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纠纷与债权纠纷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09:05:34 437 人看过

一、物权纠纷与债权纠纷的区别

相同点:两者都是财产权。

不同点主要从以下方面分析:

概念:

物权--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债权--是权利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请求相对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性质、特征:

物权--对世权,具有独占性、排他性,反映物质财富的静态所有关系

债权--对人权,不具有排他性,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法律关系主体:

物权--是特定权利主体和不特定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债权--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客体:

物权--物

债权--物、行为、智力成果

内容:

物权--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

债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权能

物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债权--请求权和受领权

产生方式

物权--种类及内容均由法律创设

债权--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实现方式

物权--物权所有人自己行使权利

债权--实现权利须凭借债务人履行义务

效力

物权--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权

债权--无追及效力和优先权

二、物权和债权对第三人法律效力的不同

物权具有排他性,债权具有相容性;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具有追及性,债权没有追及性

从权利的效力上看,因物权为支配权,故物权具有排他性、优先性和追及效力,而债权为请求权,其具有相容性、平等性,无追及效力。一般而言物权人都可追及其物之所在而行使权利;而债权则没有追及效力,债权人对其标的物没有直接支配权,当债权的标的物被第三人占有时,不论其占有是否合法,债权人一般不得直接向该第三人请求返还。

物权为对世权,债权为对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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