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协议必须签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8:40:55 297 人看过

不是必须签。竞业限制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竞业限制协议不仅仅包含了劳动者需要承担的相关义务,同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的义务。

一、保密协议需要支付保密费吗

保密协议是否需要支付保密费可以在保密协议中自行约定。国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间,每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离职后竞业限制协议怎么才能对自己没影响

竞业限制协议自劳动合同解除后生效。辞职时与用人单位沟通清楚,并要求用人单位明确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明确不需要履行,则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签署相应书面文件,免除竞业限制义务。如果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履行,劳动者也可以就竞业限制协议的内容与用人单位重新协商。由于竞业限制义务与保守商业秘密义务均涉及一定的保密义务,且保守商业秘密义务并无时间限制。因此,劳动者在新单位任职时,要注意履行保密义务,避免因此被用人单位告上法庭,承担额外责任。

三、竞业限制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竞业限制诉讼时效是三年。

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相关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它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具体来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法律约束力终结后,开始生效。单位可以在劳动聘任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与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协商、约定竞业限制期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由于立法对竞业限制的主体问题没有规定,可能出现竞业限制的主体范围过宽的现象。从而导致用人单位不论员工从事何种岗位、是何种文化程度以及是否接触到商业秘密,均一律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那么这种做法就明显不妥。这使得用人单位对其利益不会造成威胁和损害的人员也给予了竞业限制,既损害了他们的劳动权利,支付了不必要的经济补偿,增加企业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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