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1、在行政处罚中,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
(1)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2)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二、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是什么
1、公民
对于公民的认定,目前都不存在问题。《行政处罚法》规定,年满14周岁的能够正确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自然人都具有行政责任能力,都可以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而对未满14周岁的人和精神病人应排除在外,不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以其个人或家庭作为经营主体的,在行政处罚时应当以公民或个人进行定性处罚。
3、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其所有经营活动的结果都最后归结为自然人来承担。因此在行政处罚中应当将个人独资企业也认定为公民或者个人性质进行处罚,而不应当将其定性为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4、个人合伙企业
个人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因此,在行政处罚中应当将个人合伙企业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并定性为公民或个人性质。
5、企业法人分公司
公司可以成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等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它还是有责任能力的,只是不象法人那样具有完全独立的责任能力,而只是具有相对独立的一般以法律规定或法人授权范围内的责任能力。因此,具有营业执照、能够相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分公司可以成为行政处罚的责任对象,如其实施了行政违法责任,可以由其独立承当行为责任。
6、企业法人子公司
企业设立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当然也应当依法独立承担行政责任,不能将子公司违法的责任由设立它的母公司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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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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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都会有哪些行政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2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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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不予给予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5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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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重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1-07-11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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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形下违法的行政行为不予处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17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关于哪些违法行政行为不予处罚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