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执行回转应符合什么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2 13:28:12 209 人看过

执行回转应具备哪些条件

第一,原执行依据正在执行或已经执行完毕。原法律文书已为法院全部或者部分执行完毕,才发生执行回转的问题。

第二,执行依据被依法撤销或者变更。只有当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的,才发生执行回转。因为正确的执行根据在执行完毕后,是不会产生执行回转的,而一旦执行根据有错误,依法定程序被撤销或者变更,执行根据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即失去了其合法根据,那么法院就应当依法保护合法当事人的权益,让原来的被执行人的利益回复到原有状态。这里,人民法院撤销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只限于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律文书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经当事人申请,也可适用执行回转。

第三,新的执行依据是其必备条件。因为执行程序的发生以有执行根据为前提,再执行也不例外。法院要责成原债权人返还财产,应根据执行回转裁定进行。原执行依据被依法撤销,只是表明原执行依据失效,并不具有要求原债权人返还财产的强制性。所以,根据民诉法规定,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执行回转,再以此裁定为新的执行依据,责令取得财产的原申请人返还财产或强制执行。

第四,只适用于原申请执行人取得财产的情况。《执行规定》第109条作了对《民诉法》第210条的“取得财产的人”作了限缩规定

什么是执行回转

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执行机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一种救济制度。执行回转制度是针对执行发生的错误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3条和《执行规定》第109条对此作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1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执行回转的概念及条件
    执行回转的概念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执行机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一种补救制度。执行回转的条件第一、原执行依据正在执行或已经执行完毕。原法律文书已为法院全部或者部分执行完毕,才发生执行回转的问题。第二、执行依据被依法撤销或者变更。只有当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的,才发生执行回转。因为正确的执行根据在执行完毕后,是不会产生执行回转的,而一旦执行根据有错误,依法定程序被撤销或者变更,执行根据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即失去了其合法根据,那么法院就应当依法保护合法当事人的权益,让原来的被执行人的利益回复到原有状态。这里,人民法院撤销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只限于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律文书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经
    2023-06-13
    475人看过
  • 符合什么条件应该退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2、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养老金和退休金有何区别养老金和退休金的区别如下:1、概念意义上不同,退休金是由个体或者单位体支付,而养老金则是国家支付;2、缴费方式不同,退休金是不用缴纳任何费用的,养老保险一般由参保人所在的单位进行代缴,一部分上交给国家,而另一部分则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办理退休还需要符合什么条件1、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2、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除了日常人群外,社会上还有特殊人群,包括精神疾病患者。由于先天性缺陷或事故,他们通常会失去部分生命和生存能力。国家将为此类群体提供相应补贴或简单的工作教学,以保障他们未来的生活保障。《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
    2023-08-02
    113人看过
  • 什么符合休年假条件2024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符合休年假条件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比如,员工在原单位工作了3年,2011年4月末从该单位离职直接进入A单位工作。那么员工连续工作3年,符合“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应当享受年休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复函,“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所以,有些员工一入职当年度虽不足一年,但可折算享受当年度年休假。二、员工中途离职时当年度应休年休假天数怎么折算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
    2024-01-27
    188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撤回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撤回的条件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一、行政复议超过多长时间不能作出一般情况,行政复议的申请不得超过60天;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不得超过60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二、行政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当事人申请行政赔偿的程序一般为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
    2023-06-21
    498人看过
  • 回转执行是什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执行回转须符合以下条件:1、对原执行根据已执行完毕。2、原执行根据被依法撤销。3、执行回转须有新的执行根据。4、原执行权利人不主动履行新的执行根据和执行回转的裁定。紧急避险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紧急避险必须具备的条件是: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和公共利益,自然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2、必须采取正在发生的危险;3、必须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紧急措施,即行为人找不到其他排除危险的方法;4、紧急避险不得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当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
    2023-07-24
    59人看过
  • 授权执法要符合什么条件
    1、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2、接受授权的组织要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罚。3、授权组织要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实施处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
    2023-04-21
    466人看过
  • 申请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应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人:广州远洋运输公司被申请人:美国MARSHIPSOFCONNECTICUT公司申请人分别于1988年10月25日、11月7日和11月19日,根据与被申请人订立的租船合同,将其所有马关海号、康苏海号、华铜海号轮期租给被申请人。但由于被申请人没有按期支付租金,申请人于1989年6月撤销了租船合同。根据租船合同的仲裁条款,申请人于同年7月在英国伦敦提交仲裁。申请人指定伦敦仲裁员BRUCE.HARRIs先生、被申请人指定伦敦仲裁员JOHNP.BESMAN先生组成临时仲裁庭。临时仲裁庭分别于1989年8月7日、8月15日、8月25日作出了关于前述三轮租船合同争议案的三份仲裁裁决,裁决被申请人应偿付申请人租金共1985975.21美元及其利息和申请人因仲裁支出的费用。仲裁裁决生效后,被申请人支付了部分租金,自1990年2月起又停付租金,尚欠申请人1232112美元及年利率为9%的利息。申请人了解
    2023-06-06
    479人看过
  • 承诺的撤回应符合什么条件,法律依据是什么
    承诺的撤回应当符合的条件是撤回承诺的通知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要约人,且撤回通知应明确表明撤回承诺、不愿意成立合同的意思,否则不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根据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2024-07-23
    413人看过
  • 受贿罪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监外执行
    一、受贿罪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监外执行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之明文规定,对那些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而言,若同时满足以下各项严格要求,便可依法予以宣告缓刑:其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具备真诚悔过的实际行动,以及无再次实施犯罪的明显威胁;其次,宣告缓刑不会给其居住地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然而,针对尚未成年(未满十八周岁)者、怀胎妇女,及年满七十五岁者,法律亦有权要求予以宣告缓刑。然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对于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犯而言,法律明确禁止适用缓刑。受贿罪作为经济犯罪的一种类型,若被告人被判定为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犯,则依据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他们将无法获得缓刑的机会。换言之,对于受贿罪的被告人们来说,倘若他们符合第七十二条规定的缓刑条件,理论上可以考虑给予缓刑;但是,如果他们被认定为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犯,
    2024-07-05
    172人看过
  • 转化型抢劫罪应符合的条件都有什么
    首先,行为主体须确立实施了盗窃、诈骗或抢夺等具有违法性质的行为。其次,以上三种行为需要满足一定的金额要求才能构成刑法所规定的“数量较大”,或者在特定情况下满足“频繁盗窃”的判定标准。再者,这些违法行为必须在现场立即表现为对当事人采用暴力手段,或者通过暴力手段进行恐吓威胁。此处所说的“当面”,通常涵盖盗窃、欺诈和抢劫行为的实施地点以及相关人员对被害人进行追索的全过程及其相关环境。最后,使用暴力或采取暴力威胁措施的主要目的应在于隐匿非法所得物品、逃避法律制裁或是销毁犯罪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8-14
    240人看过
  • 行纪人的留置权行使应符合什么条件
    行纪人的留置权行使需要具备的条件:1、行纪人占有留置物是依据合同的规定合法占有,非法占有或强行索债取得的财产不能成为留置物;2、留置权只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合同,不能滥用留置权;3、合同没有相反的约定。一、留置权租金问题是怎样的法律规定的留置权构成要件,反映出留置权具有两个特性:“占有合法性”和“关系法定性”。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出租人对承租人放置于房屋内动产的管理、控制,既非因法律行为而生的占有,法律也未规定此事实上的管理控制构成合法占有;同时,该动产非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此外,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不属于商事行为,不构成商事留置,不能适用“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条款。因此,出租人对此动产不享有留置权。二、合同如何约定留置权合同是可以约定留置权的。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例如:《民法典》规定行纪
    2023-02-26
    350人看过
  • 什么是执行回转?
    法律综合知识
    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完毕后,因据以执行的依据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由执行人员采取措施,强制一方当事人将执行所得到的利益退还给原来被执行人,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一种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执行回转时,已执行的标的物系特定物的,应当退还原物。不能退还原物的,可以折价抵偿。
    2022-04-24
    272人看过
  • 申请监外执行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合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的特殊刑罚执行方法。这是一种人性化的刑罚执行方法。申请监外执行条件:?1、犯罪分子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适用保外就医可能存在社会危险的罪犯,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犯罪分子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出具证明文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或者严重违反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监督。2、罪犯怀孕或哺乳婴儿。哺乳期按婴儿出生后一年计算。3、罪犯不能自理,暂予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对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有怀孕或哺乳自己的婴儿情形的,可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应当符合那些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
    2023-08-18
    241人看过
  • 2024转让债务要符合哪些条件
    转让债务要符合哪些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转让也有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不可转移的债务有以下几种:(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3)不作为义务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并存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连带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第三人不
    2024-04-03
    1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向人民申请执行,执行回转应符合什么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有权利的当事人,因义务人逾期拒不履行义务,为实现其合法权利,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且有执行内容。 2、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已经届满,义务人仍未履行义务。 3、必须在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提出申请。 4、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二、执
    • 什么条件下符合监外执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4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 刑事案件的回避应符合什么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9
      刑事诉讼回避的规定和适用条件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在本案中担任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 执行回转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什么是执行回转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执行完毕后,因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由执行人员采取措施,强制一方当事人将执行所得的利益退还给原来被执行人,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况的一种制度。二.执行回转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及《规定》第109条对执行回转作了明确规定,执行回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执行程序已经进行完毕。这是产生执行回转的形式要件。如果是在执行进行过程中,
    • 强制执行条件与顺序需符合什么条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0
      强制进行拆迁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得到相关部门的一定经济或者物质补偿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在搬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非法方式逼迫当事人搬迁。 2.当事人在相关补偿协议或者决定中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又没有在一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则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迁行为。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应当附上相关材料以证实拆迁行为的合理与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