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镉大米”看食品安全监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9:51:39 186 人看过

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但是在一块存在镉、铅、铬、锌、铜等重金属污染的农田里会长出什么果?

媒体近日曝出的重金属镉通过土壤污染大米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朝阳医院中毒医学科主任医师郝凤桐评论说,研究揭示,植物毒性临界值一般高于人体毒性临界值,也就是说在未显示植物生长异常的土壤中的镉含量,有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由于我国多数人口以稻米为主食,因此在未来的中国农产品安全问题中,重金属污染有可能取代农药残留而成为主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

记者手头有一组公开发表于各类学术刊物上的数据:

——2008年发表的由中南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学者联合对湘江中下游农田土壤和蔬菜的重金属污染的研究显示,在湘江中下游衡阳——长沙段沿岸采集的农田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镍、铅和锌含量均大于湖南省相应土壤重金属含量背景值。其中,镉、铅、锌含量分别超标7.97倍、3.69倍和1.63倍,表现为以镉为主的多种重金属混合污染。与国家标准比较,蔬菜中砷、镉、镍、铅含量的样本超标率分别为95.8%、68.8%、10.4%和95.8%;蔬菜中的重金属含量与相应土壤的重金属含量存在极显著的相关性。

——浙江省政协去年11月23日召开的构建和谐浙江、推进科学发展专题协商会透露,该省的浙北、浙东和浙中地区因土壤污染,有近20%的农用地不能种植绿色农作物。调查显示,浙北、浙中、浙东沿海3个区域中,属轻度、中度与重度重金属污染的面积分别占其总面积的38.12%、9.04%、1.61%,城郊传统的蔬菜基地、部分基本农田都受到了较严重影响。

——河北省地质调查院对该省清苑县及周边的农田土壤及玉米子实进行的采样分析显示,研究区内土壤以重金属锌、铜、铬、铅、镉污染最为严重,其中镉污染已达显著富集程度;农产品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重金属污染,其中玉米子实中的重金属镍和铅存在超标现象。

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潜伏性和长期性,其严重后果仅能通过食物给动物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因而不易被人们察觉。著名土壤科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赵其国撰文指出,土壤污染是农产品不安全的源头。据统计,我国重金属污染的土壤面积达2000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1/6。在一些污灌区,土壤镉的污染超标面积,近20年来增加了14.6%,在东南地区,汞、砷、铜、锌等元素的超标面积占污染总面积的45.5%。

一轮没有结果的电话

民以食为天,大米、蔬菜是否安全与每个人的健康息息相关。我国农产品重金属污染情况到底如何?对人群健康威胁有多大?政府有无防范措施?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先后电话询问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政府部门,均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与记者相熟的一位官员私下表示,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属于环境污染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涉及环节较多,目前还没有针对性的、明确的监管手段和措施。

这是个跨界问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食品安全专家告诉记者,我国针对农产品和食品有两个国家级的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农产品本身属于食品,农产品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评估,既可纳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范围,也可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范围。但如何操作,需要进一步明确。

另外,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采取的是不同部门分段监管的模式,大米镉污染至少涉及环保、农业、卫生3个部门,谁来牵头负责,也需要进一步协调。

郝凤桐说,1931年发生在日本富山县的痛痛病,是镉环境污染导致人体慢性镉中毒的典型案例。镉及其化合物可以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人体,长期接触一定剂量的镉会导致肾脏损害,进而造成骨质软化和疏松,严重者极易发生病理性骨折。相关流行病学研究还提示,慢性镉中毒患者可能导致神经系统、免疫系统、生殖系统损害以及肿瘤的高发。

一个被忽视的课题

记者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发现,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有比较完善的规定。

2006年颁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农产品中重金属的限量,GB5009和GB15201等国家标准也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大米中镉的限量指标不高于0.2毫克/千克、面粉不高于0.1毫克/千克、杂粮(玉米、小米、高粱、薯类)不高于0.05毫克/千克。

据悉,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国每年都有全国性的抽样检测。记者查阅近3年的检测报告后发现,其检测指标多为各种农药残留,农产品合格率很高,但没有重金属检测结果。2010年,对于食用菌,国家抽检增加了重金属残留指标,但报告结果比较模糊。

法律有规定,限量有标准,也有检测方法,关键是重视不重视的问题。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食品安全专家说,相比于农药残留,因环境导致的重金属污染农产品问题牵涉面要广得多。比如,很多地方土壤重金属污染,是因为开矿导致的。而矿产资源又是很多地方政府的生财之道,其直接经济收益看得见、摸得着。至于重金属对大米污染甚至威胁民众健康则看不见、摸不着。从这个意义上讲,大米镉污染事件已经远远超出了食品安全的范围。

建立全国土壤质量监测网络应是当务之急。赵其国说,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民众健康,应开展全国土壤质量本底调查,摸清污染底数。虽然此前进行过两次全国性的土壤普查,但最近的一次已经过去20多年。

赵其国认为,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需要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其中,建立跨部门、跨学科的研究机制很有必要。国土资源、环保、农业等国家相关部门目前都在推动全国性的与土壤质量有关的调查,但各部门侧重点不同,缺乏统一协调与整合。作为所有研究的最终目标,保护人的健康更需要环境、资源、土壤、植物(农作物)、食品、疾病控制、医学临床等多个学科的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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