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安徽省经济委员会
文号:皖经创业函〔2009〕40号
发布日期:2009-1-20
执行日期:2009-1-20
各市经委(中小企业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关于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与运营情况调查工作的函》的精神,现就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与运营情况的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各市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和运营情况以及面临的主要问题,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为研究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评价指标体系提供参考。通过对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的评价认定,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力度,加强绩效测评,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我省创业基地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二、调查范围
(一)经过省经委认定的创业基地;
(二)各市已运营的各类创业基地。
三、具体要求
请各市经委(中小企业局)统一组织创业基地运营机构,认真填写调查问卷,统一回收问卷,复核后于2009年2月20日前将调查问卷文字材料和电子件报送到省经委创业处。各市经委同时报送本市创业基地建设的工作总结(包括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所做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应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联系电话:055128718232871819
联系人:江水李淑红
电子信箱地址:lishh@ahsn.gov.cn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1:关于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与运营情况调查工作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
近年来,各地小企业创业基地快速发展,成为促进民众创业的重要载体。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的《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更好地推动创业基地的健康发展,我司委托浙江省中小企业局组织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心等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评价指标课题研究。为做好课题研究,拟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与运营情况调查。
一、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了解各地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和运营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为研究建立小企业创业基地评价指标体系提供参考。通过对小企业创业基地的评价认定,加大政策引导,加强绩效测评,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小企业创业基地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调查范围
(一)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已经认定和即将认定的小企业创业基地;
(二)国家投资支持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
(三)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虽未经认定,但已经纳入工作体系的各类载体。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创业基地运营机构认真填写调查问卷,统一回收问卷,复核后于12月20日前一并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课题组。邮寄单位: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请注明基地调查问卷。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296号,邮政编码:
310006、也可以电子邮件形式集中返回,电子信箱地址:linhx@126.com
(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将具体负责问卷发放与回收的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传真至0571-85155409
(三)问卷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0571-87053181,
85170273、联系人:陈利华、王国勇;
(四)问卷电子版可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下载(下载地址:www.sme.gov.cn)。
中小企业司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2:小企业创业基地调查问卷
(http://www.ahec.gov.cn/Info/file/20091201619380.doc)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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