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行使选择权的时限
实践中,破产宣告时双方均未履行的合同大致有两种情况:一为合同未届履行期限,双方均未履行者;二为合同已到期而双方均未履行或均未履行完毕者。
第一种情况,合同因破产宣告而被视为到期,此时,相对人一般可以做出破产人将要丧失履行能力的判断,只是此种判断尚未得到绝对的证实。因为,破产宣告并不意味着破产人对所有的个别债务均丧失清偿或履行能力。但从理论上可认为债务人有构成(预期)默示违约之虞。通常在债务人预期默示违约的情况下,债权人固然可以不考虑对方将来又无可能履行合同,只等待履行期到来以后向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但实践证明,这种方法虽不为法律所禁止,却不利于维护债权人利益。
因为等待的结果常常使债权人坐以待毙,蒙受更大的损失,所以最好的办法是主动寻求法律上的救济。据此有学者指出,于此情形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对方做出履约担保,这可起到证实自己的判断是否准确的作用,否则,甚至一方当事人破产时,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可能有履行能力,如果对方未能在合理的(或限定的)期限内作出履行的担保,应允许预见的一方立即解除合同,请求赔偿。因此,破产宣告时未到期而因破产宣告视为到期的双方均未履行的合同,破产清算组应尽早向其相对人表明是解除抑或继续履行,如其怠于作出意思表示,相对人可确定一定期限,催告其在此期限内作出解除或继续履行的决定,逾期不作答复的,视为清算组选择解除合同。于此情形,清算组行使选择权的时限即为相对人所定之催告期间。
对于前述第二种情况,即合同已到期而双方均未履行的,又可作以下分析:其一,双方有同时履行的义务,但双方基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观念而均未履行;其二,相对人有先履行的义务,但因对破产人的不能履行已有预知而基于不安抗辩权的考虑未予履行;其三,破产人有先履行的义务,至破产宣告时已构成违约而未按期履行。前两种情形,相对人仍可对清算组的选择权设定催告期限,清算组应按期作出决定。
第三种情形,依照民法典规定,只有相对人才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基于维护破产财产利益和维持订约目的的考虑,破产法有必要限制(实际上是剥夺)相对人的合同解除权而赋予清算组以自主选择权,不论相对人是希望解除合同还是希望维持合同,也即相对人本来依法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均须依从于清算组的选择权。除非相对人于破产宣告前已明确向破产人做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并已为破产人所知悉。
因为,假定相对人希望解除合同且日后清算组选择解除时二者可谓不谋而合而无甚问题,即使清算组日后选择履行,这也是当初订约所追求的目的(但违约后的继续履行对相对人已可能无实际意义且破产宣告前相对人已通知破产人解除合同的除外);假定相对人希望维持合同效力且清算组日后选择履行的,双方又可谓不谋而合,即使清算组日后选择解除,也是合同本身的风险使然,何况法律往往对因合同解除而致相对人的损失设定了必要的救济。但基于破产宣告使相对人的权利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法律应允许相对人对清算组的选择权设定合理的催告期间。清算组必须在催告期间内作出选择,逾期不答复的,除非相对人同意延期,则视为解除合同。
-
清算组成员怎么选择
423人看过
-
选择权的行使是怎样的
445人看过
-
破产企业如何选择清算组?
407人看过
-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由谁行使,选择之债的内容
324人看过
-
选择清算小组成员的关键因素
426人看过
-
公司清算重组:是更好的选择还是破产?
460人看过
清算组是指依法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执行清算任务的临时性机构。在清算期间,原公司的法人机关董事会停止行使职权,公司的财产管理权、必要的业务经营权由清算组行使,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也由清算组行使。... 更多>
-
清算组选择权适用的场合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5清算组选择权适用的场合 所谓“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从理论上讲可能有三种情况:一为破产企业负有履行义务但未履行的单务合同,二为破产企业未履行但对方已履行的双务合同,三为破产企业与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或虽已开始履行但均未履行完毕的双务合同。 从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角度看,前两种情势下之合同,破产清算组均应解除而不应选择履行,因为,一方面,继续履行无益于破产财产价值的维持;另一方面,相对人履行完毕后,就处
-
清算组成员怎么选择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31不同形式的公司清算组人员选择的要求不同,所以组成有所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
选择之债中选择权由哪方行使?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7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 一般情况下,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由双方约定;未约定的,由债务人行使;但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选择并经催告后仍未选择的,那么选择权就转移至对方行使。
-
清算组成员怎么选择,最新的规定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27清算组成员的选择为属于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为清算组成员,属于股份公司的,董事确定的人员为清算组成员。若是公司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
-
企业破产债权股权清算时怎么选择债权股权清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8企业破产时债务清偿顺序是: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其次偿还破产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再行偿还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