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22:02:20 292 人看过

对离婚后,双方承租的公房按下列原则处理:

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男女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对丧失公有住房承租权而暂时无法解决居住困难的,可在原公有居住房暂住,暂住不得超过两年,并向承租方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的(如水、电、气)费用。

一、婚后财产分配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对于婚后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或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婚后财产分割并非像法律规定的那么简单,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二、婚内出轨财产分割受影响吗

出轨对离婚财产分割是有着一定的影响的。出轨,有婚外情的,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方。根据我国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

过错在法法律上的规定是: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4: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如何处理双方同时提出离婚诉讼的问题?
    双方当事人同时起诉离婚的,法院只受理其中一项起诉,另一项驳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5、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举证要求,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应同时提供下列证据1.提供家庭财产清单,注明财产的品名和数量,其中属男方或女方的婚姻前财产部分和属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部分应予分列,并注明财产现在何处,对共同财产如有分割要求,必须加予明确。如有银行存款、国库券等,应提供开户银行的账号、种类、金额等有关证据。2.应提供结婚住房的有关材料,注明是公房还是私房,如系单位自管公房的,应提供单位对安置住房的意见。3.提供其它
    2023-07-08
    50人看过
  • 什么情况双方离婚后均可公房承租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2023-04-26
    433人看过
  • 房产登记离婚后双方名字如何处理?
    婚前房产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房子的分配,房子是一方出资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婚前个人的房屋,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的增加一方的名字,是作为对夫妻双方财产认定。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离婚房产登记情况1、如果双方约定房屋归未经登记的一方所有的,或归双方共有的,双方应当及时到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离婚财产转移变更登记。2、如果因权利取得人未及时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导致房屋登记机构仍依房屋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办理后续有关登记,权利取得人的相关利益损失,由权利取得人自行承担或通过民事法律渠道解决。3、打个比方,比如房屋所有权人为夫,但夫妻离婚后约定房屋归妻所有,妻须在离婚协议签署后尽快及时申请变更登记。否则,若夫在变更登记前出售房屋,那么房屋登记将按原房屋所有权人即夫进行。因为按照新规,只要《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到场,就可以处分房屋。4、购房人在购房后,
    2023-07-05
    180人看过
  • 离婚时夫妻双方只有一处房产,但双方都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该如何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12
    288人看过
  • 何时夫妻均可承租离婚时住的公房
    一、何时夫妻均可承租离婚时住的公房下列情形下,离婚双方均可承租:①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②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③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④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⑤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⑥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⑦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⑧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⑨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二、父母买的婚房怎么分割父母在夫妻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在夫妻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即使登记于自己子女个人名下,也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诉讼中,在分割婚后购买的房屋时,如果一方突然拿出向父母借款的字条,主
    2023-06-15
    171人看过
  • 离婚后公租房如何变更承租人
    1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3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4经复核,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取消家庭保障资格的决定,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产权单位。
    2023-06-15
    483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死亡,承租权如何处理?
    提示:公房承租权终究不同于物权,有很强的政策性和保障性,是不能按照私有财产进行法定继承的。本案中承租人死亡,租赁户名应当变更到户籍在该房内并且实际居住使用的同住人名下。而不能变更为其所有子女共有。原承租人死亡,共同居住人可申请变更租赁户名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马某与马甲、马乙、马丙、马丁系兄弟姐妹关系。涉案的本市某处房屋原属马某与马甲、马乙、马丙、马丁的母亲穆某租赁的公房。2004年穆某去世,涉案房屋内户籍有马某夫妇及其两个儿子。2005年3月5日,马甲、马乙、马丙、马丁至系争房屋所在的物业公司处,留下“不同意马某更改承租人,到法院判决为止”的字条。2007年11月,马某提出申请要求更改租赁户名。2008年1月,经物业公司及其上级单位审核同意,承租人名字变更为马某。为此,马甲、马乙、马丙、马丁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4人已经向物业公司表示过,如果没有己方的同意系争房屋不得更改租赁户名。而马某采用不正
    2023-04-22
    437人看过
  • 夫妻离婚如何分割经济适用房,离婚时怎么处理承租房屋
    一、夫妻离婚如何分割经济适用房1、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此时,就涉及到房产增值或房产贬值的问题了。为了避免发生难以预料的情况,可以选择申请回购。对回购取得产权的房产按照市场几个进行分割即可。此时,还有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夫妻可以竞价拍卖该经济适用房,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2、购买的经济适应房已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同样的,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以后,取得该房完全产权。再由评估机构按照
    2023-05-04
    383人看过
  • 离婚时,使用房的承租怎样处理呢
    一、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五年以上;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的职工;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5、婚前一方承租公房,婚后因该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6、夫妻一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8、婚前双方均承租公房,婚后合并调房屋的;9、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二、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当依照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三、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四、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其面积较大能够隔
    2023-03-26
    415人看过
  • 拆迁时如何处理好承租方和出租方的关系
    拆迁的利益是不言而喻的,当我们面对巨大利益的时候,作为补偿利益既有共同体但同时也存在矛盾的承租方和出租方,应该如何完成搁置争议,并肩作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有很多出租方面对拆迁的时候,往往采取了一种极其自私的做法,就是甩开承租方,直接与拆迁方接洽。出租方以为这样的话就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自身利益。而承租方这个时候最担心的也是出租方不配合,因此在没有和承租方商量的情况下,私自签订补偿协议,这种做法其实也是一种愚蠢的做法,不但不能保证出租方自己的权益,有可能还会导致承租方会将矛盾集中到出租方身上,产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所以在面对拆迁的时候,不管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我们都要奉劝几句:(一)、兼顾利益为上策首先要确定的一点就是拆迁的利益不仅仅是属于任何一方主体的,不仅属于出租方也是属于承租方的,除非在拆迁前已经在双方的租赁协议里就补偿权益进行了不公平约定,也就是补偿利益都属于出租方,与承租方没有任何关
    2023-04-30
    266人看过
  • 离婚时公租房怎么分,公租房在离婚如何分割?
    由于公租房是未能取得产权的房产,因此,离婚分割时,并不能判决房子归谁,只能判决由谁居住,享有居住使用权,但最重要的是双方能协商解决。这大体涉及两种情形:一、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如何分割?离婚公租房分割时,双方可以协商,就公租房由谁继续居住达成协议。在达成协议时,可以签订一份公租房分割协议书,确定由哪方居住。居住年限是多少,并对另一方如何补偿。二、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如何分割?离婚时;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处理。此时,离婚公租房怎么分割呢?首先,需要确定离婚哪方有继续承租的权利,然后根据承租权一方的意愿进行处理。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形:1、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离婚公租房怎么分割?离婚后,双方均有权承租: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
    2023-02-06
    281人看过
  • 离婚双方结婚彩礼问题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领取结婚证并且共同生活了,彩礼钱不用退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根据上述的规定,可以看出区分彩礼与赠与,必须明确以下几点:1、赠与对方财产性利益时是否基于当地的风俗。2、是否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3、财产性利益是否为不得已而给付的而婚前赠与可以分为婚前附属条件的赠与和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婚前附条件的赠与是指以缔结婚姻目的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性利益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但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恰恰相反,一旦财产性权益已经交付便不能要求返还。二、婚前的彩礼是否能要回目前在农村,结婚给彩礼现象比较普遍。在一些地方,因送彩礼债台高筑,给生活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极其严重的经济负
    2023-06-23
    97人看过
  • 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坚持离婚,如何处理?
    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离一方坚持要离的,则双方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需要坚持要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只要法院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离离婚,不论对方是否同意。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夫妻一方要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夫妻一方要离婚一方不离可以进行起诉离婚,流程如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2)户口本;(3)身份证;(4)结婚证。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
    2023-07-17
    241人看过
  • 公租房的承租人去世后房子如何处理
    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有同住人的情形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用户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2、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无同住人的情形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以上情形之外的公房承租人死亡,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1条协
    2023-07-21
    64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离婚时所涉及的房屋为承租公房的双方均有权承租的一般如何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05
      单位自管的房屋。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系单位自管公房,婚前或婚后由一方向本单位取得承租权,离婚时不符合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则仍由原承租方继续租赁。另一方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如果原公房面积较大可分室居住的,可调解或判决暂时居住,暂住方应交纳一定的房屋使用费或其他必要费用。如无法分室居住,无房一方又经济困难的,则应由承租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如离婚时双方均可承租该公房,法院在处理时认为需要变更租赁关系的,
    • 时,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应如何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0
      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四)照顾无过错一方。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其面积较大能够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对可以另调房屋分别租住或承租方给另一方解决住房的,可予准许。离婚时,一方对另一
    • 承租方托欠房租时次承租方可以如何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5
      1、因承租方托欠房租,出租方要求终止合同时,次承租方要求代承租方付款欠付的房租和合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方合同解除权。因而,次承租方可代付款房租、合同违约金。 2、《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要求,承租方托欠房租的,次承租方能够代承租方付款其欠付的房租和合同违约金,可是转租合同对出租方不具备法律法规约束的以外。次承租方委托付款的房租和合同违约金,能够充抵次承租方理应向承租方付款的房租;超过其适应的房租金额
    • 如何处理离婚时双方的抚养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6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婚后拆迁房屋承租人所有权,离婚时,如何处理,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7
      承租方只享有房屋的使用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不会进行分割。且拆迁的话,与承租人也无利益关系。 离婚时,对于公房应当如何处理: 公房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建成或者购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的房屋,分配给所属职工承租居住;或者属于房地产管理机关管理的国家所有房屋,分配给城镇居民承租居住。这种公房承租关系,具有福利的性质,夫妻离婚时,对于公民的使用、承租问题往往发生争议。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