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有什么样的内容和分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19:11:18 150 人看过

一、保险合同的定义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人的基本权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保险人的基本义务;与此相对应的,交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被保险人的基本权利。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保险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条款: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

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投保人的有关保险标的的情况、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保险风险、保险费率、保险期限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应尽义务与享受的权利。

1、投保人的姓名与住所:明确投保人姓名与住所,是签订保险合同的前提。

在指示式合同中,除记载投保人的姓名外,还有其他指定人字样,则可由投保人背书而转让第三人,在无记名式保险合同中,无须记明投保人的姓名,而随保险标的物的转移而同时转让第三人。

2、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与义务所指的对象,是保险作用的对象,也是可保利益的物质形式。

3、保险风险:是保险人对投保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或保险金给付的风险因素,也必须在合同中一一列明。

4、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保险价值是指投保人在投保时保险标的用货币计量的实际价值,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对投保标的的承保金额或订入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价值,它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和承担补偿或给付责任的最大限额。

5、保险费和保险费率:

6、保险赔款或保险金的给付:

7、保险期限:

8、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违约责任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因其过错致使保险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违反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而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9、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三、保险合同的分类

1、按保险标的分类: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

2、按保险标的的分合及变动情况分类:特定式保险合同、总括式保险合同、流动式保险合同、预约式保险合同。

3、按合同的性质分类:补偿性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

4、按照标的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分类: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

5、按合同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分类: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一切险合同。

6、按保险人的承保方式分类: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

7、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情况:个别保险合同、集合保险合同。

8、足额保险合同和非足额保险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09: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根据合同内容划分合同类型
    按照合同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在主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从合同是有效的。从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必须以主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一种非独立性合同,对主合同具有成立方面的依赖性,是具有附属或依附意义的合同。典型的从合同如担保合同。主合同解除从合同是否解除主合同解除从合同解除。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
    2023-08-15
    441人看过
  • 结婚要件的分类有什么内容
    1、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当事人本身的状况,以及双方之间的关系所必须符合的条件。2、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均为结婚的实质要件。一、事实婚姻处理的原则是什么事实婚姻处理的原则:(1)一切事实婚姻,不论是仅欠缺形式要件,还是既欠缺形式要件又欠缺实质要件,应一律确认为违法婚姻;(2)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不承认其婚姻的法律效力,按无效婚姻处理;(3)结婚登记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事实婚姻不具有合法地位,只有补行登记后才能取得法律承认和保护;(4)由于事实婚姻的形成有着比较复杂的历史原因,并涉及到一系列亲属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对有关纠纷应区别情况、妥善处理。二、结婚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是什么如结婚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实质要件:①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
    2023-02-16
    311人看过
  • 批准程序的分类和内容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外国公司申请批准程序所谓对外国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准,是指我国政府主管机关,承认外国公司具有外国法人资格,准许其依法定程序设立分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其权利义务和本国同种类公司相同。外国公司申请批准,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则由其萤事作为申请人,如果是无限公司则由执行业务的股东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俏使上述负贵人申请登记事实上有困难,则由分支机构业务所在国的代表人或经理人代为申请。申请人应附送证明其国籍的证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及本公司的授权证书或委托证书。申请批准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申请书中应载明公司的名称、种类和国籍,公司所营事业及其在中国
    2023-07-05
    123人看过
  • 合同内容的类别有哪些
    合同的类别有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又分为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按其他标准分类的合同。一、慈善捐赠后是否能撤销?不能。赠与人具有任意撤销权,但须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进行。交付后,不能再撤销。但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和受赠人的信赖利益,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允许赠与人撤销的赠与合同,即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即受赠人无须支付任何对价。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只有赠与人一方承担义务。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自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时生效,不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赠与合同是不要式合同,不以特定形式为必要。二、旅游合同是有名合同吗有名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旅游合同是有名合
    2023-03-17
    294人看过
  • 危险源分类有几种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危险源分类有几种具体内容是什么危险源分类具体内容如下:1.物理性危险源:包括机械设备、工具、物质形态、环境条件等可能导致伤害的因素,如尖锐物体、高处作业、噪声、振动、辐射等。2.化学性危险源: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气体、蒸汽、粉尘等,可能导致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3.生物性危险源: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真菌等生物因素,可能导致感染性疾病。4.人为因素危险源:涉及人的行为、操作失误、忽视安全规定等,如违章操作、疲劳作业、酒后作业等。5.环境因素危险源:包括自然灾害、极端天气、地理条件等,如洪水、地震、高温、低温等。6.心理因素危险源:涉及工作压力、心理负担、情绪波动等,可能导致心理疾病或影响安全生产。7.管理因素危险源:包括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培训不足、应急预案缺失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二、重大危险源解释重大危险源的概念,强调了危险物品的数量和场所或设施的危险性。1.当危险物
    2024-07-24
    179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主体变更是怎样的,保险合同的分类
    一、保险合同主体变更是怎样的保险合同主体变更是指投保人、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变更,其变更程序根据具体的主体属性有所不同:1.投保人的变更,属于合同的转让或者保险单的转让,《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2.受益人的变更,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的变更,只能发生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即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是不能变更的。二、保险合同的分类保险合同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1.按保险标的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2.按保险人的承保方式分为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3.按合同的性质分为补偿性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4.按照标的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分为定值
    2022-06-22
    407人看过
  • 按合同的具体内容和作用可分为哪几类
    按合同的效力,合同可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四类。合同的效力是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一、合同是有效合同吗效力待定合同不属于有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一种特殊效力的合同,这种合同虽然成立,但是需要他人行使追认权后才能够使合同生效或者归于无效。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二、签订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1.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藉以在它们之间形成一定的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是以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其内容的。究竟双方当事人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应该履行怎样的义务,必须借助于劳动合同给予明确。也即是说,通过签订劳动合同,
    2023-06-24
    346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分类和内容有哪些
    一、行政处罚的分类和内容有哪些行政处罚的分类和内容有: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为: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2.作出决定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4.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
    2023-06-26
    364人看过
  • 担保合同的特征和分类是什么
    担保合同有下列特征:1、具有从属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2、具有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3、具有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担保合同的分类包括: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人保、物保、金钱保;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原担保与反担保。一、担保与反担保有什么区别担保与反担保的区别:1、不同概念。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担保人作出担保或设定的担保。担保人因清偿债务而遭受损失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应当向担保人作出赔偿。担保是指法律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以确保特定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制度;2、方式不同。反担保只有三种担保方式:担保、抵押和质押;担保有五种方式,即担保、抵押、质押、留置和存款;3、对象不同。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
    2023-03-27
    412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主要内容和分类是什么
    1:破产债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2.未到期的债权被视为到期债权,但未到期的利息应当扣除(3)连带债务债务人破产时的债权(4)担保人破产时的债权(5)清算组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财产担保的债权超过担保物价款的,应当增加损害赔偿额,破产债权的分类根据债权的产生和债权债务关系的不同,破产债权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破产宣告前确立的债权,没有担保物,因此没有优先受偿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拥有更多的债权人,这是债权确认的关键。企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有必要处理的,决定继续进行加工生产活动。优先债权的放弃,是指原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或者被迫放弃的债权。这样,这种优先债权就会演变为无担保债权(3)担保余额债权是指虽然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格不足以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企业的债务由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可以为企业的债务偿还提供担保。企业逾期不清偿
    2023-05-07
    339人看过
  • 保险合同订立的书面形式有什么内容
    保险合同订立的书面形式有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批单、其他书面形式。一、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保险单、被保险人清单或其他保险凭证;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3、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材料;4、医疗费发票、住院结算明细表、用药清单;5、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出院证明、转院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6、根据保单约定或保险人根据情况而提出的其他材料。二、车保险车牌号错误能赔吗可以车牌号与汽车保险单上的车牌号不一样也可以携带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和保单到保险公司办理保单批改。保险批单与保单具有同等的合同约束力,在理赔可以用批单作为车牌号变更的凭证。而在车检时,将批单复印件交给车管所即可。保险单上打错了可以理赔,但是理赔时要出示你购买保险的证据。建议还是去找保险公司修改,要求重新给纸质版保险单。三、保单受益人可
    2023-02-24
    385人看过
  • 签订保险合同时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
    注意下列内容:1、注意保险营销员、代理人、经纪人有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和展业证明。2、注意空白期的约定。空白期是指从投保人缴纳保费到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单之前的这段时间。3、注意险种的选择。4、注意对自己的信息要如实填写。一、空白劳动合同属于骗人的劳动合同吗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时,如果是按照双方约定好的内容进行填写,则不属于欺诈。如果未按照约定填写的,则可能构成合同欺诈。通过欺诈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大家日常生活中尽量不要签订空白合同,相关事项注意留存证据。二、签订劳务合同注意事项劳务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4、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5、劳动者工作时间
    2023-06-25
    141人看过
  • 保险合同起诉交强险的判决书内容有什么
    民事判决书原告:某某委托代理人:某某原告与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代理书记员担任记录,于某年某月某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特别授权代理人与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告以机动车向某公司营销服务部投强制保险;并交纳保险费1850元;合同期为一年。该车辆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发生交通事故;经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员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某某负伤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伤残(八级)。事故发生后,被告某公司赔偿给原告某某12000多元的医药费用,被告以伤者某某未达八级伤残为由拒绝赔偿伤残费。被告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合同,根据有关规定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给原告保险费23425元。被告辩称,原告某某就在我公司投保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期自某年某月某日至
    2024-01-20
    63人看过
  • 建筑工程索赔的分类和内容分别是什么
    1)按索赔当事人分类: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索赔,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索赔,承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索赔,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索赔;2)按索赔事件的影响分类:工期延误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终止索赔,其它索赔;3)按索赔要求分类:工期索赔,费用索赔;4)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单项索赔,总索赔。一、工程索赔的原则有哪些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施工企业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遭遇索赔事件时,以合同为依据来提出索赔要求。2.及时提交索赔意向书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的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包含索赔项目(分部分项目工程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企业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这样,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
    2023-04-02
    18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分类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8-3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章“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职工工伤保险有哪些待遇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1、医疗康复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补助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人工器官、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等等。 2、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伤残待遇工伤职工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生活护理费等待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保险合同的种类具体有哪些内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大体可分为三类: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一)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称“日常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
    • 汽车保险的分类和类型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4
      1、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法律实施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强制保险是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强制责任保险。2、车辆损失保险车辆损失保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保险责任范围内遭受自然灾害(不含地震)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予以赔偿。与
    • 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什么内容,保险合同变更的方式和效力是怎么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
      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1)主体变更主体变更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变化。这包括三种情形:一是投保人的变更,二是保险人的变更,三是被保险人的变更。投保人的变更在商事合同中是经常发生的,它的方式是通过保险单的转让来实现的。具体地讲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投保人一方主体变更时不需征得保险人同意即可转让合同,它又可分为记名的和不记名的两种。记名的,投保人以背书形式转让;不记名的,投保人
    • 保险合同无效和无效的种类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8
      对于您所咨询的保险合同无效与失效,接下来为您解释保险合同的种类: 二、保险合同无效的种类有哪些? 按照不同的因素来划分,合同的无效有以下几种形式: 1.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 根据不同的原因来划分,无效有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两种。约定无效由合同的当事人任意约定。只要约定的理由出现,则合同无效。法定无效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一旦出现,则合同无效。各国的保险法通常都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