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规则及劳动争议仲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0:13:24 107 人看过

第十八条: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解读】本条是关于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职责的规定。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的制定

1.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

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不同于民商事仲裁的仲裁规则,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的制定也不同于一般民商事仲裁的仲裁规则的制定。

民商事仲裁的仲裁规则,是指民商事仲裁进行的具体程序及此程序中相应的仲裁法律关系的规则。民商事仲裁的仲裁规则可以由仲裁机构制定,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拟定。但是,仲裁规则不得违反法律中对仲裁程序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民商事仲裁机构都备有自己的仲裁规则,并在规则中规定,凡当事人同意将其争议提交本仲裁机构仲裁的,均视为同意按本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也有少数仲裁机构允许当事人另外选定仲裁规则。一般来讲,仲裁规则是仲裁机构事先制定好的或者由当事人在具体仲裁活动开始前约定或者选定的。

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进行的具体程序及此程序中相应的劳动争议仲裁法律关系的规则。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不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行制定或者当事人另外选定,而是由本法直接授权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并且不得违反法律中对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方面的强制性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为具体的劳动争议仲裁活动提供了行为规则,直接影响着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顺利进行,任何不遵守仲裁规则的情势,均会影响仲裁裁决的效力。

目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这两个规则中的内容如果与本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相违背,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也可以将上述规则包括在内。

2.制定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的依据

本条明确要求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制定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同时,劳动争议仲裁规则也不得与现行劳动法、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冲突。

3.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的基本内容是规定当事人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及行使和履行这些权利义务的方式。主要内容应包括:仲裁管辖、仲裁组织、仲裁申请和答辩、反请求程序、仲裁庭组成程序、审理程序、裁决程序,以及在相应程序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当事人和其他劳动争议仲裁参加人的相关权利义务,等等。

4.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的作用

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是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活动时必须遵循和适用的程序规范,具有以下作用:第一,为当事人提供一套科学、系统而又方便的用仲裁方法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第二,为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活动提供适用的程序规则。第三,为当事人和仲裁机构提供了程序上的权利义务规范,当事人和仲裁机构应严格遵守,以便通过此种权利义务的实现而保证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确立。第四,为对仲裁的支持和监督提供了参照依据。

(二)省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目前各地方普遍设立了省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该机构除了基于级别管辖的需要对一小部分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外,还承担着地方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职能。依据本法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的有关规定,本法施行后,省一级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基本都要进行调整。为了保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延续性并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本条明确规定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在本法的立法过程中,有些专家提出,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虽然是三方组成,但是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也是设在劳动行政部门。实际运行过程中,形成了劳动行政部门一家办案的局面,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变成了行政裁决,不能完全体现仲裁的社会性和独立性,这是造成劳动争议仲裁公信力差的一个因素。本法在立法的过程中也充分考虑到上述意见,并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的规定上保持和加强其社会性和独立性。劳资纠纷不同于一般的民商事纠纷,它关系到国家的稳定与发展,不可能交由一个完全民间的、社会性的组织去处理。政府应当在解决劳动争议、维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中起主导作用,及时化解劳资纠纷,以保障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为政府代表的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在处理劳资纠纷中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一种主要方式,因此,本法肯定了劳动争议仲裁要体现政府主导的作用。这也是本条的立法指导思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14: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规则相关文章
  •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规则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规则状态:失效发布日期:1989-03-18生效日期:1989-05-01发布部门:广东省府主管委办局发布文号:(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七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一九八九年三月十八日广东省劳动局、广东省总工会颁发)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广东省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时、正确处理劳动争议,制定本规则。第一章案件受理第一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二)有明确的被诉方和具体的申诉理由、申请要求及有关证据;(三)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管辖的范围;(四)在规定申请时效内。第二条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第三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在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即立
    2023-04-22
    455人看过
  • 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有哪些,劳动争议如何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下列劳动争议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一)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纠纷;(3)关于除名、辞退、辞职和辞职的争议;(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劳动仲裁需要多久劳动争议劳动仲裁需要四十五日内裁决,最长不超过六十日。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书下达后15日内,双方不服,可以上诉至当地的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2023-08-09
    242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遗漏仲裁请求
    劳资纠纷年年高发,甚至有人因此用命相搏,造成极恶劣的社会影响,一度成为社会热点问题。若出现劳资纠纷,我们应该是首先进行劳动仲裁,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是劳资纠纷公力救济的前置程序。但是,若是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遗漏仲裁请求的话,我们该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可以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如果新增加的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果新增加的诉讼请求属于独立的劳动,则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该规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新的诉讼请求,但由于你所新提出的诉讼请求属于独立的养老保险争议,与以前的加班费的诉讼请求不具有不可分性,因此,对于该请求人民法院将不予处理,而会告知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新的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案中,对遗漏仲裁请求事项按照《劳动人
    2023-04-28
    251人看过
  • 劳动争议应及时申请仲裁
    卢某原为某宾馆服务员,与宾馆签有劳动合同。2004年5月11日至7月9日卢某向该宾馆请假60天。7月9日后,卢某继续请假未获批准,卢某就没有到宾馆上班。2004年9月26日,宾馆做出《关于解聘黄某等同志的通知》,以卢某连续旷工超过60天为由,将卢某按自动辞职处理,但并未送达卢某。2005年12月,卢某委托母亲到宾馆要求重新安排上班。2006年5月8日,卢某向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同年6月15日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卢某超过仲裁时效,驳回卢某申请。卢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宾馆为其补缴社会保险金、确认工龄、给予相关待遇。一审法院以卢某超过仲裁申请时效为由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卢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我国《劳动法》将劳动争议仲裁作为诉讼前置程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后,不服仲裁结果的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规定了申请
    2023-04-22
    292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仲裁案卷能复制吗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仲裁案卷能复制吗1、可以依法查阅、复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对案卷正卷材料,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依法查阅、复制。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二、怎样写劳动仲裁申诉书仲裁申诉书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解决劳动争议的书面凭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因此,写好仲裁申诉书是能否得到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重要条件。仲裁申诉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被诉人名称、地址,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应写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这是文书的核心,应注意写作技巧和具体运用。首先应当写明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等,并重点写明当事人之间权益争议的具体内容和焦点,说明被诉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其次,依据法律规定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论
    2023-06-17
    156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
    劳动争议仲裁在我国仲裁体系中处于较为特殊的地位。《仲裁法》第77条规定: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劳动争议之所以不适用于《仲裁法》的调整范围是由劳动争议自身的特点决定的。(一)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二)做为劳动者一方,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必须依照用人单位内部的规则,完成其所属岗位或一定职务的工作,并按劳动合同取得报酬。(三)劳动合同仲裁是由劳动法调整。劳动争议发生后,其仲裁所依据的原则、仲裁的程序、仲裁机构的组成以及仲裁实行的一裁二审制度,都同《仲裁法》所调整的民商事纠纷仲裁存在很大区别。因此,劳动争议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需另外规定。
    2023-06-06
    291人看过
  • 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仲裁过程
    1、案件受理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2、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3、调解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4、裁决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
    2023-08-17
    242人看过
  • 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庭部分规则
    (一)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当事人按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仲裁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决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异议不成立的,决定驳回。(二)申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应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申诉人是否有正当理由,由仲裁委员会认定;申诉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认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以内申请仲裁委员会复议一次。(三)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由仲裁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或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指定仲裁员一人担任首席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参加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或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担任首席仲裁员。首席仲裁员主持仲裁庭的仲裁活动,并负责指挥、维护仲裁庭秩序。(四)当事人、代理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不准喧哗、吵闹,未经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和实施其他妨碍仲裁活动的行为:2.陈
    2023-06-09
    322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09)(下)
    第二十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对不需要保密的内容,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复印。第二十七条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保存期满后的案卷,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处理。第二十八条在仲裁活动中涉及国家秘密和军事秘密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保密规定执行。第三章仲裁程序第一节申请和受理第二十九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申请
    2022-11-20
    377人看过
  • 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决的,才有权起诉。如果当事人就劳动争议问题在仲裁机关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发生法效力,当事人也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流程一、申诉受理当事人申请处理劳动争议,须提供以下材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及其副本。须载明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以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职业、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副本数量与被申诉人数相同。2、证明申诉人请求理由和事实的文件资料及证明材料。有证明人的,应提供证人证言书面材料,并注明证明人姓名、住址和联系办法等内容;有实物证据的,应提供证据实物;3、申诉人劳动聘用合同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劳动争议处理部门拒绝接收材料不齐、请求事项不明、被申诉人不确定的申诉案件。二、协商解决发生劳动争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向对方提出协商解决意向,协商一致的,双方制
    2023-08-17
    429人看过
  • 劳动仲裁争议仲裁委和劳动局去哪里
    一、劳动仲裁争议仲裁委和劳动局去哪里"成立于本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对该区域内可能出现的劳动争议进行统筹处理。对于任何劳动争议案件,其管辖权均应归属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则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行使管辖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劳动仲裁争议程序是什么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提出仲裁请求时,需递交一份详实明确的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可能存在的被申请人数量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文件。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
    2024-07-28
    456人看过
  • 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有效吗
    劳动仲裁有期限。仲裁法院裁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5天。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人事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时,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先裁决这部分。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计算仲裁时效的计算。根据本条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到了侵害,这是其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基础。从这一时间点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符合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仲裁机构保护权利的法定期间的本意。知道权利遭受了侵害,指权利人主观上已了解自己权利被侵害事实的发生;应当知道权利遭受了侵害,指权利人尽管主观上不了解其权利已被侵害的事实,但根据他所处的环境,有理由认为他已
    2023-08-08
    182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及仲裁与民事诉讼衔接
    文书推荐:装饰公司员工劳动合同范本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兼职合同范本个人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劳动合同解除协议范本样本劳动争议仲裁的概念劳动争议仲裁,是指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将劳动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事实与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劳动争议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调解或裁决的行为。
    2024-03-23
    61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以及仲裁程序的规定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二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曾任审判员的;(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二、仲裁程序的一般规定第五条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产生的代表依法申请仲裁。第六条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
    2023-03-03
    56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规则是仲裁机构制定的,用于规范仲裁程序和仲裁行为的规则。它是仲裁程序的基础,规定了仲裁程序的基本原则、程序、方式、时限等内容,确保仲裁程序的公正、公平、高效进行。 仲裁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仲裁工作的质量和效... 更多>

    #仲裁规则
    相关咨询
    • 仲裁,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8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 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 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3.调解。4.开庭与
    • 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吗,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一,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但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是一回是,都是指劳动关系里的人事争议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的区别: 1,受理案件范围不同: (1)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1997年8月8日人事部发布的《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
    • 仲裁可以仲裁劳动争议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9-28
      劳动争议可以仲裁解决。   劳动仲裁适用范围如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7条怎么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3
      庭开庭裁决,可以根据案情选择以下程序:(一)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二)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三)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四)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五)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六)不
    •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4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劳动关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