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医疗事故的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1:41:24 199 人看过

(一)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

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说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这里所说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和护士等,他们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

(二)行为的违法性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部门以及相关部门还制定了一大批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这些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依据和“指南”,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自己的有关业务活动中应当掌握相应的规定,并遵循规定,以确保其执业的合法。从医疗实践看,最常用、最直接的是部门关于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管理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三)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过失”造成的,即,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对患者要有“人身损害”后果。这是判断是否是医疗事故至关重要的一点。

(四)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是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虽然存在过失行为,但是并没有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这种情况不应该被视为医疗事故;而虽然存在损害后果,但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过失行为,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

一、医疗事故责任划分具体标准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二)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三)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四)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二、医疗事故诉讼技巧

(一)要分清医患双方的法律关系,选择对患方有利的诉讼案由进行起诉。

建议不要以医疗事故为由提起诉讼。应当以人身损害侵权赔偿的案由提起诉讼。因为,如果以医疗事故的案由提起诉讼,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从上面分析的原因可知,这显然是对患者不利,胜诉率低。如果以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纠纷的案由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可以委托进行司法鉴定,也就是医疗过错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委托外省外市的,这在程序上公证性更有保障。

(二)精神损害赔偿金不能请求过高。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没有具体的参考标准,但一般不超过十万元,各省的规定也不一样。如果精神损害赔偿金请求过高,过高部分将得不一法院的支持。而法院不予支持部分的诉讼请求,诉讼费由原告也就是患者一方承担。如果不切实际的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结果只能是打赢了官司赔了钱。

(三)诉讼请求数额要客观,计算准确。

赔偿数额时不要漏项,也不要乱提要求,如医疗费,一般来说治疗原发病的医疗费是不予赔偿的。赔偿数额必须有相关的证据和参考依据,也就是各项赔偿金的要有计算根据、票据、或其他相关证明。否则法院是不可能支持的。

(四)注意提起诉讼的时间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因为按照规定,造成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限从损害被确定之日起计算。

(五)在提起诉讼之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之前,要及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请求法院查封医疗病历,以防止作为医疗机构的被告篡改病历,使诉讼失利或无法进行。如果怀疑医疗机构篡改了病历,可以申请进行病历真伪鉴定,如果能确认病历是篡改伪造的,事情就变得更简单了。

(六)委托一个专业的医疗律师(医学律师),特别是有临床工作经验的律师,也就是做过医生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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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7日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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