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土地被征后如何安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7 02:07:21 282 人看过

当农民的土地被强征的时候,可以向当地政府反映,如果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映。

在农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如果对土地进行强制征收的,征收行为是不合法的,如果有征地批文的话,可以对征地批文进行复议,没有批文的可以申请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9: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征收集体土地国家是如何安置被征地农民的
    一、征收集体土地国家是如何安置被征地农民的?1、农业生产安置。征收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民集体土地,应当通过利用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转和土地开发整理新增加的耕地等,首先使被征地农民有必要的耕作土地,继续从事农业生产。2、重新择业安置。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被征地农民提供免费的劳动技能培训,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在同等条件下,用地单位应优先吸收被征地农民就业。征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集体土地,应当将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3、入股分红安置。对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项目用地,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与用地单位协商,可以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入股,或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通过合同约定以优先股的方式获取收益。4、异地移民安置。本地区确实无法为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提供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在充分征
    2024-02-04
    427人看过
  • 如何处理农村征地安置补偿纠纷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
    2023-04-16
    362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与拆迁的安置改进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即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方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方式有:(一)货币补偿,即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三)结合型补偿,即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
    2023-07-04
    429人看过
  • 农村老人过世后土地如何处置
    农村老人去世后,村委会是否有权收回土地要看实际情况来办:如果是户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那么其土地确权是不受影响的,原来的土地归户中其他成员享有。如果是该户成员都已经死亡,也就是在承包合同中讲到的“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土地确权政策,其土地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也就是确权给村集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4-05-03
    122人看过
  • 农村征地对于没有住房的村民怎样安置
    农村征地对于没有住房的村民按照农业人口数进行安置。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一、我国农村承包土地怎么征地补偿承包地被征收后的补偿是要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补偿。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二、农村老宅基地政府收回补偿征收
    2023-03-29
    421人看过
  • 农村土地被征用,不同意如何办
    1、一般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2、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4-05-03
    349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后土地如何办
    一、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后土地如何办?自建房拆迁后土地使用权归征地单位,但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政府部门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
    2024-01-18
    453人看过
  • 农民土地被村里强行征用如何申请赔偿
    一、农民土地被村里强行征用如何申请赔偿1.收集证据:首先,收集有关土地被征用的证据,例如征地通知、征地公告、征地补偿方案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土地被征用的事实和征地行为的合法性。2.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法等,以确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3.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认为征地行为违法,可以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对征地行为进行审查和纠正。4.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5.寻求法律援助:如果自身法律知识不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程序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程序一般如下:1.发布拟征地通告;2.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5.征收土地公告;6.征地补偿登记;7.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8.根据群众
    2023-10-10
    459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用安置补助费归谁所有
    一、农村土地征用安置补助费归谁所有土地征用补偿费应该归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拆迁房产的归属是由房产证决定的,并不是由户口决定的,户主并不一定就是房子的所有者。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拆迁安置一般通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协议的方式进行,就安置的方式、地点、标准等达成协议,规定于拆迁协议中。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就成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安置可以一次性解决安置住房,也可以由拆迁人通过周转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先行临时过渡,缓解解决安置用房。如果安置用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这样拆迁安置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安置,另一种是过渡性安置。《国有土地上
    2024-02-04
    52人看过
  • 农村土地被征了还算农村户口吗
    一、这要看你们村失地后,还有没有为农民保留一部份的土地。1、如果有,那还是失地农民。2、如果没有了,那就是整体转非农了。二、我国目前户口分类:(按不同的用途,有不同的分类)1、按户粮关系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2、按居住地域分类: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3、按居住的成员分:家庭户口和集体户口。三、至于农业和非农业的区别:以前是商品粮(非农业户口有商品粮),现泛指不享受农村土地分配权的人所拥有的户口,跟居住地域已经没有挂钩。四、不过我国现在很多地方都在进行户籍改革,以后,非农和农业户口都将统一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
    2023-05-05
    346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安置费指的什么补偿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一、村民征地补偿分配方法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政策规定,咱们通常说的征地补偿款,其实有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这里面,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只有土地补偿费是经由村集体
    2023-03-07
    257人看过
  • 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如何分配
    如何分配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1)统一安置时,安置补助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和管理。放弃统一安置,向被征地农民支付安置补助的,被征地农民家庭承包的耕地全部被征用的,应当向家庭承包人支付安置补偿,并在享受完全部安置补偿后,承包人不再取得其家庭承包的耕地,部分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家庭承包人享受部分安置补偿后,不再取得其家庭承包的耕地,家庭承包的耕地不再增加。安置补助金平均分配的,安置补偿金在承包地平均调整后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二)依法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则上向原承包人支付安置补助费。(三)以其他方式承包或者以作价、租赁方式取得承包权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助由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如果已授予合同,且承包商已一次性支付了合同费用,则应退还剩余的合同费用。(4)原则上对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新增人口发放流动土地安置补助,但补偿金额的土地面积不得超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耕地
    2023-05-31
    124人看过
  • 被征收后农村土地归谁所有?
    一、被征收后农村土地归谁所有?1、被征收后农村土地归国家所有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也就是说土地被征收后所有权属于国家,但使用权等则需要就结合实际情形确定。2、农村土地征收归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也有可能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二、征收土地一定需要组织征地听证吗?1、征收土地不一定需要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2、在征地依法报批前,需要告知告知征地情况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
    2024-01-11
    119人看过
  • 农村土地被征收后失地农民属于城镇户口吗
    一、农村土地被征收后失地农民属于城镇户口吗?不是,土地征收和户口无关,村民户口不会自动变成城镇户口,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政策,由地方政府自行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
    2023-12-20
    20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安置房如何交易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6
      农村拆迁住宅严格意义上是拆迁人,取得完整财产所有权可以出售。若没有取得完整的财产所有权,则出售就不行的。 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购买,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有三种具体情况 1、本身已有宅基地,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尽管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
    • 征地拆迁安置村民如何安置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8-17
      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其中,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安置房建设要符合城市发展规划,防止出现“重复拆迁”。其中,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实行迁建
    • 农村征用的房屋村民要如何安置?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2
      1、农村征地对于没有住房的村民按照农业人口数进行安置。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农村土地承包地征收后,土地安置费归谁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3-09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2、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
    • 农村安置土地征用补助金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4-08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