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双方可认定为劳动关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21:30:40 133 人看过

保险代理合同双方是不可认定为劳动关系的。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明确双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协议。而劳动关系是指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且劳动关系一般根据劳动合同体现。

一、劳动关系的特征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特征是:

1、劳动关系主体具有法律平等和客观隶属性;

2、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排他性的;

4、劳动关系的存在是为了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二、怎么区分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

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1、目的不同。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利用合同制度实现和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签约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主体是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本人与用人单位。3、签订程序不同。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4、生效条件不同。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5、效力所调整的主体范围不同。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人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而劳动合同生效后仅适用于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

三、法人代表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法人代表与企业不需要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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