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乡镇企业或村办企业关停、改制等,其原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怎么确权登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4 12:29:32 115 人看过

乡镇企业或村办企业因破产、关停等不再使用集体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若原乡镇企业或村集体企业因破产、兼并、改制等导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现用地单位继续占用且未改变批准用途的,可以提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材料办理转移登记。若现用地单位继续占用该地块且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材料。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4: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乡镇企业使用农民集体土地,按照下列程序审批:(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申请;(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有地的,应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4)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申请用地单位按照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占用耕地的,并履行开垦新耕地的义务;(5)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和开垦耕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集体土地使用并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乡镇企业使用国有土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使用国有土地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023-06-10
    372人看过
  • 浅谈乡镇集体企业改制中内部审计的作用
    乡镇集体企业改制是经济机制转变和企业制度创新发展的新起点,实质是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乡镇集体企业的改制就是在传统企业制度的基础上,改建为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模式。乡镇集体企业改制是时代必行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企业改制是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企业改制有利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促进政企职责分开,给企业以动力、压力、活力和实力。企业改制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其一,企业可以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其二,企业改制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实现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了企业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益;其三,企业改制提高了资产的运营效率,有利于企业资本保值增值。一、企业改制中集体资产流失的主要表现形式1、部分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存在集体资产流失行为。一是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将部分集体资产无偿量化为个人股;二是通过财务账表调整、会计科目合并等手段调减集体资产账面价值;三是将一些机器
    2023-06-09
    89人看过
  • 关于乡镇企业改制的问题
    乡镇企业改制要注意:1、形式应该多样。2、目标要明确。3、指导原则正确。4、正确看待经营者持大股。5、资产评估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集体资产流失。6、完备相关法律手续。一、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1、处罚法定原则;2、公正公开的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5、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6、一事不再罚原则。以上六中原则即是行政处罚的原则,缺一不可,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循上述原则。若是发现作出的行政处罚未遵守上述原则,被处罚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二、不公平的交易可以的吗交易必须是在双方都平等情况下进行。但是如果双方自愿接受的话除外。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遇到不公平的交易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亦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三、对债务
    2023-03-02
    162人看过
  • 乡镇企业土地用地使用权如何取得
    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是经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方式向从事非农业经营性活动的乡镇企业提供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依法享有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的主体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独资经营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以符合要求的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的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设立的企业。申请取得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办企业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管理法》规定,使用农民集体使用土地兴办企业的,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以联营形式入股共同举办企业的,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农民集体使用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组使用本村民组的土地,或村内联户或农户使用
    2023-06-07
    309人看过
  • 浅谈城乡集体企业改制
    集体企业改制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我国即拉开了抓大放小,对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帷幕。由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广、程序复杂,改制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经营状况等各有不同,致使十年之后的今天,各地的企业改制工作仍在进行之中,且今后几年的改制任务仍相当繁重。近十年来,国家对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出台了一系列可操作性强的政策和措施,使国企改革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但对城镇(乡)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则缺乏具体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全国统一的政策措施。这就造成各地在集体企业改制中,各有各的政策措施。比较起来,各有利弊,在此不做比较分析。作为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原铁西区)政府经济主管部门的领导,我曾参与了十几家城乡集体企业的改制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汲取教训、积累经验,在改制过程中不断探索、完善和提高。至2004年我区原区属集体企业已全部改制完毕,在此我针对集体企业改制工作谈一点自己的体会。一、集体企业的分类(一)
    2023-06-09
    165人看过
  • 乡村集体企业改制资产流失的成因
    一是财务账目不清。少数企业在改制前财务不审计或不全面审计,不清查企业的往来,不核实企业的资产,导致账外资产隐形流失。如有的企业将购置的小汽车、摩托车等贵重商品只作费用列支而不作固定资产登记,甚至将这些资产处置后的资金转到账外,形成小金库。也有企业对一次性摊销的低值易耗品不作实物登记。二是资产评估不实。乡镇企业的资产评估一般由乡镇资产评估小组操作,评估结果由乡镇政府确认。由于种种原因资产评估不够全面,存在着不估、低估、漏估的现象。评估小组往往只注重对厂房、设备等有形资产的评估,而忽视对企业品牌、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的评估,造成评估后企业资产低值、减值,无形资产无价值。三是损失审批不严。在资产的损失审批方面,不履行正常的审批程序,有些资产评估小组对企业申请报废的资产擅自核销,对查出的财产损失随意处理;相关的部门为了使企业改制后能轻装上阵,对企业申报的损失额悉数审批,甚至对某些不符合核销条件的呆账
    2023-04-26
    193人看过
  • 集体企业改制登记管理细则
    一、改制为私营企业登记管理须把握的几个重点问题(一)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国有、集体企业在进行改制登记时,不能简单地将注册资金改为公司的注册资本,而应当在评估验资的基础上,以企业净资产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净资产达不到公司注册资本最低要求而新公司股东又不愿意注资的,不能登记为公司。(二)国有、集体企业整体改制为公司,要由原国有、集体企业投资人或新的投资人作为该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原国有、集体企业自身不得作为该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三)改制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法规限制项目的,如原企业已经取得专项审批,只要审批文书(许可、资质证件)在有效期内,申请变更登记时可不再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企业名称有变动的,必须限期补办专项审批(许可、资质证件)名称变更手续。(四)改制企业名称应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予以规范,但考虑到企业的历史延续,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以使用原企业名称、字号、企业联
    2023-04-13
    490人看过
  • 乡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单独抵押的原因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法律咨询:为什么乡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单独抵押?律师解答:1、国有的可以抵押,集体的不可以2、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到县级国土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持双方有效证件、协议、土地使用证。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规定如下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
    2023-05-04
    289人看过
  • 集体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登记注册的方法
    我国集体企业,即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它是部分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它在一个集体范围内,实现了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的平等。集体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登记注册的方法(一)登记范围。凡因国有、集体、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或出售,申办或变更为私营企业或自然人控股的私营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要按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并纳入个体私营经济统计和管理范围。改制为私营企业登记管辖权限,按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省政府审批,省体改办具体办理审批事宜,省工商局负责登记管理。(二)登记程序。改制为私营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要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并根据企业组建、经营情况,选择适用设立登记或变理登记程序。其中,适用设立登记程序办理的,原企业或新设合并的被合并企业和吸收合并的被合并企
    2023-06-09
    55人看过
  • 乡镇企业用地概述
    乡镇企业用地,一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组织、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所使用的土地。举办乡镇企业,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土地,凡有荒地、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好地。举办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批准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连续闲置两年以上或者因停办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由原土地所有者收回该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
    2023-06-07
    139人看过
  • 乡镇企业改制后是民营企业吗?
    我国目前经济市场上,存在着多种类型的企业。就乡村市场来说,乡镇企业对于提高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在社会形势发生变化之后,乡镇企业也开始了改制工作,你是否知道乡镇企业改制后是民营企业还是股份制企业呢?一、乡镇企业改制后是否是民营企业?乡镇企业改制后,属股份制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需要看具体行业规定。二、乡镇企业改制需要注意的问题1、乡镇企业改制的形式应该多样提起乡镇企业改制,人们就想起股份合作制,似乎股份合作制是唯一适合乡镇企业的一种形式,其实,除了股份合作制外,乡镇企业的改制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因为各个地方的乡镇企业的情况是千差万别。对效益较好的乡镇企业,可以采取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制,对效益一般和较差的乡镇企业,可以兼并、出租和转化为私营企业等。总的来说,对乡镇企业改制采取的形式有:一是转让、出售。企业资产评估以后,经过协商将资产有偿出售、转让给经营者。二是拍
    2024-01-25
    372人看过
  • 乡镇企业改制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方式的具体原因
    根据西方理论和发达国家的实践,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偏好一般遵循内部融资—负债融资—外部股权融资的顺序。但中国的情况有所不同,不少研究表明,由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不够成熟和中国上市公司质量不高等原因,中国上市公司的融资偏好顺序是先内部融资,后外部股权融资,负债融资则是最后的选择。处在同样融资环境下的乡镇企业改制上市公司,其再融资方式的偏好大致上也遵循相同的顺序,所不同的是,乡镇企业改制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普遍低于其他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它们对股权融资方式的偏好更加强烈,具体原因是:1.乡镇企业的信贷规模和政府支持力度下降。由于近年来政府一直采取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信贷规模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倾斜,对乡镇企业的贷款事实上呈下降趋势。如乡镇企业获得的信贷资金规模占国家信贷资金总规模已由1994年的8%下降到1997年的4%;另一方面,随着乡镇政府职能的变化,它们对乡镇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也在下降,而且
    2023-04-26
    277人看过
  • 乡村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对用地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虽然我国目前对乡村企业使用集体土地的管理上还未形成一套完善的法规体系,但由于乡村改制企业可以采用多种形式的经营办法和用地方式,根据现行规定,我们还是可以依照各个乡村企业用地的具体情况而采用不同的改制对策:方案(一):乡村企业用地由改制企业直接征用并补办出让手续。其中,对属于农村集体的各项征地费用处理,有下列三种方式供选择:①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收回由改制企业偿付的各项征用土地费用;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应收各项费用总额作为股份投入到改制企业中,每年分取红利;③农村集体将应收费用暂借给改制企业使用,本金以企业厂房等定着物回押担保,集体每年收取约定利息。该方案优点是土地已被征用为国家所有,权属比较明晰,不会发生诸如土地补偿、劳力安置、用地争议等后遗症。缺点是集体资产回报率不高,并且企业还要花上一大笔钱办理征用土地和补交出让金手续。这只能在一些效益较好,有经济承受能力的乡村改制企业中适用。方案
    2023-04-26
    218人看过
  •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性质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乡村企业条例》规定,是指由乡(含镇)村(含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举办的企业。实际上就是泛称乡镇集体企业而言,它包括除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外的所有由乡村农民集体举办的企业。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依其性质,为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一、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的注意事项1、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原则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承包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2、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对外出农民回乡务农,只要在土地二轮延包中获得了承包权,就必须将承包地还给原承包农户继续耕作。乡村组织已经将外出农民的承包地发包给别的农户耕作的,如果是短期
    2023-06-28
    31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第一百八十三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四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如果注册企业时,如果所有制形式定义为:集体所有制,这样的厂房才可以抵押,当然抵押是包括厂房下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的,不过从你的叙述
    • 乡(镇)村企业)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涉及所使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8
      抵押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涉及所使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规定如下: 一、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二、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 如何确定乡村企事业建设用地使用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1)乡(镇)村办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可依法确定使用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的,其闲置部分不予确定使用权,并退还农民集体,另行安排使用。(2)农民集体经依法批准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举办联营企业的,或者农民集体经依法批准以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作价入股,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联乡镇企业的,可对联营或股份制企业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
    • 乡镇集体企业改制的原因是哪些集体企业有哪些特点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集体企业无论它处在那个行业,都应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单位或经济实体。 ——集体企业的全体成员应是这一个企业财产的共同所有者和经营者。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应属于他们。 ——集体企业作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在其经营管理方面应有完全的自主选择权。 ——集体企业的收入不由国家分配,而应由集体企业自己决定分配方案。集体企业除按章纳税,将自己的一部分收入交由国家集中支配外,其余的收入,用来
    • 乡镇企业建设咋用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乡镇企业使用农民集体土地,按照下列程序审批: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