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会如何组织和安排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09 00:08:24 84 人看过

一、行政处罚听证会如何组织和安排

行政处罚听证会组织和安排的程序是: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行政决定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在听证开始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举行的时间、地点。除特殊情况外,听证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由委托人代理。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对其进行申辩和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二、行政处罚听证要交钱吗

行政处罚的听证费用由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负担,听证程序免费。

行政处罚法听证收费主要是指的听证程序中的一些场地、翻译等成本费用,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免费的,但是行政相对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付的律师费用等则不由行政机关承担。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三、行政处罚听证人员组成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听证人员的组成有:

1.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

2.调查人员、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及其代理人;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节 听证程序 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n (一)较大数额罚款;\n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n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n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n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n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n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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