其实也能够区分,前者是极力避免死亡结果发生的,后者是能够意识并且放任了结果的出现,主观因素是不同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之间也是容易混同的,构成犯罪与不构成犯罪的本质原因在于,这取决于死亡发生的概率大小,需要根据各种因素综合判断,存在相应的抗辩空间。二、过失致人死亡构成要件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要件内容为行为人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主观责任形式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具有预见可
    2023-03-23
    366人看过
  •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
    刑事责任能力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一、过失致人重伤罪最多判多少年?过失致人重伤罪最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致人重伤罪是过失造成他人身体重伤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二、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杖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四肢、五官及毛发、指甲等。假
    2023-03-07
    369人看过
  • 醉酒 过失致人死亡
    一、醉酒过失致人死亡罪量刑(一)看被告人过失程度的严重性。过失致人死亡罪既存在严重疏忽大意与一般疏忽大意之分,也存在轻信把握的大小和冒险程度之分。被告人主观上的过失之大小也反映了犯罪情节的轻重。(二)看被告人先前相关行为的违法性。如果被告人在实施违法活动中过失致人死亡,则不应该认定为情节较轻。(三)看被告人过失行为之目的。如果被告人行为之目的是为了受害人的利益,或为了公共利益之考虑,在行为中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导致他人死亡的,可以认定为情节较轻。(四)看其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犯罪行为的后果是评价犯罪行为严重性的最重要指标之一,过失致人死亡罪中,犯罪行为的后果和犯罪造成的影响不同,其犯罪的情节轻重也不同。一般来说,如果过失致使两人以上死亡的,不宜认定为情节较轻。如果过失致死的人身份特殊,造成影响较坏或损失较大,也不能认定情节较轻。对此可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具体案件灵活把握。二、过失致人死亡
    2023-03-07
    51人看过
  • 过失致人死亡处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过失犯罪有什么以下有几个《刑法》中的过失构成犯罪的小案例:过失致人死亡钱某在厂区内过磅处,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由南向北倒车时,因观察疏忽,将由东向西行走至车尾的被害人史某撞倒并碾压,导致史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钱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交通肇事被告人陈某驾驶越野车,载人由景谷县城往永平镇方向行驶,与自卸货车相撞,造成乘车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其驾驶的车辆与他人驾驶的车辆相撞,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触犯我国
    2023-02-19
    191人看过
  • 过失致人死亡与过失致人重伤区别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区别有:1.造成的后果不同。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已经致人于死亡,而过失致人重伤罪只是致人重伤。2.量刑不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是否也应承担刑事责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过失杀人罪怎么判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对此,
    2023-03-04
    101人看过
  • 怎么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几年
    客观上行为人的行为引起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行为人没有预见这种结果的发生,且对受害者死亡的结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的认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收割机在农田作业致人死亡属于刑事还是民事责任收割机在农田作业致人死亡属于刑事还是民事责任,要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判定:1、如果无过失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2、如果过失伤害,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他合理费用。赔偿具体数额需要通过协议协商。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行为。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
    2023-04-11
    37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过失致人死亡怎么判刑过失致人死亡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07
      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和间接故意杀人之间界限比较模糊,故而在量刑上,因为罪名轻重不同,导致结果差别很大,但仔细去琢磨,其实也能够区分,前者是极力避免死亡结果发生的,后
    • 过失致人死亡怎么判刑,过失致人死亡怎么判,过失致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0
      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和间接故意杀人之间界限比较模糊,故而在量刑上,因为罪名轻重不同,导致结果差别很大,但仔细去琢磨,其实也能够区分,前者是极力避免死亡结果发生的,后
    • 过失致人死亡能撤案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7
      过失致人死亡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不可以撤案的,应负刑事责任。此案件为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替受害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受害家属是不能撤案的。依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自诉案件过失致人死亡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14
      承担刑事责任和司法程序的,属于公诉范围,民事赔偿可以附带民事诉讼或者自行起诉。不构成犯罪的,只是民事赔偿,必须自行起诉。对于自诉案件,受害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 过失致人死亡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1
      根据您的描述,这属于交通肇事,涉嫌交通肇事罪,交警部门会根据事实来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如您所述,您属于过失导致死亡,那么死者一方可能会负担大部分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