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时是否必须通知被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2:20:48 269 人看过

一、司法鉴定时是否必须通知被告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时候,没有规定必须要通知被告,但是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通知双方就司法鉴定机构的选择进行协商,鉴定结果也会通知被告。

二、司法鉴定所需材料

司法鉴定的种类有很多,不同种类的司法鉴定所需的材料的要求也不一样。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通常为:委托书、身份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等。下面是委托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目录:鉴定委托书;案情;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文件;病历及辅助检查材料;重新鉴定的,应该在委托书中注明,并提供原鉴定意见书;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已作损伤程度鉴定的,应提供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需该机构司法鉴定人员回避的,予以注明。应注明委托鉴定材料的名称、数量。

三、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程序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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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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