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的户口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9:54:04 334 人看过

人们在买卖二手房时,往往将谈判的重点集中在房屋的产权、价格、区位、户型、楼层和朝向等方面。却经常忽略一个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问题:户口。实践中由于上家未及时迁出户口而导致的纠纷时有发生,今天就聊一下如何预防房屋买卖中的户口纠纷。

一般情况下户口迁移需要当事人亲自去公安派出所办理,如果发生上家出售房屋后未迁出户口的情况,下家是无法要求公安机关将对方户口强行迁出的,法院也不会受理要求迁出户口的相关诉讼,因为户口迁出、迁进是属于公安的行政管理范畴,法院是不受理的。因此在购房过程中对户口问题一定要做到事前查明、事中约定、事后追责:

第一、事前查明。在购房前一定要详细了解准备购买房屋中的户籍情况,是否会出现该户户籍中可能无法迁出的户籍人员。

第二、事中约定。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要将上家户口的迁出时间、未迁出的违约责任等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加以约定。

第三、事后追责。在合同对户口的迁出时间及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如果上家未及时迁出户口,下家应当及时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以给对方施压迁出户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1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户籍相关文章
  • 如何解决交易中的户口问题二手房买卖攻略
    相关阅读:常州二手房买卖输入户号房屋资料就能一目了然二手房买卖交易应注意三大细节二手房私下交易风险多大家要谨慎问:购买带租约的二手房需要注意点啥?答:在同等条件下,房屋承租人具备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所以,购买带租约的二手房,要事先得到该房屋承租人不购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问:城市居民不能购买农民房吗?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农民的房屋属于农民私有财产,其买卖只能在本乡、本村的范围内进行,一般不能直接卖给城市居民,城市居民只能向农民租房。乡产权房屋(又称小产权)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只有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后,才能在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如果土地使用证上显示是城镇开发的,则可以上市交易。问: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能买吗?答:如果购买的房子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未办理产权证,尽量不要购买。这类房产很可能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最终无法办理产权证。如果购买这类房屋
    2023-04-22
    405人看过
  • 拆迁补偿计算方法:未过户房屋买卖中的问题
    因标的房屋被依法纳入政府拆迁改造范围,双方当事人在此之后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该标的房屋的所有权人仍为卖方。考虑到所购房屋物权因拆迁而消灭,买方已无法取得标的房屋的产权。卖方作为标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其所签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合法有效。农村房屋买卖后拆迁补偿应当归谁农村房屋买卖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拆迁补偿归谁。若卖给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房屋拆迁补偿与原房主无关。如果卖给村集体以外的人,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拆迁原则归原业主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
    2023-07-03
    497人看过
  • 买房要了解的户口问题
    (一)了解户籍政策无论是买还是卖二手房,都应该做一些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了解市场行情和买卖的各个环节和步骤,以及各种注意事项。其中应该明白目前的户籍政策。户口的落定是应该有固体地址的,也就是说必须有可以落户的固定物业。所以如果卖方想把房子卖了,那就得考虑户口应该迁去哪里,而买房则应该清楚,在卖方将户口迁出之前,自己是没有办法将户口迁入该房产的。(二)预先调查核实在了解了现行户籍政策之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最好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虽承诺无户口落在该物业,但仍应到派出所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比如出售方以前购房时的上家户口等。委托中介代为核实的,则应要求中介机构出具书面的核实报告,并加盖公章,防止少数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或有欺骗行为。一、购买二手房应注意的户口问题1、房
    2023-06-19
    258人看过
  •  诉讼中的房屋过户问题
    这段内容讲述了房产过户的先决条件,即房产不能有抵押且未被法院查封、冻结。只要满足这些条件,过户操作就可以照常进行。而过户时如果有人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过户就无法进行。因此,过户一定要尽快完成。如果房子没有被冻结,也没有申请财产保全,那么过户操作可以照常进行。房产过户的先决条件:房产没有抵押;房产没有被法院查封、冻结。只要没有以上两种情况,就可以正常过户,没有任何人有权能限制。如果过户时有人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那就过不成了。所以过户一定要快。 房 子 被 冻 结 或 查 封 , 过 户 能 否 进 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子被冻结或查封并不会影响房屋过户的进行。房屋过户是指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过程,属于不动产物权范畴。在这个过程中,原房屋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因此即使房屋被冻结或查封,也不会影响过户的进行。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过户的房屋应满足法定条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过户的房屋
    2023-09-10
    251人看过
  • 买卖房屋:共用房屋的所有权问题
    房屋共有人与承租人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共有人权利应优先于承租人。理由是:1、从权利属性上讲,承租人主张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权,租赁权本质上是一种债权。共有人主张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共有权,共有权是一种物权。按照民法原理,当物权与债权同时并存时,物权的效力应优于债权。2、从权利设置目的及救济上讲,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为了保护共有人的财产而设立的,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为了稳定租赁关系,设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目的,也可以通过“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来实现。因此,即使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其租赁权仍然能够得到保护,但如果共有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其权利则难以获得其他保护。3、从物价值的综合利用上讲,共有人作为共有财产的所有权人,其财产与争议财产的利害关系较之于承租人更为密切,让其享有优先购买权更能让财产归于整体和一个产权人,更有利于物权的行使和更有效地利用物的价值,同时法律上共
    2023-07-20
    135人看过
  • 农村买卖房屋的法律问题
    1、房屋买卖中房屋与土地的“主从”关系。2、现有法律规范中对农村房屋买卖问题的规定。3、最高人民法院对农村房屋买卖效力的意见。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一、购房合同被判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购房合同被判无效的情形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4、以胁迫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5、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6、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7、当事人未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无证据可查的,也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二、农村平房合同能不能买卖农村房屋有效的情形(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
    2023-06-25
    136人看过
  • 户口本上的房屋赠与问题
    房屋赠与与是否同一个户口本没有关系的。流程如下: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二、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户口本上的曾用名有效吗一、关于“户口本上的曾用名有效”的情况分析:1、对个人来说,曾用名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改名了,之前的名字就是曾用名。2、中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登载的“别名”项目均应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3、公共场合、正式场合、身份证等只能用现用名。私下可以用曾用名。二、姓名变更手续:具体办理事宜可由本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中
    2023-07-27
    385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屋质量问题的影响
    会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的房屋质量问题: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6、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7、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8、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履行违约金如何确定?【处理方法】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标准来计算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确定。三、当事人以约定的违
    2023-07-14
    356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中开发商违约问题解答
    1、房屋交付后,买受人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销售广告不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吗?答:为了保护购房者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见,对于房地产广告中的有关房屋及其相关设施的说明及允诺,如果其对订立合同定价有重大影响,那么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未载入房屋买卖合同,也属于合同内容。若购房者发现说明或允诺的内容与实际不符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2、仅有房产证,但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吗?答:不动产以登记的方式进行公示,只有进行登记才发生物权的效力
    2023-06-09
    311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中,房屋过户,签订买卖协议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携带资料:①买卖双方带《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和《委托书》。②卖方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产权界定卡》(商品房无《产权界定卡》)原件。婚后共同财产出售另带《结婚证》原件,个人房屋出售另带《单身证明》原件。(2)需买卖双方或代理人亲自到场办理过户事宜如在此之前没有到房管部门检验过该房产有关证件的真实性或检验时间间隔超过房管部门规定的检验结果有效期,应先到房管部门的核证窗口检验相关产权证件的真实性后再办理过户手续。(3)税费项目:①卖方需负担主要税费项目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服务费、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②买方需负担主要税费项目为契税、交易服务费、过户费、工本费。因政策变化,税费项目及数额会经常变化,具体征收项目及数额请向当地房管部门咨询。③买卖双方可协商税费负担数额、方式。双方签订《买卖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1)、要明确房屋售价以
    2023-05-03
    266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买卖相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根据法律,房租在租赁期间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出租房出售后,房屋租赁合同依然是有效的。但是,房屋租赁期内买卖、赠与或者继承时房屋产权转移,原租赁合同承租继续有效。出租房屋出售后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此为合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房屋租赁期间可以买卖房屋么房屋租赁期间可以买卖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
    2023-08-07
    175人看过
  • 房屋买卖税费相关问题
    1、契税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缴纳时间:契税只能在过户时交纳。特别提示:除税务机关,任何单位无权代收。实施:业主入住时不需要向开发商交纳契税,等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之前自己到税务局直接办理。2、公共维修基金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税率:房屋成交价的2%。特别提示:任何开发商、物业公司都无权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该基金应该交给小区办。如果您将大修基金交给开发商,您很可能无法要回。3、面积测绘费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4、物业费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特别提示:普通小区交一年以下物业费并不违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5、产权代办费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
    2023-06-21
    366人看过
  • 关于房屋买卖费用问题
    房屋买卖费用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分段计算,一般由原告预交、由败诉方承担,包括案件受理费、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等。一、法院开庭费用由谁负责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在向法院诉讼时,要由原告根据《诉讼花费交纳办法》规定,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花费(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能够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最后根据法院审理结果,由败诉方来最终承受该案件的诉讼花费。因此,法院开庭费用是由原告先行垫付,但是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也就是说,如果被告败诉,那么可以收回垫付的诉讼费。法院的诉讼费会在开庭前限时交纳,未在限定时间内交纳
    2023-06-21
    441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中房屋户口如何处理
    一、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什么流程1、首先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是合法的,且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
    2023-03-03
    214人看过
换一批
#户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户籍
    词条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国户籍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农业户籍,也就是农村户口;另一种是非农户籍,也称城镇户口。... 更多>

    #户籍
    相关咨询
    • 买卖房屋户口问题应该如何处理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6
      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卖方如果有户口在该房屋的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将该房屋所属户口(包括空挂户口)迁出,应该构成违约,法院会予支持。但因为卖方不知有前任业主的亲戚的户口在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有意为之,所以违约责任要轻些。
    • 2022年二手房买卖中户口问题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1、房屋权属管理和户籍管理不可分离。这应该是引起户口问题最关键的原因,如果房屋权属管理和户籍管理可以分离,户籍纠纷就基本不会存在。 2、法院不能直接对户口迁移作出民事判决。原房主不迁户口,很难认定对方侵犯了当事人的什么权利,无法对他提起民事诉讼。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当事人不能对户口问题单独提起诉讼,对户口问题一般采取既不受理也不判决的方式,因此通过法律手段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3、现有的户籍
    • 房屋买卖问题问题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20
      交付纠纷。主要是指房屋过户登记的纠纷和房款交付的纠纷,在一般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都约定房屋和房款的交付方式或时间,但由于有的合同对房屋和房款交付的先后约定不明而发生纠纷。一方要求对方先交付房屋和房屋产权证,而另一方要求先付清房款。双方各执己见争执不下而发生纠纷。
    • 买卖二手房时, 房屋交易中, 房屋交易中, 二手房买卖中的常见的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2
      二手房交易只公证不过户行吗 1、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 2、房屋权利受到限制。 3、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我曾经见过这么一个例子,当时购房者直接和房东签订了合同,并做了房屋买卖公证,但公证时房东的妻子因有事未在场,结果首付款都付了,房东却说房子不卖了
    • 买卖合同中卖方户口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不能上户口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4
      你们签的买卖字据是合法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房屋的所有权归你。至于卖房人的户口可以起诉要求其把户口迁走。如遇将来房屋拆迁,按程序补偿款要补偿给宅基地使用权人(以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为准),不知宅基地使用证是否已办理变更登记,如没有应尽快起诉,否则拆迁时对咱们非常不利。我去年就办过两起这类案子,因为当事人没有办理变更登记,后来拆迁人把补偿款补给了原房屋所有权人,最终通过诉讼程序才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